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 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埔县科工商务局2023)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422MB2D284712306061257

项目业主:

大埔县科工商务局

服务机构:

广东沐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

合同编号:

441422MB2D284712306061257

合同总金额:

¥153,016.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进行可行性报告编制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合同附件

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合同.pdf
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合同.pdf

大埔县科工商务局 2023年07月05日

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大埔县科工商务局东沐委托方:3承接方:广东沐阳信息科技有限口cl签订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埔机限2023年6月15日签订日期: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合同商委托方(甲方):大埔县科工商务局承接方(乙方):广东沐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并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双方就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中办理使用林地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项目内容1、项目林地面积97.8亩,并报批通过,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工程用地红线图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地类,类型,类别、性质、保护等级,林权属等;3、编写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第二条本合同项目要求1、按照国家规定调查编制要求和甲方要求编写。2、报批材料应满足县、市、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批要求。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1、项目用地红线图电子版2、项目经发改委立项批复原件;3、项目用地红线内建设内容布局图;4、项目单位向林业局的申请用地报告;5、项目单位或个人的法人证件(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6、规划部门对项目的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函;7、项目相关的其他报批资料。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资料1、提交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等纸质相关资料各四份。2、完成时间第1页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合同2.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提供的红线图及相关基础资料时,约定5日内完成外业调查;2.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第三条所示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的编制,并提交电子版报告与甲方。第五条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1、费用:拟使用林地面积97.8亩(6.52公顷)(实际面积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为准),收费参照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第五章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的相关标准计价。项目编制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服务费计算方式(根据林建协【2018】15号文):基础费用+块状用地=编制可行性报告服务费。即:50000+97.8×1000=147800元。林地形状基础费用块状用地线状用地收费标准5.0万元/项目1000元/亩1200元/亩项目编制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书服务费计算方式(根据林建协【2018】15号文):收费基价800元/公顷×公顷数=编制采伐作业设计书服务费。即800元/公顷×6.52公顷=5216元。技术服务总费用为:147800元+5216元=153016元(壹拾伍万叁仟零壹拾陆元)经双方友好协商,项目技术服务总费用同意下浮30%结算,最终以财审结算价为准。2、支付方式:在乙方提交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后支付技术服务总费用的30%。技术服务费用的余额待大埔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后,甲方按审定的结算价支付剩余尾第2页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合同款。甲方支付款项时,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含税发票。第六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1向乙方提供有关批文和基础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和时限性负责;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或更改规模以至造成乙方文件需返工,甲方应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同时文件提交时间顺延;1.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给乙方的设计费用;1.4甲方应了解编制进展情况,对明显不合理的方案要求乙方修改。2、乙方责任:2.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编制本设计论证报告,使其达到规范,符合报告审查部门的要求;2.2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时向甲方提供成果文件;2.3对其编制的报告质量负责,乙方提交的报告书未通过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完善直至通过审批,也有权解除本合同;2.4在交付成果资料时应归还甲方提供的有关原始资料;2.5乙方负责联系林业主管部门现场查验核实,并承担呈报县、市、省林业行政部门的签批义务;2.6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乙方工作人员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进行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2、合同生效后,在无相关新的政策影响情况下,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第3页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合同的,乙方全额返还合同款。第八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禁止商业赔赔及违约责任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规则,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相关人员(包括直系亲属)进行商业赔赔。1.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商业购赔:1.1.1、给予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提货单等;1.1.2、给予礼品及其他实物;1.1.3、给予借款;1.1.4、给予娱乐消费、旅游等;1.1.5、给予在乙方或关联企业投资入股;1.1.6、给予其他任何方式的商业赔赔。2、经甲方或有关部门确认为商业赔赔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自愿承担以下全部责任:2.1、按合同总额的5%至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2、按认定商业赔赔金额的3至5倍向甲方赔偿;2.3、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损失额的1至2倍赔偿,并按本次赔偿计算标准对乙方2年内的同类业务进行追诉;2.4、涉及违法的,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处置。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4页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责任全部完成之日起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第5页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合同(此页无正文,为《大埔县城工业小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合同》之签字盖章页)甲方:大埔县科工商务局(盖章)乙方:广东沐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万象江山支行帐号:帐号:44050110582500000274统一代码:11441422MB2D28471H统一代码:91441400MA53825MX2地址:大埔县湖寮镇青梅路13号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心A栋1702商业联系人:联系人:邓来沐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622979561签订时间:2023年6月15日签订时间:2033年6月15日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 补充用地使用林地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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