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性统 环境影响评价采购合同公告(襄阳市樊城区行政审批局2023)
襄阳市樊城区行政审批局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襄阳市樊城区行政审批局
2、地址:襄阳市长虹北路5号
3、联系方式:0710-3155395
4、供应商(乙方):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襄阳市长征路52号银座金典15楼
6、联系方式:139957975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环境影响评价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950000
5、合同金额:9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行期限:2021年11月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樊采计备【2021】08004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9-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7-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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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pdf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pdf
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委托单位:襄阳市樊城区行政审批局受托单位: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1年9月签订地点:襄阳市1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签订地点:襄阳市甲方(委托单位):襄阳市樊城区行政审批局乙方(受托单位):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开展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并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会议通过后按专家评估意见及时完善报告,直至拿到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履行期限:2021年11月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2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合同经费总金额为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元),该价款为含税固定包干总价,包括评价报告编制费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做全部工作所需费用。2、付款方式和时间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分二期支付,且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先提供同等金额的合法发票。(1)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元整(¥475000.00元);(2)甲方取得报告的批复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元整(¥475000.00元)。银行账户信息如下为:开户名称: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襄阳襄城支行对公账号:1804001009200016216三、甲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1、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向乙方支付该项目的全部费用;2、根据协商一致的工作进度,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3四、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1、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组成员及责任分工;遵守保密规定,未经甲方同意,相关资料数据不得对外发布。2、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樊城区第三批“项目化”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事宜。五、不可抗力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使乙方工期延误,乙方应免除责任。在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后,乙方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仍需尽量保证工期。2、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连续暴雨、地震、疫情以及政府相关规定的变化等。六、违约责任1、若该项目所需必要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时提供,甲方应及时协调相关单位,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若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完成工作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4七、争议解决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乙方应履行保密职责,对本项目中涉及的资料、信息(包括被服务企业的数据)均应保密。甲方:襄阳市樊城区行政审批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2021年9月日乙方: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张次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L(签字)联系电话:0710-3069891113774177681日期:2021年9月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性统 环境影响评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