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环保管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


慈湖高新区2023年综合性环保管家服务采购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MASCG-0-F-F-2023-0410-1
二、合同名称:慈湖高新区2023年综合性环保管家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MASCG-0-F-F-2023-0410
四、项目名称:慈湖高新区2023年综合性环保管家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花山区慈湖河路北段3600号双创基地A楼
联系方式:0555-3500915
供应商(乙方):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6号
联系方式:0555-24048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慈湖高新区2023年综合性环保管家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动态更新企业环保信息,深入调查进行闭环管理、协助园区进行环保检查,督促环保问题整改销号、助力园区大气质量管理,废气做到达标排放、强化园区污水管理,力求达到考核目标、提供环保政策咨询服务,做好环保宣传培训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250000.00元
合同金额:125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马鞍山市(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7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公告.pdf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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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MASCG-0-F-F-2023-0410-1二、合同名称:慈湖高新区2023年综合性环保管家服务采购三、项目编号:MASCG-0-F-F-2023-0410四、项目名称:慈湖高新区2023年综合性环保管家服务采购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花山区慈湖河路北段3600号双创基地A楼联系方式:0555-3500915供应商(乙方):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6号联系方式:0555-2404802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慈湖高新区2023年综合性环保管家服务采购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动态更新企业环保信息,深入调查进行闭环管理、协助园区进行环保检查,督促环保问题整改销号、助力园区大气质量管理,废气做到达标排放、强化园区污水管理,力求达到考核目标、提供环保政策咨询服务,做好环保宣传培训主要标的数量:1项主要标的单价:1250000.00元合同金额:1250000.00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马鞍山市(甲方指定地点)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7月04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4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政府采购合同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和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1.1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慈湖高新区2023年综合性环保管家服务采购,项目编号:MASCG-0-F-F-2023-0410);1.2乙方的响应文件;1.3附件: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补充通知;磋商过程中形成的补充资料及最后报价;乙方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的资料及附图;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1.4甲方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磋商文件执行;③甲方磋商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响应文件执行。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磋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标的标的名称:慈湖高新区2023年综合性环保管家服务采购标的内容: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为准。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要求。4、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125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5、付款方式5.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乙方履行合同义务6个月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含预付款);乙方服务期满履行全部合同义务,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含预付款)。5.2如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义务6个月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乙方服务期满履行全部合同义务,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6、履行服务时间(期限)、地点履行服务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履行服务地点:马鞍山市(甲方指定地点)。7、项目验收乙方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进行定期考核;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甲方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甲方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8、知识产权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标的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9、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2)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或延期支付合同款(不可抗力除外),应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甲、乙方无法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4)上述违约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5)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服务完毕;②乙方送交的服务经验收不合格,或验收后出现质量问题;(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人员的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其他约定10.1乙方所有人员均应挂牌上岗。10.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全程监督。10.3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乙方自行办理,书面用工合同的签订由乙方自行办理。10.4乙方向甲方出示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10.5履约保证金10.5.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10.5.2履约保证金金额:免收,合同金额的%,定额收取:人民币元10.5.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10.5.4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0.5.5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结束后10日内退还。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2、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13、本合同一式5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2份、乙方2份、批准本项目预算的财政部门1份。甲方: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河路北段3600号马鞍山双创基地A栋通讯地址:马鞍山市经济开发区西塘路666号邮政编码:243000邮政编码:243000电话:0555-3500915传真:/电话:0555-2404802传真:/开户银行:建行马鞍山开发区支行账号:34001659008053004878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3年7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性环保管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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