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新化县安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



新化县城西棚户区二期立新桥B区二次供水设备实施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5日

新化县城西棚户区二期立新桥B区二次供水设备实施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化县城西棚户区二期立新桥B区二次供水设备实施采购项目
二、编号:
采购编号:新化财采计2022101  
委托代理编号:HNTXXH2023-011
项目名称:新化县城西棚户区二期立新桥B区二次供水设备实施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830000.00元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月9日
开标、评标日期:2023年2月20日9时00分
成交金额:684500.00元。
三、合同双方:
甲方:新化县安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沃尔特水设备有限公司
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化县安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907386777
地  址:新化县清水塘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号
联系人:刘争云     
联系电话:15273896266

 

 

 
附:合同

附件下载:

合同2022101.rar合同2022101.rar

政府采购设备设施合同采购合同编号:新化县财采计2022101采购人:新化县安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乙方)供应商:湖南沃尔特水设备有限公司甲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新化县城西棚户区二期立新桥B区二次供水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项目管理信息采购组织形式:委托招标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项目名称:新化县城西棚户区二期立新桥B区二次供水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合同标的及金额包号包名称标的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标的预算(人民币)最高限价(人民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高区变频恒压供水设备1套泵房信息化(省标)1套水质在线监测1套新化县城西棚户区二期立新桥B区二次供水设备实施采购项目低区变频恒压供水设备1套: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684500元684500元口否温度与震动传感装置4套不锈钢水箱1座设备与水箱连接管道2套自洁消毒器1套合同金额小写:¥684500整,合同金额大写:陆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新化县城西棚户区二期立新桥B区二次供水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万肆仟伍佰元整,小写:¥684500元(此价款已含税)。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1交货时间:在2023年4月7日前交货,在2023年4月27日前完成货物安装任务;3.2调试:于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3.3交货地点:3.4交货方式:安装现场交付。四、付款: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以中标价作为合同价。4.1合同签订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货物采购合同(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和向第三方支付货款的银行凭证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至乙方账户;4.2货物进场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品牌型号数量相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至乙方账户;4.3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至乙方账户;4.4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甲方无息支付乙方。五、货物交付与售后服务5.1乙方所供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完全达到生产厂家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享受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统一服务内容。乙方在向甲方交货时,必须提供合格证、原厂商保修证等必需的证明文件。5.2设备运输及风险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供设备必须原厂原包装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会同乙方一起验证后方可开箱,双方对到货设备的型号、数量、质量进行检查。乙方应保证装箱单与合同一致,实际到货与装箱单一致。双方确认无误并签证后,视为该批设备已交付,方可进行安装。5.3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5.4项目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平均2小时内现场故障响应时间,平均4小时内现场故障解决时间服务.5.5在保质、保修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叁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5.6乙方应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或使用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2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6.1双方权利甲方派驻现场代表姓名:陈飞飞职务:项目负责人;电话:19138338922职权:代表甲方全权履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相关负责人比575188O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项目经理;电话:职权:代表乙方全权履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质量及安全等问题。6.2双方义务6.2.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货物安装场地具备安装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在乙方进场前已具备安装条件。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甲方应将所用电源、水源接至现场,由乙方使用,以确保货物安装。6.2.2乙方应按要求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按照招标文件项目方案的要求和项目设计方案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及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提供甲方评审。由乙方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做好设备设施安装的场地清洁卫生和基础工程的实施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项目安装全过程的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七、货物变更货物安装中发生设计或项目变更,乙方按照经甲方认可的变更书面文件,进行变更安装,八、验收8.1乙方提供资料的约定:该项目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0天内提供验收资料。8.2验收程序:乙方在该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向甲方申请对该项目组织验收。乙方须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甲方提供完整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验收报告后7日内应组织验收。验收包括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设备型号、安装要求等检查、试运行等。如甲方对该项目提出整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包括在验收期间向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试运行后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在提出整改意见7日内拿出整改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立即整改。整改完毕后提交整改报告,经甲方对整改情况确认,并试运行项目运转正常后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38.3甲方收到乙方验收报告后1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组织验收10日内既不批准验收通过也不提出整改意见,或试运行超过10日未验收的,均视为该项目验收合格,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8.4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报告后或在验收期间发现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不完整或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可以拒绝验收。乙方应在7日内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提交甲方进行验收。九、知识产权保护9.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9.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9.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在支付所有价款后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十、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1.1.1如因甲方未按安装条件的要求及时提供安装场地及安装场地内的水、电、电讯线路等基础条件导致乙方安装施工时间拖延的,甲方因同意工期顺延,不得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1.1.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11.2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1.2.1乙方提供的货物,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全新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文件承诺的,应向甲方支付货物价款的5%违约金,并更换符合要求的货物。11.2.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而不能按期完工的,则每天应按项目结算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价款的5%.11.2.3乙方如不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每延误一天,则每天应按项目结算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价款的5%.11.2.4如乙方在质保期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5%质保金内扣除。十二、不可抗力12.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412.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2.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发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3.1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2诉讼事项不得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三份,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话:1557589000电话:电期:2023年3月3日其:2023年3月3日日日6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致:湖南沃尔特水设备有限公司新化县城西棚户区二期立新桥B区二次供水设备实施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新化财采计2022101,委托代理编号:HNTXXH2023-011】,于2023年2月20日9:00整,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竞争性碳商采购,现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新化县城西棚户区二期立新桥B区二次供水设备实施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成交供应商湖南沃尔特水设备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小写:684500.00元成交金额大写:陆拾捌万肆仟佰元整请贵单位在接到本成交通知书原件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并进行合同公告。管集居县口采购人: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共资源交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底娄2023年2月21日见证专用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