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方机构编制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 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大塘管理所2023)



2023年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7MB2D549282305060950

项目业主: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大塘管理所

服务机构: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3年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

合同编号:

440607MB2D549282305060950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5月1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12日

服务内容:

编制5份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

合同附件

合同.pdf
合同.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大塘管理所 2023年06月28日

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2023年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项目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大塘管理所乙方: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签订日期:2023年1月12日项目名称:2023年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大塘管理所乙方: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3年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进一步规范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的通知》(佛自然资明发(2020)100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第一条乙方工作内容1、分析项目范围线涉及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情况,明确剥离耕作层地块位置;2、耕作层剥离地块现场踏勘拍照、取土化验,确定耕作层土壤的容重、有机质、pH值,判断土壤是否涉及隔、汞、神、铅、铬、铜、镍、锌等重金属污染;3、根据土壤化验结果,分析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总体思路(若涉及污染或耕作层严重破坏等不宜剥离情况,则按文件要求逐级向上申请不作剥离),明确剥离地块、存储区位置、落实施工组织方案;4、编制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含耕作层剥离工作预算、图件等相关材料,制定各项工作保障措施等内容。第二条质量及技术要求1、调查及引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数据须经核实。2、项目成果应当符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37号)、《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的要求。第三条工作成果乙方向甲方提交不同阶段报告成果的纸质文档供甲方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上报审批使用,数量共4套,包括:1、报告书;2、附图;3、相关附件。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所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方案编制费用以¥90000元/批次计算,总批次量暂定为5个批次,总价初步预算为¥4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该价款已包含相关税费和组织专家评审的费用),最终费用根据实际总批次量核算支付。方案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后或取得区政府可不实施剥离的批复后六个月内,甲方需按程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编制费用,最终费用根据实际总批次量核算支付。在甲方支付工作经费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向财政部门办理相关申请付款手续视为完成付款义务。第五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乙方需在2个月内完成每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成果的编制工作,提交给甲方用于上报审批使用。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37号)、《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的要求。X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或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并予以备案。第六条成果产权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单位或个人对外发表文章或进行学术交流如要引用工作成果内容,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甲方责任1、甲方因提交的资料出现重大错误,或所提交资料存在重大修改致出现较大2差异,以致乙方成果返工,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同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拨付的工作经费。3、甲方有责任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导致成果产生问题,所有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八条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开展项目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提交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2、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完成修改或补充。3、乙方交付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成果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九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若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工作成果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1、所有经双方认可或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3字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地址、电话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通知对方,并及时补充书面通知书,若因此带来相关责任,由当事方承担。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乙方: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局三水分局大塘管理划设计有限公司所(盖章)(盖章)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代表:黄莫奇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代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01-1603号自编A区号楼69(2)房地址:第一至四层电话:电话:020-82407188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日期:年日期:开户名称: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开户名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开户行:公司广州分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82010158000001832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44000076063144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第三方机构编制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 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