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设计 改造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2023)



一、合同编号:0866-22D3SXQY452

二、合同名称:医工医养结合改造项目设计

三、项目编号:0866-22D3SXQY452

四、项目名称:医工医养结合改造项目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
地址:西安市长乐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15339188103
供应商(乙方):陕西省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航天大道898号
联系方式:029-896895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950000
10,454.4(平方米)
¥86.00
¥899,078.40


合同金额: 899,078.4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玖仟零柒拾捌元肆角
履约期限:2022年09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长乐西路11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9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大楼设计合同.pdf大楼设计合同.pdf
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
2023年06月27日

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陕西民政康复医院)医工医养结合改造装修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乐西路118号合同编号:2022-S2-0901设计证书等级:甲级发包包人: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设计人:陕西省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鉴证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2.9.2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陕西民政康复医院)医工医养结合改造装修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乐西路118号合同编号:2022-S2-0901设计证书等级:甲级发包人: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设计人:陕西省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鉴证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2.9.2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设计人:陕西省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鉴证人:陕西泰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陕西民政康复医院)医工医养结合改造装修》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率等见下表。以下空白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费基费费率元/m²设计费(万元)序号分项目名称层数建筑面积/用地面积(m²)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基费费率元/m²设计费(万元)中心大楼1~4、9~19层11212.880.1889.907842345678总计本合同设计费为洽商成交价:按甲方设计任务书规定,本次设计范围含有以下内容:医疗专业用房改造、普通装饰、消防、11212.889.90说明污水排放、弱电(网络、供氧、呼叫)等设计。Y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成交通知书1相应设计阶段开始1周前2设计任务书1相应设计阶段开始1周前3建设用地红线图1相应设计阶段开始1周前市建委对本工程的批复1相应设计阶段开始1周前5用地范围内的地形图、用地周围的管线图、道路断面及竖向标高资料1相应设计阶段开始1周前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初步施工图22022.10.28备注:如需追加施工图需另付费。2全套施工图82022.10.30备注:如需追加施工图需另付费。以下无内容备注:如需追加施工图需另付费。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人民币¥89.9万元(捌拾玖万玖任元整)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阶段设计费(%)付费额(万元)第一次付费2017.98第二次付费5044.95第三次付费2522.475第四次付费54.495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初步施工图交付后三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技术性图审后三日内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收款方式:以发包人银行转账记录为依据;付款方式:银行转账。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款项前向发包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设计人未向发包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而导致发包人延迟支付款项的,发包人不承担任何延迟付款的责任。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本设计费为包干价。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5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专利技术等为发包人所有,设计人仅具有署名权。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单体50年、设备以使用年限和相关规范规定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6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对其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付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7设计人因履行本合同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的,由设计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协商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二东利三5亚二三兰三亚二二工W兰X三彩印重:设计人名称:陕西省土木捷筑设计发包人名称:陕西省康复辅助二研究院有限公司器具中心同盖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字(签字)经办人:经办人:组织机构代码:916100004352004742组织机构代码:91610104220545977R纳税人识别码:916100004352004742纳税人识别码:91610104220545977R地址:西安市长乐西路118号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航天大道898号东翠园锦绣北门西侧裙楼三层邮政编码:710032邮政编码:710100法定代表人:赵宏杰法定代表人:倪伟成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王晓o2f-83640389电话:电话:029-89689551传真:传真:029-89689551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长乐西路支行开户银行:西安银行北门支行账号:611301031010010000839账号:207011580000004706时间:2022时问:签证人名称:陕西杂源招林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计 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