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橡胶行业整治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68390920232001
二、合同名称:天台县橡胶行业整治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TCCG-2023-Z061
四、项目名称:天台县橡胶行业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地 址:天台县赤城街道电大2号
联系方式:13586188899
供应商(乙方):台州市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8号二层
联系方式:1373858302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台县橡胶行业整治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8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采购人可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调整期限)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128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7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Z061.pdfZ061.pdf
Z061.pdf
合同编号:ZX-2023-0305采购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天台县橡胶行业整治项目委托方: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甲方)承担方:台州市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乙方)CS扫描全能王合同条款项目名称:天台县橡胶行业整治项目项目编号:TCCG-2023-Z061甲方:(采购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乙方:(中标供应商)台州市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根据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单位)天台县橡胶行业整治项且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1建立天台县橡胶行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科学制定《天台县橡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和《天台县橡胶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技术规范》,全面指导开展橡胶行业整治和转型工作。1.2开展全面排查。对橡胶企业开展全面排摸,查清企业底数,建立管理清单,详细掌握行业基本情况,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制定分类处置整治对策。1.3深化行业整治。督促橡胶企业严格落实技术规范要求,对标对表,编制“一厂一策”整治提升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整治责任到人,确保限期完成整治提升工作。在各类企业完成整治要求后,组织开展全县橡胶行业整治效果评估工作,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二、合同金额和价款支付2.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叁任元(¥:1283000.00)。编制行业整治方案、验收评估报告等_275000元;全面排查橡胶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方案2700元/家;跟踪指导整治,参与0元/家,单价不做调整。企业及行业验收,编制验收整改总结报告,45002.2合同价款包括包含相关调查费、调研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人员来往的交通、通信、食宿、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评审专家费、组织论证费、组织整改费、技术服务费、验收评审费、成果印刷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成果验收以及采购文件约定工作cS扫描全能王内容所包含的等一切费用。乙方在总价中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数量实际调整及其它所有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作调整,甲方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2.3付款方法:签订合同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提交全部报告并通过验收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付清剩余款项(结算金额超出合同价,按合同价支付)。三、执行技术标准相关成果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文件。四、技术资料4.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或泄露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5.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组成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乙方服务的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5.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5.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六、履约保证金无。七、转包或分包7.1本项目服务中的调查、编制报告、整治,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CS扫描全能王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八、服务期、服务方式及服务地点8.1服务期: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采购人可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调整期限)8.2服务方式:报告编制、辅助整治8.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九、税费承担9.1本合同履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质量保证10.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向甲方提供服务,项目成果提交并通过验收。10.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服务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10.3验收标准、验收方法等: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10.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风险承担11.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2.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费总额的10%计算。12.3乙方没有按时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办法处理:CS扫描全能王(1)要求乙方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减少报酬:甲方有权的情减少乙方的服务费。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六减少服务费。(3)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费总额的10%计算。12.4乙方未依约提供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的,依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5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应真实、准确,由于乙方提供的成果不实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2.6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任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告,甲方有权要求补做工作(费用不再增加)或终止合同(费用不再支付)。12.7如有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三、其他约定13.1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如有不符,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十五、争议处理15.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天台县。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CS扫描全能王16.2有关本合同中未写明的内容以本项目TCCG-2023-Z061采购文件的规定为准。1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6.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中心天境甲方(盖章)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乙方(盖章):台州市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关台县电大路2号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8号二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at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968512935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台州市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199001010400038887月17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天台县CS扫描全能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橡胶行业整治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