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 汽油采购合同公告(武昌区人力资源局2023)
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本级鄂A2887W车辆加油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420106-2023-02162
二、合同名称: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车辆加油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106-2023-02162
四、项目名称:鄂A2887W车辆加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
3、联系方式:13131590508
4、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销售分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49号
6、联系方式:027-636000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3000元汽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3000.0000元
5、合同金额:0.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19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3-0216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7-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7-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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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合同.docx加油合同.docx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车辆加油采购合同甲方(持卡客户):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销售分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油卡的发行业务由乙方具体承办。第二条本合同客户对象为各区划采购单位车辆用油加油卡客户。第三条本合同油品牌号、数量及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第二章金额、期限、价格及结算方式第四条购买金额:¥3000(大写金额:叁仟整)甲方带齐办理加油卡的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就近到乙方发卡网点当场办理加油卡。第五条油品价格,按加油站的实时挂牌价办理,优惠享受按照各区划采购中心与乙方约定的办法执行。第六条结算方式,为甲方先充值后使用的方式进行。甲方应将货款支付到乙方的本账户,支付到其他账户视同支付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三章甲方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甲方购买加油卡对车辆加油,需一卡对应一车。加油卡仅限加油卡持卡客户使用,因转借、转让或保管不善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持卡客户)自行承担。第八条甲方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加油卡及卡片密码,因密码泄露、被窃取等非乙方行为而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如甲方主卡持卡人或副卡持卡人将卡及密码交付第三人或遗失后被第三人用于对冒牌车、套牌车等非本卡对应车辆进行加油的,该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九条在使用IC卡过程中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应按乙方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坏卡换卡或挂失业务。办理挂失手续后24小时内发生的加油及其他消费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客户挂失后不能办理止挂业务。第十条甲方(持卡客户)及其相关油卡使用人应学习加油卡的正确使用方式,特别是甲方对加油卡的相关限制规定。甲方持卡人必须保管好加油卡,按要求使用加油卡,不得要求乙方工作人员违背相关加油卡限制加油,不得将加油卡和密码给付第三方。第十一条甲方除可享受约定的优惠折扣外,可同时参加各加油站点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乙方依照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保护持卡客户的合法权益,为持卡客户提供优质、方便、安全、快捷的服务。第十三条乙方的经办部门应认真审查客户的申请资料,对持卡客户的信息资料有给予保密的义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乙方承诺对甲方所办理的车辆将严格按照一车一卡、卡与车牌相核对的原则进行加油。根据甲方要求办理主、副卡。并根据甲方要求实行限车号、限每日加油次数、限油量、限加油站、设定密码等多种限制信息。如核实违规,乙方按当次加油金额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对加油卡的限制要求以办卡时填报的表格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加油 汽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