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23)
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SCHT-2023-02158
二、合同名称: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307230523002008
四、项目名称: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黑龙江省 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县永康路公安大厦
联系方式:13945792345
供应商(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星运河畔A栋1-2层04铺
联系方式:186469114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车辆保险
1(项)
2843.15
2843.15
合同金额: 2843.15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肆拾叁元壹角伍分
七、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车辆保险
1(项)
2843.15
2843.15
合同金额: 2843.15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肆拾叁元壹角伍分
七、验收日期:2023年07月14日
八、验收组成员:办公室人员
九、验收意见:同意
十、其他补充事宜:
宝清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07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