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宣恩县公路管理局2023)



宣恩县公路管理局恩施州2020年国省干线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32宣恩境罗针田段)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恩施州2020年国省干线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32宣恩境罗针田段)施工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MDES2021-44
四、项目名称:恩施州2020年国省干线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32宣恩境罗针田段)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宣恩县公路管理局
2、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98号
3、联系方式:0718-5828516
4、供应商(乙方):宣恩县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98号
6、联系方式:无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恩施州2020年国省干线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32宣恩境罗针田段)施工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恩施州2020年国省干线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32宣恩境罗针田段)施工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398.2361万元
5、合同金额:398.2361(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80日历天,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32宣恩境罗针田段)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1-104-0001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8-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7-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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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2宣恩境罗针田段施工合同.pdfS232宣恩境罗针田段施工合同.pdf

恩施州2020年国省干线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32宣恩境罗针田段)施工合同书发包人:宣恩县公路管理局承包人:宣恩县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协议书宣恩县公路管理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恩施州2020年国省干线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32宣恩境罗针田段),已接受宣恩县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S232宜恩县万寨乡罗针田境内,起点桩号为K69++975,止点桩号为K73+472,里程全长3.467公里,该路段主要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米,硬路肩宽度2*0.7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路基:新建边沟,钢管抗滑桩,水稳层,增设边沟盖板;路面:5厘米厚中粒式环保型胶粉改性沥青混凝土(ARAC-16);交安设施:新建钢护栏,新建混凝土护栏,单柱式标志,热熔标线。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本合同方式为单价合同,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计算恩施州2020年国省干线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32宣恩境罗针田段)本合同签约为: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捌万贰仟叁佰陆拾壹元零角零分(¥3982361.00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陈进承包人项目总工:张益敏5、工程质量符合_合格_标准。工程安全目标:无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发生;人员因公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o;特种设备检测合格率100%;机械设备事故率为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为100%:无火灾、火警事故;无治安事件发生: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整改合格率100%;照明、通风、止水、噪声符合规定,目测无扬尘,砂肺得病率0,劳动防护用品利用率达到90%以上6、发包人责任发包人承诺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工程开工后,业主将按月计量,每次计量支付中扣留3%的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壹年。(2)中期支付若因上级款项未到位(业主不能足额拔付)时,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3)若在现场施工中依据实际确需增加工程项目或增加工程数量,需经监理、设计、业主单位代表现场核定认可后,按工程变更程序办理完整的变更手续,其单价按照合同现有单价进行计量。7、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承诺按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2)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80日历天。(3)承包人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业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及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全部机械设备(含检测设备)运至工地。(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等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立马进入工地现场,每月必须入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5)进场人员和所有机械设备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和调整。(6)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处理好与当地政府、村民的关系,不得因关系处理不当导致工期延误,或向发包人索取赔偿。(7)发包人委托监理对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随时接受监理、质量监督部门、第三方检测机构、项目审计部门及发包人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8)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科学组织施工,严禁随意自行更改设计施工。凡未按规范、设计图纸或发包人要求施工导致工程量增加的,不予计量支付。(9)承包人在工程开工或每道工序开始前,必须报请监理同意,下发开工通知后,方能进行。(10)承包人必须在施工中注意公路沿线民用建筑安全,若因施工不当造成民用建筑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8、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终止证书后失效。9、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发包人:宣恩县公路管理局承包人:宣题各桥工程有县公限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因心二年法定代表大或其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代理日期:年8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