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与功能提升规划采购合同公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峰街道“一点一线”区域景观与功能提升规划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九峰街道“一点一线”区域景观与功能提升规划
三、项目编号:ZSHJ-DHQ-FW-2023-669
四、项目名称:九峰街道“一点一线”区域景观与功能提升规划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
3、联系方式:15871395689
4、供应商(乙方):上海联创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188号1603-1604室
6、联系方式:13986122707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套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90
5、合同金额:9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九峰街道“一点一线”区域景观与功能提升规划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3-0042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7-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7-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一点一线合同.pdf一点一线合同.pdf

武汉市规划设计合同工程名称:九峰街道“一点一线”区域景观与功能提升规划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甲级设计证书等级:委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设计方:上海联创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A委托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计方:[上海联创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九峰街道“一点一线”区域景观与功能提升规划],工程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1,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1.4其他:第二条设计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国家和省、市其它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等。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模:■规划范围19.78公顷口人口口其他阶段:口区域规划口总体规划口分区规划口控制性详细规划口修建性详细规划口专项规划其他设计内容:充分考虑空轨观光的视线可及范围,结合光谷四路(森林大道—九峰一路)沿线现状建设情况,开展道路景观提升规划,明确各路段应形成的绿化景观、建筑风貌、街道形象,并重点对沿线重要节点九峰街道办周边区域开展空间设计,进而提升光谷生态大走廊沿线城市品质、形成九峰及光谷形象的展示面。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口地形图纸(比例尺[1:2000])(口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口软盘)(口其它资料口时间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工作成果要求:包括规划图纸、汇报PPT等相关内容,提交纸质版3套和电子版1套。1、成果演示报告(格式为PPT和PDF)。2、成果主要图纸,意向图等。正式成果图册1份。时间: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第七条费用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本合同的设计经费为[RMB玖拾万元](¥900,000.00元)。第八条支付方式8.1本合同签订后,设计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五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用的30%,即[RMB贰拾柒万元](¥270,000.00元)。8.2设计方提交中期成果且通过中期审查,并由设计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五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用的30%,即[RMB贰拾柒万元](¥270,000.00元)。8.3设计方提交验收成果且通过验收审查,并由设计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五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用的30%,即[RMB贰拾柒万元](¥270,000.00元)。8.4设计方完成并提交规划设计最终成果且通过结题审查,并由设计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票据后五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用的10%,即[RMB玖万元](¥90,000.00元)。8.5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银行转账]。第九条双方责任9.1委托方责任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9.1.3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9.2设计方责任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3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按期交付设计文件,如因逾期交付或因质量瑕疵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设计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2.2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9.2.3设计方应根据委托方的需要向委托方及委托方指定的其它方就设计文件中的相关问题做出解释或沟通。9.2.4设计方负责准备方案报审所需汇报材料,做好汇报等相关工作。9.33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一]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第十条保密本研究中涉及的理论探索研究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在甲方完成费用支付后全部为甲方所有。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DES1GA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1种方式解决: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委托方叁份,设计方叁份。12.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术开发区委托方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世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设计方名称:上海联创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宇)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景观与功能提升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