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整改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3)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整改项目一标段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30627HT000003
二、合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整改项目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000-20230511122044436
四、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整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
联系方式:0951-5672009
供应商(乙方):天津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启迪协信科技园18-2
联系方式:022-276078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80000
合同金额:7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在接到甲方进场测评要求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6-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6-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天津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同.pdf天津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整改项目(一标段)合同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乙方:天津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6月25日合同编号: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乙方:天津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基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整改项目(一标段)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应答与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信息系统提供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15个信息系统(信息系统的详细名称、系统等级详见附件一)提供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2、乙方根据《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GM/T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高风险判定指引(2021)》、《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量化评估规则(2021)》等要求,制定测评方案,采取合理、有效、安全、科学的策略开展测评,并确保在测评过程中不影响被测评系统的正常运行。对获得的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并编制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3、乙方就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信息系统的密码应用提供方案咨询并对该系统的密码保障体系建设提供全过程的密码安全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合同编号:4、乙方对甲方指定的15个信息系统出具《被测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被测系统密码应用改进建议书》等测评结果资料,并协助甲方完成密评备案工作。第二条服务方式及服务期1、技术服务方式:X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开展密码测评工作。2、技术服务要求: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目标、方向和进度实施委托项目。确需调整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实施委托项目,甲方有权对乙方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所有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开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成果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完成系统测评后,经过分析汇总,出具交付成果文件,及时提交给甲方。乙方出具的报告需遵循《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模板(2023版)》。乙方按照投标文件派出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组成员,非本地项目组成员需提供项目实施期间到达实施现场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交通票据、住宿票据等,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确需更换调整的,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以同等级别,相同资质人员进行替换。3、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在接到甲方进场测评要求之日起60个工作且(不含甲方整改时间)内完成系统密码测评,出具系统测评报告,并协助甲方完成密评备案工作。第三条合同额及付款方式合同编号:1、本合同含税金额为:¥780000.00元(大写:柒拾捌万元整)该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70%,即人民币:¥5460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陆仟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交《被测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与《被测系统密码应用改进建议书》后完成备案,经甲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即人民币:¥2340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元整)3、乙方银行账户名称:公司名称:天津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77878412268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天津友谊路支行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第四条保密具体见本合同附件三《保密协议》。第五条时间要求本合同现场测评工期总日历天数:60个工作且(不含甲方整改时间)。第六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第七条侵权处理合同编号:1、乙方应当保证,在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咨询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一)乙方违约行为及责任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技术服务报酬总额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技术服务报酬总额的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合同编号:更正和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二)甲方的违约行为及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按约进行技术服务时甲方应全力配合,因甲方配合不到位造成的项目拖延,甲方应负一定责任。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金额的违约金。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李若甫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合同编号: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编其它部分。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幕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编号:第十七条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以下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VO>W.乙方(盖章):天津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223.6.2s合同编号:附件一:系统详细清单序号系统名称系统等级1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三级2宁夏企业大数据监管与服务平台三级3宁夏食品经营许可系统三级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协同监管平台三级5企业信息填报三级6宁夏12315受理平台三级7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三级8宁夏进口冷链食品追潮管理系统三级9宁夏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三级10CNG气瓶电子标签监管系统二级11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企业电子档案系统二级12宁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二级13宁夏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二级14宁夏市场监管厅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系统二级15“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系统二级8合同编号:附件三保密协议委托方(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受托方(乙方):天津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鉴于乙方在提供项目服务工作中,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知悉、了解或掌握甲方(或其下属单位、相关单位)保密信息,并且乙方愿意为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而承担保密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在项目建设与服务期间及以后保守甲方的保密信息的有关事项,达成下列保密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保密信息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本次项目提供服务工作中获得、接触或以其他方式知悉的任何信息,不论此种信息以口头、书面、电子或者通过其他介质形式存在,亦不论是在本协议书签署之前、当时或之后知悉。保密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国家秘密信息;(二)与甲方的经营、业务、交易、产品、客户有关的任何信息;(三)依据承诺书规定,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任何信息;(四)任何甲方的技术方案及措施、软件、数据库、技术秘密等。第二条保密义务乙方应履行如下义务:(1)应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保密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5)不论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乙方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7)如发现乙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甲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乙方相关部门报告。第三条保密期限本协议中双方之保密义务应自对方收到保密信息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因合同目的的达成而终止。第四条保密信息的返还乙方在本项目建设和服务工作结束前1个月内,应无条件地将其持有的保密信息移交给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合同编号:如果保存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硬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优盘、磁带、存储卡)属于乙方所有,则乙方应当将甲方的保密信息从载体上永久删除。第五条保密责任的免除当出现下述情形时,乙方不再承担保密责任。当保密资料:(1)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通过乙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第六条其他约定(一)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应协助甲方采取一切合理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行为严重性决定是否解除与乙方的工作关系;(三)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须书面认可;(四)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随合同由双方持有。第七条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第八条争议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生效及其他本协议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天津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6月25日年6月22023年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整改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