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整体研究及规划采购合同公告(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794529320231001

二、合同名称:贵港市产业整体研究及规划合同
三、项目编号:GGZC2023-G3-01298-YZLZ
四、项目名称:贵港市产业整体研究及规划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贵港市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775-4566385
供应商(乙方):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2号飞亚达科技大厦301
联系方式:1347154785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港产城融合先行试验区视角下的贵港市产业整体研究及规划》(含系列专题报告)-1分标 数量:1.00 单价(元):198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将仅仅围绕港产城产业发展特征和经验,摸清贵港市产业发展现状、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对贵港市的产业定位、周边城市产业现状和布局情况,明确贵港市产业发展定位,理清贵港市产业发展路径,明确贵港市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并根据产业发展现状和布局情况,提出产业空间的优化建议,拟出产业链招商延链、补链、强链以及建链的目标和方向,绘制出产业链招商图谱等,明确相关招商企业的名单等。服务要求:形成港产城融合先行试验视角下的贵港市产业发展整体研究及规划、产业链招商图谱等成果文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实操性。服务时间:交付成果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最终咨询服务成果。服务标准:成果满足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等要求。

2.合同金额(元):198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7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贵港发改&前瞻《贵港市产业整体研究及规划》项目合同.pdf贵港发改&前瞻《贵港市产业整体研究及规划》项目合同.pdf

咨询服务合同ConsultingServiceContracts采购人(甲方):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应商(乙方):深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贵港市产业整体研究及规划》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3-G3-01298-YZLZ签订地点:贵港签订时间:2023年7月18日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项目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港产城融合先行试验区视角下的贵港市产业整体研究及规划》(含系列专题报告)1项19860001986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1986000(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1986000(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1986000(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元整)。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1986000(壹佰玖拾捌万陆仟元整)。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投标报价包含资料收集费、调研考察费、差旅费、报告评审费、工作经费、招标代理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对报告中所引用的文献、数据或者资料等有合法正当的来源,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必须安排特定的客服专员进行服务与回访,并保证甲方接收资料正常。2.甲方提出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及时、耐心、负责任的给予回复,并确保服务专业性,以满足甲方要求。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2(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提供咨询服务及履行其它各项义务,并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2)甲方负责按约定向乙方协助提供与项目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信息等必要资料(如需甲方提供的),履行项目协助义务。(3)为项目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准确、客观、完整、有效地完成全部约定义务及工作。(2)乙方及其项目组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守合同项目的商业保密,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项目中及项目完成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咨询项目的任何内容和执行情况,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知悉的甲方任何保密信息。这些保密信息是指,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获得的与甲方自身或本项目有关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相关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是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3)乙方承诺,其执行本项目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甲方提供的资料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除外。(4)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四条项目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限:2023年10月30日前,提交最终咨询服务成果,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服务内容及成果: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港产城融合先行试验区视角下的贵港市产业整体研究及规划》(含系列专题报告),并形成报告3文件1份。3.交付方式:乙方的服务成果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本方式提供给甲方,其中电子文档刻录光盘10张,纸质文本一式20份。4.项目成果验收4.1乙方应按时提交合同约定的项目成果。4.2各项书面成果均由乙方负责制作或编制,甲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协助。自甲方收到项目最终成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若未向乙方提供正式的书面意见函,则视为验收合格。如果验收不合格,未按照合同约定达到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成果须经采购人审阅提出意见并修改完善,同时必须经专家评审会、贵港市政府常务会、中共贵港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第五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乙方保证,双方在本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成果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严格保密。第六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支付按以下第2项约定执行:1.一次性支付:人2.分期支付,本次项目分叁次支付:一期款项为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玖拾玖万叁仟元整(¥993000元整),支付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二期款项为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_伍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595800元整),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交编制成果初稿,经采购人审阅提出意见修改完善,同时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专家评审会由发改委组织,并在8月31日前召开完毕。4三期款项为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397200.00元整),支付时间为成果经贵港市政府常务会、中共贵港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10月30日前。第七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无。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若人民法院判决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要求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服务费、执行费、评估费、公告费)。3.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1%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2%。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形成、效力、解释、履行、执行、修改及终止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向贵港市或者深圳相关管辖部门提出申请,以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仲裁程序及规则作出裁决。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支付仲裁费的责任应由仲裁庭裁定。3.守约方因此发生的一切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所有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4.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未能在2023年10月30日前提交最终咨询服务成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中标通知书;2.开标一览表;3.服务条款偏离表;4.服务方案;65.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资讯股份乙方冷章H计D2023年07月18日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2号飞亚达科技大厦301法定代表人:陈立科委托代理人:黄晓丽电话:18824608016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账号:755959923210802邮政编码:518057甲方:(章)2202)年7月18日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法定代表人:罗翼委托代理人:罗韬电话:13471547856开户银行:工行贵港分行账号:2111710009264046570邮政编码:537100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整体研究及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