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调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部2023)



[JXYJ2341CH-GZ04031]2023年高新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023年高新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一、合同编号:
高购2023F000871697
二、合同名称:
2023年高新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JXYJ2341CH-GZ04031
四、项目名称:
2023年高新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部本级
地址:新余高新区
联系方式:0790-6861691
供应商(乙方):江西有色地质测绘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竹山南路4号
联系方式:185079077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高新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

高新区农村宅基地信息化建设及宅改工作经费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3067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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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正本7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采购代理机构执1份。合同自签章之日起即时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单位盖章):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局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年厅乙方(单位盖章):江西有色地质测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竹山南路4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余市仙来中大道支行账号:203702293079签订日期:月日年月日甲方: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局乙方:江西有色地质测绘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第一条工作内容S一、项目背景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赣办发(2022)12号)以及农业农村部、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全面摸清高新区全域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数据库,完成数据汇交,建立区级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系统。二、工作目标1、面向宅基地制度改革管理需求,整合宅基地调查及管理数据,建立涵盖宅基地属性、图形数据、档案数据等在内的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通过集中统一的调查,按照空间位置关系和统一标准紧密整合,建立各类宅基地基础数据之间的联系,形成统一的农村宅基地“一张图”,实现涉及到的土地、房屋、权利人等相关数据的一体化存储,以达到图、属、档一体化管理的应用目标。2、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以宅基地数据库为基础,搭建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具有宅基地数据采集、联网审批、信息浏览、统计分析的综合应用平台。开发各类规划数据的融合、采集、编辑、入库、管理及更新,并在相关系统中进行展示、分析等。开发应用服务接口,提供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的服务接口,实现信息共建共享。进而实现宅基地调查、申请、审批、监管等业务数据的一体化管理,促进宅基管理决策的数字化与科学化。三、工作任务(一)开展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全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3.5万宗,本项目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结合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利用GIS技术对数据进行空间可视化处理,采用信息化手段结合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通过对数据进行线下或线上收集,完成对村测绘合同项目编号:JXYJ2341CH-GZ040319项目名称:新余高新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信息化0n5020系统建设项目甲方: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局乙方:江西有色地质测绘有限公司签约时间:2023年6月2P日(二)开展农村宅基地数据处理、建库和入库1、建立宅基地数据库(1)数据规范化处理和汇总全区农村宅基地数据处理、建库和入库3.5万宗,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将已有数据成果资料和补充调查数据成果进行汇总整理,至对已有数据成果、补充调查数据成果等进行规范化处理、统一编码、属性和空间信息关联,以村为单位,在数据共享成果梳理基础上,将补充调查结果逐宗检查梳理数据项内容是否完善,对于还有缺失的数据进行标注并再次进行补充调查。2)数据质量检查和入库以宗地为单位,对宅基地数据的结构、规范性检查、完整性、属性数据内容、图形数据的拓扑关系、图属关系逻辑等进行检查,保证数据规范性;执行农业农村部宅基地数据库标准与规范、数据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将验收通过数据录入数据库系统。(3)补充验证以宗地为单位,对于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宅基地数据,继续组织人员开展补充和验证调查,完善数据调查成果数据。(抽取10%量进行核验)。2、编制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1)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编制村、镇(办)宅基地管理台账,农村宅基地的宗地信息、权属信息、利用情况、规模情况、业务操作等明细记录表。(2)绘制农村宅基地现状图编制村级、镇(办)级、县级农村宅基地现状图,表现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布局和利用现状等。3、数据汇交(1)编制总结报告将宅基地汇总共享、专项调查、数据库建设、图册编制、系统建设等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编制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基础信息分析报告。(2)农村宅基地调查成果汇交eAI园TT口O三电子签章手写签名c2-b78a-8a1..95950ec8-e1cf-402c-9cd6-a41..263f2dc8-dc22-47cd-92b2-6da..155b29a2-9f54-4c68-b438-b83.65cf2b64-bf84-479d成交通知书江西有色地质测绘有限公司江西元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2023年高新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YJ2341CH-GZ0403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决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数量中标金项目编号额(元)货物名称采购目录中标人名称高新区农村宅高购基地基地信息其他信息技术2023F0008717001项化建设及宅改咨询服务工作经费江西有色地质测3067000绘有限公司高新区农村宅自高购基地基础信息服务.信息技项1术咨询服务调查及信息化2023F000871697系统建设项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服务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单位机构(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3年6月14日20231年-6月14日006011/1HEDY七喜将影像、图件、表格、文字报告等调查成果进行规范化整理,形成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区级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上报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三)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1)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管理系统包括质量检查、数据管理、统计分析、服务发布、专题图制作等功能模块。可以实现对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数据的整合汇总与成果输出,对数据进行统一组织、存储、管理、维护和更新。(2)农村宅基地台账管理系统包括四级台账、图属一体查询等功能模块。将遥感图像与矢量数据叠加,实现表格、照片和档案于一体的全方位展示,和农户、宅基地、房屋和审批现状的全方面掌握。(3)农村宅基地“一张图”子系统包括叠加专题图层与展示窗口等功能模块,从宏观上汇报展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各项指标,作为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的窗口,为综合分析、汇报与展示提供服务。包含三维可视化及VR动画展示功能接口。(4)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管理系统实现宅基地所有权管理、宅基地资格权登记、变更、退出的数字化。