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食堂食材 农副食品 大米 面粉 食材采购合同公告(福州市体育工作大队2023)



一、合同编号:[350101]HW[GK]2023004

二、合同名称:2023-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三、项目编号:[350101]HW[GK]2023004

四、项目名称:2023-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体育工作大队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公园路1号
联系方式:059183584168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官洲路3号海峡体育文化村2号楼一层
联系方式:153059039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农副食品
1(年)
¥3,360,000.00
¥3,360,000.00
大米、面粉、食用油、鱼、肉、蛋、海鲜、蔬菜等商品价格以永辉超市(首山店)挂牌商品价格为基准价(特价商品除外),如果该门店没有的食品就以仓山区展进路市场的价格为基准,于每月的1日和15日共同前往市场询价,书面确认。以此下浮(16%)的百分比来确定下个半月的供应价格。质量安全保障及措施服务承诺须满足运动员提供食材丰富和安全性高的特点,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符合反兴奋剂要求。

合同金额: 3,3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福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合同文件.pdf
福州市体育工作大队
2023年07月19日

合同编号:[350101]HW[GK]2023004,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州市体育工作大队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公园路1号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9183584168传真:电子邮箱:79751649@qq.com乙方: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官洲路3号海峡体育文化村2号楼一层联系人:陈桂熙联系电话:15305903985传真:电子邮箱:125935212@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1]HW[GK]2023004的2023-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二、合同标的单价(元):3,360,000.00数量:1.00单位:年,总金额(元):¥3,360,000.00-第1页-品目编码品目编码A07060199品目名称品目名称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标的采购标的农副食品品牌品牌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产地类型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规格型号大米、面粉、食用油、鱼、肉、蛋、海鲜、蔬菜等商品价格以永辉超市(首山店)挂牌商品价格为基准价(特价商品除外),如果该门店没有的食品就以仓山区展进路市场的价格为基准,于每月的1日和15日共同前往市场询价,书面确认。以此下浮(16%)的百分比来确定下个半月的供应价格。质量安全保障及措施服务承诺须满足运动员提供食材丰富和安全性高的特点,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符合反兴奋剂要求。大米、面粉、食用油、鱼、肉、蛋、海鲜、蔬菜等商品价格以永辉超市(首山店)挂牌商品价格为基准价(特价商品除外),如果该门店没有的食品就以仓山区展进路市场的价格为基准,于每月的1日和15日共同前往市场询价,书面确认。以此下浮(16%)的百分比来确定下个半月的供应价格。质量安全保障及措施服务承诺须满足运动员提供食材丰富和安全性高的特点,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符合反兴奋剂要求。大米、面粉、食用油、鱼、肉、蛋、海鲜、蔬菜等商品价格以永辉超市(首山店)挂牌商品价格为基准价(特价商品除外),如果该门店没有的食品就以仓山区展进路市场的价格为基准,于每月的1日和15日共同前往市场询价,书面确认。以此下浮(16%)的百分比来确定下个半月的供应价格。质量安全保障及措施服务承诺须满足运动员提供食材丰富和安全性高的特点,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符合反兴奋剂要求。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陆万元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陆万元整((¥3,360,000.00))三、合同金额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陆万元整(¥3,360,000.00元);3.2合同总价组成: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杀好前后的重量损失、货款、检测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3.3其他需说明事项:无;四、合同标的交付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公园路2号福州市体育工作大队食堂4.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第2页-(4)其他供货要求:1.乙方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按规定要求将所有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若变更供货车辆,需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审批。2.乙方须配备固定服务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配送人员、司机等)。若变更固定服务团队人员,需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审批。3.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4.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5.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6.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7.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8.台风、新冠肺炎、甲流等应急情况,为保障甲方的人员正常伙食供应,乙方应能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足量供货。非不可抗力因素的必须履行供货要求。五、质量标准及要求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其他质量要求2.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大米国家标准和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卫生标准,并拥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2.2面粉必须符合GB1355和GB2715标准,并拥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2.3食用植物油必须符合GB2716标准和相应的产品标准,并拥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2.4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2.5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及其制品均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第3页-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2.6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产品类及其制品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2.7禽蛋、水果、蔬菜,生鲜等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2.8烘焙材料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2.9乙方须无条件按照甲方关于运动员营养餐(食材应提供非转机因食品,且不得含有兴奋剂等相关成分,食材具备丰富和安全性高的特点)的标准要求,配合甲方平时训练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包含质量问题,短斤少量问题应满足甲方要求能及时做到退换货要求,并具有全年无休,全天候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2.10甲方将从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中自行预留15%的预算金额在“832平台”采购,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落实相关政策要求。2.11乙方配送的食品除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的质量标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对体育运动员的食品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提供所有食品食材不得含有兴奋剂等不符合食品规定的成分。一经发现,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2.12每次送货必须提供当批次合格的《肉类卫生防疫证明》、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兴奋剂检测报告等。乙方委托检测的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备相应的检测范围(资质)的检测机构,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及相关检测报告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甲方的影响,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13乙方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一品一码”要求,做到食品采购信息可追溯,中标后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或相关系统录入信息的及网站网址供甲方备案。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无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无(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3.1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品种及要求供应所需货物,货物短缺时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调配补齐所缺品种。若要更换品种,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第4页-3.2乙方须制定《验货退货操作流程》,货物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指定甲方员的初验签收不视为对乙方货物质量的最终认可。3.3数量、重量要求:货物重量若有标准件按标准件抽样称重,并按抽样重量计算,没有标准件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3.4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提供每次供应货物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予以退货或要求换货,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补货。冻品在化冰后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核实后应予退货。