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2023)
某单位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55648426620232001
二、合同名称:某单位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合同
三、项目编号:ZCGW【2023】-0124X-2
四、项目名称:某单位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乌鲁木齐市骑马山路东二巷25号
联系方式:13999816583
供应商(乙方):乌苏市家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塔里木河东路462号乌苏酒街
联系方式:1368892008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某单位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食堂劳务及食材外包采购,每人每天40元标准,含宵夜(根据甲方出勤天数为准,以每天实际就餐人员计算,具体需求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食堂劳务及食材外包采购,每人每天40元标准,含宵夜(根据甲方出勤天数为准,以每天实际就餐人员计算,具体需求详见采购需求)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服务标准:食堂劳务及食材外包采购,每人每天40元标准,含宵夜(根据甲方出勤天数为准,以每天实际就餐人员计算,具体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4.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pdf合同.pdf
民警食堂承包合同发包人:乌鲁木齐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_(以下称甲方)承包人:乡市味轩餐饮皆(以下称乙方)3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共同制定以下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第一条合同期限自2023年6月/日至2024年5月3日止(共计12个月)。合同期届满未定新约,视为不再续约。(合同续约应在本合同届满前十五日内订立)。第二条保密规定乙方所有进驻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甲方安保验证;乙方必须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所有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活动范围;不得获取单位内部情况的任何音像资料。第三条费用支付由于甲方工作原因,就餐人数不固定且相对较少。为提升甲方就餐质量,确保乙方服务质量,甲方每月设定保底就餐人数支付餐费,即:不足60人按60人全勤核算餐费,超过60人按当月实际出勤人数支付餐费,即甲方按月(就餐不满1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计算,就餐满15天的,按整月计算),于次月根据考勤核算餐费并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后一次性拔付。1第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甲方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审查,对乙方派遣进驻人员状况进行审查,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菜品质量提出合理建议及调整方案,并监督乙方为工作人员及时发放工资情况。甲方义务:给乙方提供经营场所和完善改进必须的设施设备;按时给乙方划拨足额的餐费;对环境进行修给及软装以保持餐厅氛围;为乙方驻场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宿舍;支付水、电、暖、燃料费用,并对故障烹饪设备进行维修、更换,若人为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更换费用。第五条乙方权利及义务乙方权利:乙方有权对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的改善提出合理建议,获得足额的承包费用,按甲方要求安排合适工作人员进行驻场工作,保障足够的服务人员,特殊时期(如疫情等情况)严格按照甲方工作安排执行。乙方义务:1.对甲方提供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按时提供每周菜谱给甲方相关领导审核;保持工作区域卫生合格和保证菜品营养可口;对环境卫生进行维护;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服从甲方管理;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身份证。依法经营,因乙方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承包方负责采购、配送食堂运作所需的食品原材料,2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票据齐全,并建立详细采购台账,做好食品留样工作。3.承包方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招募、培训、体检、应持证上岗,规范操作,食堂工作人员有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违规的工作人员,对因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4.承包方聘请工作人员必须要收取个人身份证、健康证、厨师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居住证、无传染病证明等证件资料,由甲方指定部门备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审查。5.承包方需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6.保证饭菜品种、味道、质量,价格。经营中做到套餐和炒菜分离,每周更换一次食谱,每月更换一轮。确保就餐人员吃得健康、吃的营养卫生。7.食堂食材采购要求乙方自行采购(米面油、蔬菜、副食品、肉类、水果等)和使用食材,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确保饮食安全。乙方须对采购的食用油、米、面及餐辅料进行严格把关,建立购进台账制度。对因食材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8.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除欠货物或借贷,不得拖欠工作人员工资,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乙方应缴各项税款,应自行缴纳,如有逃税、漏税之事宜,应自行负责。310.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配备3-4名工作人员,确保食堂工作正常运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主要厨师,若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因工作需要三个月调整一次主要厨师;食堂工作人员辞职的,需及时补充相应人员,以免延误甲方就餐;对于甲方不满意的厨师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更换。第六条乙方工作人员管理1.乙方雇佣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正规卫生部门饮食行业健康证书。乙方所雇用工作人员每年须体检一次,并将结果交甲方查验,若因乙方工作人员个人身体原因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增加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甲方,新进人员应出具上述合格健康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甲方留档。2.乙方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应编制工作人员名册,详实登记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及职务职责范围,送交甲方。如乙方工作人员出现任何违法违规情况由乙方负责。3.乙方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口罩、厨师帽,统一着装,并保持工装干净整洁。4.乙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居住在餐厅或者厨房内,亦不得在厨房、餐厅、库房内摆放个人物品。5.未经允许,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违规工作人员甲方将按单位规章处理。6.乙方工作人员严禁与甲方发生争吵或斗毁事件,若有争执,应立即报请甲方处理。47.乙方工作人员做到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严禁酶酒吸烟,严格遵守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如有服务态度不佳者,经甲方提出指正,乙方应给予教育或予以撤换,态度仍不转变的甲方有权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8.如因乙方安排的班次、上班、休息时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致使乙方工作人员向我单位主张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不限于赔偿金、社会保险金、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邮寄送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9.