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平利县自然资源局2023)



一、合同编号:HT-平利县-2023-00179

二、合同名称:平利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单位建设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ZCSP-平利县-2023-00063

四、项目名称:平利县2022年度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单位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利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13084806789
供应商(乙方):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街道
联系方式:153492898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单位建设服务
1(项)
¥149,500.00
¥149,500.00
对我局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并提交排查报告,做好群测群防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重点对辖区区域重点开工建设项目,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等开展调查并提供建议和意见。

合同金额: 149,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4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3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2平站结合合同 (2).pdf2022平站结合合同 (2).pdf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023年06月28日

平利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平战结合”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平利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单位建设服务项目工程地点:安康市平利县资质证书等级:地质灾害勘查评估-甲级委托方: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受托方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平利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平战结合”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合同书委托方:平利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技术支撑服务项目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平利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单位建设服务项目1.2工程实施地点:安康市平利县1.3工程规模、特征:把日常技术支撑与应急防治技术支撑有机结合起来,将地撕单位及其地灾防治人员在区域上与各地对口到市、派驻到县,直接充实和支撑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力量,将防治力量的触角伸展到地方各个角落。1.4技术支撑服务任务(内容):平时坚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工作,积极为市县两级国土部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全力协助地方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战时技术支撑小组一旦发生灾情,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无条件开展应急调查与排查等相关应急工作。1.5技术支撑服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1)《安康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7]40号);(2)《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3)《陕南山洪地质灾害受灾地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1:50000)》,(4)《陕西省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1:50000)》(陕西省地质调查院)。(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令,2003年11月24日):(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8)《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2016年版;(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1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11)《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DZ/T0261-2014);(12)《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06);(13)《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1.6承接方式:一次性包于第二条工期本次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定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成。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本技术支撑服务费为¥149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玖千伍佰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技术支撑服务费¥149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玖千伍佰元整)。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4.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技术支撑服务任务。4.2甲方变更委托技术支撑服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技术支撑服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工期顺延。4.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技术支撑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技术支撑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服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技术支撑服务费的全部支付。4.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4.5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真实合法性负责。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5.1技术支撑服务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支撑服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技术支撑服务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由于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技术支撑服务费用。5.3乙方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7.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展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7.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送达8.1任何依照本合同作出的或与之相关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以人工、国内特快专递(如EMS)、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8.2本合同签订的双方住所地址为送达有效地址,任何一方变更住所地址,需于变更后3个工作日通知他方,否则他方按本合同记载的住所地址送达有效,后果由变更方承担。第九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条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参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号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30789住所:住所:西安市西影路301#邮政编码:710054邮政编码:传真:传真:029-88138740电话:电话:029-8813897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南关支行账号:账号:3700021509200116793签订日期:(以下无正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