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兰考县兴兰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3)



项目名称:
中国兰考数字普惠金融小镇亮化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
HNZGZB-XLNT-GK01

分包名称:
第一标段
合同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金额:
1,139,684.75元
合同币种:
人民币

甲方:
兰考县兴兰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河南兴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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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兰考数字普惠金融小镇亮化工程二期项目(GF—2017—0201)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兰考县兴兰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河南兴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十集有有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度双方考数字普惠金融小镇亮化二期工年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回、工程概况110225011.工程名称:虫国兰考数字普惠金融小镇亮化工程二期。2.工程地点:中国兰考数字普惠金融小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19-410225-70-03-02451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施工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施工内容。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玖仟陆佰捌拾肆元柒角伍分(¥1139684.75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郭文凯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2022年8月_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_兰考普惠金融小镇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且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2发包人:兰考县兴兰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承包人:河南兴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用单(签字)组织机构代码:MA3XEK4Y7组织机构代码:91410225MA452KX12H地址:兰考县朝阳路普惠金融中心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乡何二庄村5013组邮政编码:475300邮政编码:475300法定代表人:吴杰法定代表人:田牧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7126993799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lkntzcb@163.com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兰考振兴路分理处账号:账号:410501666336098888883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按C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制定执行。4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合同补充协议书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河南开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建市政甲级:联系电话:037163310020;电子信箱:kdgcg1@163.com: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山顶大厦11楼。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范围与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占用范围一致;1.1.3.10临时占地包括: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施工与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关于扬尘、环境治理方面的规定及管理办法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规范和现行的行业及河南省、开封市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其他相关法规。各种标准规范要求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5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满足工程进度提前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在开工前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应急预案、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单位及人员资质等资料。承包人提交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并具备可执行性,否则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可要求承包人修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计划的修改都不得造成完成期限的延误,因进度计划修改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_2(贰)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项目管理印章无效),资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金融小镇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袁北斗6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李经锋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相关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外环道路围挡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L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约定。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约定。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据实调整综合单价不因清单工程量的变动而变化,清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单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据实计算。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变动超出合同约定时,综合单价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7全面踏勘,施工现场接收后,由于承包人没有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的勘察或检查而导致的额外工作,由承包人自费完成,承包人无权再以对上述事项了解不够充分等其他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顺延工期。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现场临时电源由发包人提供,挂表计量:2)现场及生活区临时用水水源;若现场及生活区无临时用水水源,需由承包人自行现字),整理竣工资料4套,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提交监理审核,经质监站核验后交发包人。若承包人未按时提供上述资料,发包人有权在支付结算款时按5000元/套对承包人进行罚款。竣工图应如实反应工程实况,若不符合要求,发包人对承包人按每项5000元进行罚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满足竣工备案、发包人及监理人的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除通用条款约定各项义务外,承包人还应承担如下各项义务:1)依法确定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用:2)本合同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当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3)承包人应当遵循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指令派代表出席由发包人或监理人主持的现场工程协调会或工作会议,并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以协助解决问题:4)承包人正式进场开始施工后,应配合发包人协调同本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还应配合发包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周边社区和单位的关系,属于合同内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在大气管控中,红色预警和相关部门发布的临时管控需停工的,工期可顺延,造成的成本费用增加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除红色预警和相关部门发布的临时管控需停工外,工程不得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予以赔偿:6)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关于本工程的总体规划(施工计划)安排,服从发包人对现场的管理,包括场地安排、临时设施、施工区域划分以及各施工单位间协调管理等。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恶意拒绝执行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达到3次,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相关工程内容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实施:7)承包人应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定期对承包人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有关招收外来民工的管理规定,依法颁发劳务证,签订劳动合同:承包人还应严格内部管9责任和发包人的全部损失;11)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腾退,否则由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将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为合同履行作出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除非合同双方当事人明确以书面形式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合同当事人实施的任何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交易习惯,不得视为对合同的修改。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郭文凯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卜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具有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权利。项目经理以承包人的名义履行本合同,是承包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唯一授权代表。发包人或其授权代表给予项目经理的任何指示将视为有效地给予了承包人。10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按1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以及追究承包人法律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人/天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在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无故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如因为员工个人原因需要更换人员时,提前七天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更换后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县有与当前项目经理、总工相当的资历、经验、业绩。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认为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称职时,有权要求增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协助原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并在3天内将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更换完毕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进场后7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自收到发包人通知起,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总工擅自更换一次,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万元。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11合同,并有绝对权利要求任何分包人撤离本工程。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相当于分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也有权解除本合同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_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丛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缴纳,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原因,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的期限:总工期延后2个且。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程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监理人在行使下列职权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监理人针对下列事项发出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等相关文件必须经发包人盖章后方为有效,否则对发包人不产生约束力:1)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指示:12包人还应予以赔偿。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无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李经锋: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商定或确定的事项,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相关事项提交发包人,以发包人最终商定或确定为准。对发包人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发包人的确定意见执行。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的约定对发包人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3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下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隐蔽验收通知监理人同时通知发包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6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规范规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14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负责现场D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并负责落实。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实现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满足现行安全文明文件要求:如违反大气污染管控要求,造成一切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2)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其他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随工程进度款支付,如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执行,甲方有权利据实扣除该部分费用。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并应符合合同及发包人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四份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于进场后15日内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需同时提供横道图和网络图)等。并按监理单位要求提交正式文件,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实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本款所述任何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不应被理解为工期延长的书面通知,任何发包人的批准不15、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方负责保修施工图所示的自行施工的全部工程施工质量。由于承包人自身施工质量的原因使工程造成返修的,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同意的补救措施解决,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相应费用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国家规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_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30包赔偿的权利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太建设承包人(公章):河南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公章)王有限公地址:地址:物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2507515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165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发包人(公章)王地址:有限公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物·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22507515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165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亮化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