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霍城县清水河镇人民政府2023)
一、采购人名称: 霍城县清水河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 霍城县清水河镇微宣广告装饰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 霍城县清水河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081101000003731648
五、合同编号: 11N01034531X20232021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套
1.0
20000
2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霍城县清水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宋艳君
联系电话: 18095890055
传真: /
地址: 霍城县清水河镇北京西路71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4531X202320211).pdf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4531X202320211).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01034531X202320211采购单位(甲方):霍城县清水河镇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霍城县清水河镇微宣广告装饰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霍城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霍城县清水河镇微宣广告装饰中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霍城县清水河镇微宣广告装饰中心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霍城县清水河镇微宣广告装饰中心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需求:安装牢固、图片清晰增值服务:安装拆卸,品牌:,设计类型:宣传栏,制作时效:1-3天,产品材质:PVC,采购需求:安装牢固、图片清晰1套20000.0020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霍城县支行账号:,账号:300603100920010682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