开展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备案数据入库,建立资格权人档案数据库,实现宅基地资格权的动态管理。(5)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1覆盖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查、审批全流程业务管理,支持现场办理、网上备案和全流程网上办理两种业务办理模式。同时,研发“三到场”App,支持镇(办)工作人员借助手机完成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具备信息录入、现场签到和拍照等功能。(6)农村宅基地便民服务APP基于手机APP或小程序集成开发农民用地建房便民服务相关功能,包括申请用地建房、预约开工验收、查询批准书和规划许可、审批进度查询、政策文件下载、查看建房通用图集和用地建房政策在线咨询等功能。(7)农村宅基地监测监管系统《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农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示范先行”县创建行动引领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的通知》(赣农办字【2021)2号)《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用版)》(农(经综)函(2021)23号)《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版)》(农(经综)函〔2021)45号)《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试用版)》(农(经综)函〔2021)58号)《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验收方案》(赣农宅改办【2023)5号)五、项目成果(1)高新区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2)高新区农村宅基地数据库;(3高新区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4)高新区农村宅基地利用现状图件;(5)高新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6)高新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7)高新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8)高新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总结报告;(9)高新区宅改航拍正射影像。第二条服务期限、地点1、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服务地点:高新区第三条付款方式一)项目价款项目总价为人民币3067000.00元,大写:叁佰零陆万柒任元整。本项目为交钥匙,以上人民币报价包括所有服务、生产、运输、安装调试、土建工程及使用培训、人员、税金及其他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等。(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实现系统上线试运行支付合同价款10%;完成全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外业工作时支付合同价款30%;完成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全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入库支付合同价款30%;区级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30%。W第四条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五条售后服务要求1、系统终验合格后进入系统质量保证期,自双方代表在系统终验合格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2年。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技术故障,投标人应保证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问题,恢复正常运行。2、云平台租赁服务:平台上线后,根据项目实际使用要求提供2年免费云平台租赁服务,到期后服务续费另行协商。(1.数据库服务器2.应用服务器3.通讯和文件服务器4.云网络资源5.云网安全等网络安全服务)。3、软件等保测评服务:平台试运行后,提供二级软件等保测评服务。第六条验收方式成果满足农业农村部、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新余市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由采购人按照《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验收方案》(赣农宅改办【2023)5号)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应向甲方偿庄基本信息、宅基地和农房基本情况、宅基地和农房闲置利用情况、宅基地和农房管理情况等四类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信息的调查。1、汇总共享宅基地数据资料(1)宅基地基础数据汇总与整理汇总整理区、镇(办)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户籍资料、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相关数据资料,并对数据进行整理、转换,形成电子图和数据库。(2)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根据汇总整理的各类基础数据的情况,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资源目录。(3)制作调查工作底图以村为单位,以收集的宅基地数据为基础,对不同来源不同精度的数据进行格式、坐标系的统一、规范处理后,形成调查工作底图,为开展宅基地专项调查提供基础数据。2、开展宅基地专项调查(1)宅基地所有权调查所有权调查。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将每一宗宅基地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2)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数据入库资格权登记。村级组织按照一户一宅、限定面积原则,以户籍登记为基础,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以户为单元界定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村级组织完成认定后,对数据进行检查,规范性处理,录入系统。(3)宅基地使用权补充调查。补充调查。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对已开展房地一体调查的宅基地,开展属性信息补充调查,主要内容包括每宗宅基地的位置、范围、四至和利用现状等。(4)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调查。专项调查。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村内空地、闲置房屋、农村祖屋,以及城镇居民、华侨和侨胞等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的农村房屋等进行调查。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乙方服务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自己承担。第八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九条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第十一条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处理:1、提起诉讼。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第十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书3、合同格式条款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通过遥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当前区域违法用地情况、宅基地闲置情况进行智能化监测监管,为执法人员提供监管工具APP,实现精准执法和高效执法。(8)共享服务开发数据共享服务接口,为未来对接其他系统预留接口。(四)正射影像航拍航拍1:2000正射影像,面积250平方公里。(五)系统运维与服务系统开发单位组建运行维护机构,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全面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组织管理。1、运维服务内容系统开发单位必须提供两年的免费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制于:系统的完善和升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维护、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等。2、运维服务提供方式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服务随时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在3日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四、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农规发(2019)33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0)10号)《*******、******关于印发方案>的通知》(厅字(2020)18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13号)《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信息调查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