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现场管理。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管理区,不得接触被管理对象,违反则按甲方规定处理。10.根据保密条例规定,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对外谈论民警就餐人数及所内的相关事务。第七条厨房设备1.甲方的厨房设备,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乙方必须履行保管与维护之责(详见清单)。如乙方人为操作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2.乙方应做好防火、防滑、防盗措施。若由乙方过失造成甲方民警、职工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3.乙方如需对食堂内的设施进行变更或移动时,先提出书面申请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不得变更和移动食堂内所有的设施。4.乙方增添设备或装璜的处理,应于合同届满后五日内与甲方商议解决。若有搬离或恢复原貌的,须在甲方监督下自行搬离或恢复原貌。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或恢复,甲方不负有保管的义务,可全权处理,由此产生的拆运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第八条清洁卫生安全1.乙方负责食堂餐厅整体建筑的清洁卫生,包括餐厅的墙面、地面、门窗、餐桌、餐椅、厨房间的所有设施等,要定期(每周)清理和疏通厨房的排水沟,保证无污渍杂物,食堂嫂水由乙方进行处理。2.乙方每日应对甲方就餐后的炊具等进行清洁,包括清洁残留食物、清洗油污、漂洗、消毒四道工序,保证炊具、餐具的清洁和卫生。3.乙方每日必须做好食品三餐留样工作,设立专门的留样柜,每餐留样并贴上日期标示,且至少保留48小时,由甲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4.禁止乙方使用过期和临近保持期食品。甲方工作人员遭受因食物不洁等原因所引起之腹泻、中毒或因地面湿滑、火灾、爆炸等原因引起的伤害,需要就医时,产生的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均有乙方全部承担。6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现场管理。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管理区,不得接触被监管对象,违反则按甲方规定处理。第九条饮食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食物必须展现合理的膳食结构,保证营养平衡,保证膳食的多样化、合理化,所使用的调料必须天然健康,不用化学合成调味品(味精类)等。2.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食谱,提供每日自助工作用餐,每人每天餐费40元。3.乙方按甲方每天提供实际用餐人数做用餐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一天提供就餐人数,并做到厉行节约。4.乙方须接受甲方外来人员的就餐接待工作,费用以成本计价,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推诱、讲条件或出现失误。乙方依据外来人员就餐通知单与甲方协商按月结算相关费用。乙方原则上不能安排外来人员就餐,如遇特殊情况,确有必要安排的,需书面报请甲方审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就餐,就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用餐时间:早餐:8:40—9:40;午餐:13:00-14:30;晚餐:7:00—8:30(用餐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6.用餐种类:日常餐饮标准如下:(1)早餐标准:三菜两汤,半荤一道、凉菜(荤)一道(如凉拌牛肉、椒麻鸡、凉拌肚丝、卤鸡块等,肉的比例占770%),素菜一道,小菜类不限,汤、粥品类不得少于两种(如:小米粥、黑米粥、八宝粥等粥类一样,豆浆、牛奶或奶茶等热饮类一样),主食类别不得少于两种(如:包子、花卷、油条、汤粉、汤面等),鸡蛋。(2)午餐标准:四菜一汤,全荤一道(如:大盘鸡、辣子鸡、红烧鱼、土豆烧牛肉、牛肉大杂烩、清炖肉、海鲜等,肉的比例占80%以上),半荤一道,素菜两道,主食三道(如米饭、馒头、面条等),汤类一道,糕点、杂粮三种以上,时令水果一道,饮品不少于两种(如咖啡、果汁、酸奶类)。每周不少于两次新疆特色饭菜(如:拌面、抓饭、炒面等)。(3)晚餐标准:三菜一汤:半荤一道,素菜两道,粥品不得少于1种(如牛肉面、汤饭、臊子面、疙瘩汤、汤饺、馄饨等),主食类不得少于两种(如米饭、馒头、面条等)。(4)特殊情况供餐服务,乙方按甲方需求做好配合。第十条营业约定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须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为民警、职工提供饮食,在节假日期间适当改善伙食状况,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降低伙食质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2.乙方承包餐厅期间,甲方定期收集就餐民警职工对食堂饭菜质量评价意见,当就餐民警职工对食堂意见较大,连续两个月或者全年累计三个月满意率低于80%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乙方若不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8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根据季节合理制定食谱,特殊原因必须变更菜品时,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协调。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为甲方提供米、面、油及其他肉类的品质检验报告,并由甲方进行抽检,严禁供应腐烂变质食品。5.甲方有权经常不定期对乙方进货渠道、原材料质量、营养搭配、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立即改善;并视情形由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6.经营期间的水、电、燃气费用原则上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设备若需维修及更新应及时报告甲方。乙方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可对本单位人员出售价格高于成本,低于市场价的食品,但不得强卖,费用由需求者个人承担。第十一条合同终止乙方在履约期限内严格落实和执行《食堂承包合同》各条款。否则,甲方将在发出三次《整改通知》后,有权终止《食堂承包合同》的执行。在甲方未确定新的承包商及完成交接之前,乙方不得终止服务影响甲方的正常餐饮需求。否则,乙方将承担累计完成支付金额的10%违约金.并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合同解除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合同履行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业。乙方如擅自停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解除合同。93.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甲方遭受损失时,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擅自变更食堂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6.因政策等特殊原因,甲方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可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在甲方要求下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并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8.如本合同解除,乙方应立即退还场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叁个月为试用期,如在试用期乙方提供的菜品多次不能令甲方满意或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并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如因乙方责任致使甲方人员受到伤害、造成损失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按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支付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103.因乙方违约产生纠纷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损失(不限于赔偿金、社会保险金、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邮寄送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其他事宜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增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拿法定代表人签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C03.03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13/68892087联系人电话:C03年6月2日003年6月21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