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随机抽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无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5履约验收:1、期次1,说明: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对其全部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所有产品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6.6退、换货:(1)乙方所送货物与甲方订单或合同要求不符时或货物送达之前被损坏,经双方确认后乙方须接受退货或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之内,将换货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替换原有不符或被损坏的货物)。(2)甲方指定采购人员认定乙方所送货物与采购人订单或合同要求不符时或货物送达之前被损坏,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换货的并给予乙方口头整改通知,若乙方有异议,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回复甲方并协商处理方式,否则将视为乙方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无异议,乙方应于合同约定时间内退货或换货。6.7其他:无-第5页-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1280,000.002023-08-31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2280,000.002023-09-30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3280,000.002023-10-31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4280,000.002023-11-30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280,000.002023-12-31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6280,000.002024-01-31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280,000.002024-02-29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8280,000.002024-03-31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9280,000.002024-04-30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10280,000.002024-05-31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11280,000.002024-06-30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12280,000.002024-07-31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1、中标人每月按实际供货量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等货款申请材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履约保证金八、履约保证金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68,0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8.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九、合同期限九、合同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十、违约责任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0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第7页-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0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无(4)其他违约情形4.1乙方所提供货物在年度内(不包含三个月的供货试用考核期)发现以下情形的之一的,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换货并给予乙方口头整改通知,乙方在接到口头整改通知后1个小时之内应进行退货或换货,口头整改通知三次(含)以上乙方仍未退货或换货的,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含电子文件)整改通知,乙方在接到整改书面(含电子文件)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含电子文件)回复并整改完毕,否则视为乙方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1)乙方提供的蔬菜、水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2)乙方提供的每批次大米未提供货物合格证或货物检验证、发现大米质量以次充好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3)乙方提供的每批次面粉未提供货物合格证或货物检验证、发现面粉质量以次充好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4)乙方提供的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及其制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出现劣质或违反卫生质量要求的;(5)乙方提供的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货物类及其制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出现劣质或违反卫生质量要求的;(6)乙方提供的食用植物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未提供同批次的生产检测合格证、发现食物植物油质量以次充好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7)乙方提供的禽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8)乙方提供的每批次奶制品未提供货物合格证或货物检验证、发现奶制品质量以次充好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9)乙方提供的副食品或其他类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质量要求,或发现乙方所提供的副食品或其他-第8页-类有变质、变味或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等质量问题的。发生以上情形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第一次至第三次乙方每次须承担质量不符合要求货物价值5倍的违约金,第四次至第六次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每次须承担质量不符合要求货物价值10倍的违约金,第七次(含)以上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2甲方如果发现乙方实际供货价格高于采购文件中所指的基准价价格的情形,每出现一次,第一次至第三次乙方承担每批货物价格超出部分金额5倍的违约金,第四次至第六次乙方每次承担每批货物价格超出部分金额10倍的违约金,第七次以上(含第七次)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3如乙方不供货或数量(数量低于订单数量的5%的)、方式和交货地点等不符合订单约定的或未于约定时间内补齐货物数量的,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含电子文件)整改通知,乙方在接到整改书面(含电子文件)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含电子文件)回复并整改完毕,发生以上情形三次以上(含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4若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发生食物中毒,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事故处理完毕,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5乙方无故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第9页-☐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其他条款十四、合同其他条款14.1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1)合同已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的情形;(2)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货物或假冒伪劣货物的;(3)乙方转让、转包或分包货物供应的;(4)乙方无故中断货源、停止供货,经向甲方物资采购部门说明理由仍不予采信的;(5)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仍拒不改正的。(6)乙方多次逾期供货;(7)乙方多次销售劣质产品;(8)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病死禽畜肉;(9)因乙方产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10)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停止供货,经向甲方物资采购部门说明理由不予采信的。(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以违法违规方式中标的,或乙方有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或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情节轻重明确承担相应的责任,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终止合同。(1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有三个月的供货试用考核期,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供货要求的(包含食材品种、质量、服务等要求),甲方将取消其乙方资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供货试用考核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食材品种、质量、服务等要求执行。(13)如遇甲方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本合同自动解除。14.2、其他:(1)、乙方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2)、乙方所提供货物须有货物可追溯管理程序,若乙方提供的货物无法溯源的,视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并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五、其他约定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10页-15.4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壹份,备案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十六、合同附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甲方(采购人):福州市体育工作大队(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省立昇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余老师,法定(授权)代表人:黄小芬纳税人识别号:775364272,纳税人识别号:91350124MA33NJL65B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账号:13-130101040005323,账号:637421081签订地点:福州市签订日期:2023年06月30日-第1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农副食品 大米 面粉 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