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合同公示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524000202302000076A_001
二、合同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524000202302000076
四、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
地 址: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
联系方式:8303767
供应商(乙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010-849151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服务 / 1 435 43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7-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7-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合同.pdf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合同.pdf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合同-最终(1).docx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合同-最终(1).docx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524000202302000076A_001计划编号:37052400052000120230003采购人: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供应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津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七月一十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政府采购采购人(全称):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供应商(全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子化政府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府采购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子花电子化政府采福心3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伍万元(¥4,350,000.00元);政府采购2.合同价格形式:卧五、项目经理电子化政府彩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口一次性支付方式:府采购政子化政府口分期支付方式:口其他支付方式:2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7月10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东营市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303767,电话:010-8491519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账号:,账号:110060210010149012054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最终合同以附件合同定稿为准。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合同登记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委托人:(甲方)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受托人(乙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地点:东营市签订日期:2023年7月10日有效期限:2023年7月10日-2024年12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服务内容:针对东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规划、总体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技术标准,编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成果形式:形成《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服务要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按报批级别通过相应(或被授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履行期限、地点本合同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在北京市、东营市履行。甲方的协作事项在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甲方负责收集各委、办、局相关基础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开展项目调研。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与地方各部门间进行协调和联系。甲方负责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知识产权、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本项目形成的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双方不得将研究成果转让给课题组外的第三方。双方参与本合同任务的研究人员拥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和申报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但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须保障本合同成果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就本合同成果提出侵权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本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部分,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商业信息、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复制、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该资料或数据。验收、评价方法《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按报批级别通过相应(或被授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最终提交成果上报相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评审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本项目报酬为¥4,350,000.00元(大写:肆佰叁拾伍万元整)。支付方式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支付:1740000元;(即: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由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计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1740000元;(即:乙方提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由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计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元整);第三期支付:870000元;(即:《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乙方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由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计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约定,甲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未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有权延期提供研究成果。未及时组织验收导致乙方未能按期提交研究成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未能按期完成报告的,每延期1个工作日,应当向甲方赔偿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的金额,超过10个工作日未能提交,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前期支付的全部费用。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未能通过验收的,应当根据甲方要求的期限改进。如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前期支付的全部费用。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其它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受影响方应在事件发生3个工作日内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及时将有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对方确认。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执行问题。乙方必须及时和负责任地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等活动,正确履行有关合同职责和法定职责,规范提供优质专业服务和支持。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跟踪服务,服务期内就项目涉及的相关问题予以技术支持。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列地址(住所)为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无论是甲乙双方的来往函件或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合同所列的地址邮寄,无论是拒收或地址错误均视为送达成立。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和谅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委托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委托人(甲方)委托代理人 (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委托人(甲方)联系(经办人) (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委托人(甲方)住所(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邮政编码257092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委托人(甲方)电话0546-8301407传真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委托人(甲方)开户银行传真委托人(甲方)帐号传真受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受托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受托人(乙方)委托代理人(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受托人(乙方)联系(经办人)李卓卿 (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受托人(乙方)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8号邮政编码100012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受托人(乙方)电话010-84934256传真010-84915140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受托人(乙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传真受托人(乙方)帐号110060210010149012054传真印花税票粘贴处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经办人:技术合同登记生机关(专用章)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