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维稳安保专项研究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48227720232605

二、合同名称:交通运输重点时段维稳安保专项研究合同
三、项目编号:JTYST2023-GK-007
四、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重点时段维稳安保专项研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本级)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联系方式:0571-87801576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
联系方式:1373229294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交通运输重点时段维稳安保专项研究 数量:1.00 单价(元):59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2.合同金额(元):59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交通运输重点时段维稳安保专项研究合同.pdf

合同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重点时段维稳安保专项研究委托方(甲方):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受托方(乙方):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签订日期:2023年6月30日有效期限: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重点时段维稳安保专项研究项且(项目编号:ITYST2023-GK-007)采购文件和招标结果,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称甲方)与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下称乙方)就交通运输重点时段维稳安保专项研究项且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1.1工作内容(1)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保障机制研究。充分借鉴省内外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安保经验做法,从建立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防范出发,聚焦重大活动开始前、活动期间、活动结束后全过程,突出各阶段各环节安全管控重点内容,从风险隐患排查、会商研判、信息报送、值班值守、包保督导、复盘评估等方面,建立我省交通运输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安保机制体系,形成我省交通运输重大活动维稳安保长效管控态势。(2)重大活动期间风险管控措施研究。从风险隐患、安全生产、维稳安保、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等方面分析我省重大活动期间交通运输领域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上位政策要求、安全生产形势等方面分析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时段维稳安保面临的严峻形势。依据重大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安保风险分析与研判,面向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维稳安保等领域制定管控措施,保障重大活动期间安全平稳。(3)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安保检查重点内容研究。依据重大活动特征,结合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生产、在建工程、轨道交通等各领域的安全生产特征,制定各领域的维稳安保检查工作清单,对企业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定与落实情况、人员管理、应急预案建设、重点时段管控举措制定与落实情况等方面细化检查清单。1.2成果要求(1)提交《交通运输重点时段维稳安保专项研究报告》;(2)提交《交通运输重点时段维稳安保检查重点清单》。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2.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杭州履行。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1)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报告初稿及检查重点清单等初步成果。(2)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研究报告、检查重点清单的修改完善工作。(3)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甲方职责及义务: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1)甲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2)甲方予以经费保障。3.2乙方职责及义务:(1)按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2)乙方承诺对接受甲方委托过程中获取的资料、文件等严格保密。四、验收、评价方法M4.1验收资料齐全。4.2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中要求完成的相关事项。4.3服务成果符合采购需求,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验收。2五、服务质量保证期5.1服务质量保证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5.2乙方须保持与甲方的联系,随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解决遇到的问题。5.3乙方需达到甲方7×24小时电话维护服务响应要求;针对现场响应技术支持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六、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6.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6.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6.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七、知识产权7.1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编制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2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编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由甲方享有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编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3(2)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编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知识产权。①乙方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项目的记录、数据、图片、录像、报告等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归档,不得散失;②涉及本项目的研究资料,乙方应当严格保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科8.1本服务工作甲方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肆任元整(¥594000.00元)人民币。8.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分两次支付:(1)合同签订完成,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大写):叁拾伍万陆任肆佰元整(¥356400.00元)人民币;(2)项目验收结题,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大写):贰拾叁万柒任陆佰元整(¥237600.00元)人民币;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9.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5%作为违约金。9.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4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1.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按司法程序解决。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中介方鉴证后生效。12.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2.4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5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联系人(签章)(签章)委托方甲方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章)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章)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章)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章)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章)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章)住所(通信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住所(通信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住所(通信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住所(通信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住所(通信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住所(通信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电话:571-87859532电话:571-87859532电话:571-8785953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工兴帐号工兴帐号工兴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马|310009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科一服单位名称(公章)务法定代表人签章)托代理人托代理人签章)签章)方联系人柳月玲联系人柳月玲联系人柳月玲联系人柳月玲联系人柳月玲联系人柳月玲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乙电话0571-61110315电话0571-61110315电话0571-61110315传真传真方开户银行工行武林支行开户银行工行武林支行开户银行工行武林支行开户银行工行武林支行开户银行工行武林支行开户银行工行武林支行帐号1202021209014433352帐号1202021209014433352帐号120202120901443335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单位名称浙江敬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元单位名称浙江敬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元单位名称浙江敬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元单位名称浙江敬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元单位名称浙江敬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元单位名称浙江敬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元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婷联系人婷联系人婷联系人婷联系人婷联系人婷介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泰豪数字大厦6幢12层1216室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泰豪数字大厦6幢12层1216室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泰豪数字大厦6幢12层1216室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泰豪数字大厦6幢12层1216室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泰豪数字大厦6幢12层1216室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泰豪数字大厦6幢12层1216室电话0571-87150756电话0571-87150756电话0571-87150756传真传真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梅花碑分理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梅花碑分理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梅花碑分理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梅花碑分理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梅花碑分理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梅花碑分理处帐号3305016162820000030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31002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稳安保专项研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