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采购合同公告(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一、合同编号:2023-06-8-A
二、合同名称: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辉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3-06-8
四、项目名称: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辉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卫辉市建设路西段
联系人:张云蕾
联系方式:18568269390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中纬测绘规划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焦作市朝阳路159-8号
联系人:刘堃
联系方式:176348358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0924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地点为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本辖区全部已登记所有权土地
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9月10日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7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7月21日
合同.docx合同.docx
合同编号:技术合同书项目名称:卫辉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工程地点:卫辉市合同签订地点:卫辉市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7月20日技术合同书委托方(甲方):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托方(乙方):河南省中纬测绘规划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卫交采2023ZB017号)、中标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卫辉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卫辉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第二条工作范围本辖区全部已登记集体所有权土地。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分类开展成果整理入库、更新、汇交等工作。登记信息补录严格依据法定登记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已有登记成果。存在错误的,须通过法定程序才能更正。暂时无法解决的,保持原有数据现状,在备注中予以标注。第三条工作内容1、已有登记成果的整合入库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卫辉市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纳入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做好与同级自然资源信息化平台的关联、衔接。2、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集中更新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对卫辉市发生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开展权属核实工作,对确实发生权属变化的区域,按照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规定,重新开展外业调查,核实权属界线的准确性、权利人等信息的正确性,并根据权属核实成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数据库。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汇交按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对更新调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和成果汇交,最终形成满足要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汇交成果。第四条项目价款与付款方式1、项目价款:根据中标通知书,本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玖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2092400元)。2、付款方式:乙方在完成项目任务、数据库建设及成果更新汇交后,经甲方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50%;乙方完成资料整理及成果移交后,其成果经甲方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50%。每次付款前,乙方都需要向甲方出具符合要求的发票。第五条项目工期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2]7号)文件要求,2023年9月10日前,全面完成省级汇交任务,如遇政策变化,根据政策要求进行汇交工作。第六条政策及依据(1)政策性文件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2)技术性文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河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2006);3《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城市测量规范》(CJJ8-2011)。第七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第八条成果资料1、更新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2、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报告。3、装订成册的更新资料。4、地籍区地籍子区成果。5、其他成果和资料。第九条项目变更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甲方的书面文件和文件的送达时间为依据。变更或修改所引起的成果、进度、工作量和合同价款等方面的调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的方式予以确认。第十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成果资料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义务与责任1、甲方义务与责任4(1)甲方应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完成任务。(2)甲方应指定专人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和进行必要的配合。(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2、乙方义务与责任(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时组织人员进行作业。(2)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按合同完成本项目。(3)乙方应合法、勤勉、诚信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4)乙方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与甲方进行有效沟通。第十二条不可预计因素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条前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合同数量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5委托方(甲方):(盖章)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卫辉市建设路西段受托方(乙方):(盖章)河南省中纬测绘规划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c(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焦作市太行西路焦作地理信息产业园A栋联系电话:0391-355725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站前路支行账号:1632710104000365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