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修缮项目造价咨询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第三看守所2023)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宿舍七号楼修缮项目造价咨询(预算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宿舍七号楼修缮项目造价咨询(预算编制)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13MB2E383982307111533
项目业主: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东莞市拘留所、东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服务机构: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宿舍七号楼修缮项目造价咨询(预算编制)
合同编号:
441900113MB2E383982307111533
合同总金额:
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7月2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7月22日至2023年08月15日
服务内容:
编制项目预算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附件
宿舍七号楼修缮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pdf
宿舍七号楼修缮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pdf
东莞市第三看守所(东莞市拘留所、东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3年07月24日
三合2023107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以下简称委托人)东莞市第三看守所乙方:(以下简称咨询人)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应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达成如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三看守所宿舍七号楼修给项目2、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对本项目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进行编制,并出具成果文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含最高限价)、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4、委托人应及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工程完整的施工图纸;(2)工程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资料;(3)工程变更的有关资料;第1页共14页(4)工程招标文件;(5)其他咨询人认为必要并经委托人同意可提供的在关资料;(6)招标答疑、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含变更合同或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施工方案、施工日志;(7)工程完整的竣工图纸。(8)概算须提供以上第(1)、(2)、(3)、(5)项资料;招标预算(含最高限价)须提供以上第(I)、(2)、(3)、(4)、(5)项资料;工程进度款须提供以上第(1)、(2)、(3)、(4)、(5)、(6)资料。结算须提供以上第(1)、(2)、(3)、(4)、(5)、(6)、(7)资料。(9)委托审查概算、预算(含最高限价)、工程进度款、结算时,应提供相应的概、预、结算书及委托人的初审意见。(10)以上资料中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及其他资料需在合同签订之日提供齐备,否则委托服务期限作相应顺延;第二条咨询人的权利与义务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2页共14页但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4、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及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5、咨询人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不得擅自与设计、施工等单位联系,如需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底、答疑、会审、对数等工作时,必须由委托人组织,咨询人参加,重大事宜的决定应经委托人认可。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咨询人必须及时联系委托人,取得共识:1.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如何计算工程量;2.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适用定额、适用费率;3.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如何选择套用定额子目;4.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如何选择材料设备单价;5.新工艺、新材料、特殊材料等;6.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3页共14页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5、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6、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7、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条咨询人服务与责任期限:1、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由收到完整的资料开始,于编制完成之日终结(包含与送审单位对数时间)。2、咨询人工程造价咨询责任期限至质量保证期,具体是:工程概(预)算的质量保证期为咨询成果文件经委托人确认后3个月;最高限价(含招标清单)等质量保证期由咨询合同完成之日起至委托人完成招标投标工作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日止。如委托人在6个月内没有完成招标投标工作并签定承包合同的,质量保证期为咨询合同完成之日起6个月。但日后需要按规定调整咨询结果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有义务免费给予配合;进度款质量保证期由咨询合同完成之日起至委托人完成竣工结算之日止;结算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其他造价咨询业务在咨询合同中约定。在责任期限内,咨询人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如与施工单位4页共14页或其他单位对数等,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3、责任期满后,如成果报告的使用人需要咨询人对成果报告解释的,或因质量问题需要修改成果报告的,咨询人应给予配合协助。4、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五条咨询酬金支付1、委托人应按本合同中的附件一《东莞市财政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和收费标准表》的计算方法×80%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及下列的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具体结算费按工程财审的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以委托人收到核实的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按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向咨询人支付咨询服务酬金的100%。付款程序:咨询人按要求出具成果文件后或符合本协议其他付款条件的,向委托人提出请款申请;委托人不得无故拖欠咨询人的咨询费,应在收到咨询人申请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咨询费付款手续。2、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其所需费用由咨询人负责。3、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5页共14页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5、在本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如因建设标准、项目完整性等原因造成设计图纸修改,致使工程造价需要重新修改和确定,双方协商修改工作时限,一般情况下,不另外计算其他任何费用。如设计图纸发生重大修改,委托人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可以情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第六条违约责任1、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2、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3、委托人及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各自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在履约期内,如属委托人原因导致终止协议,委托人向咨询人支付30%的咨询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如属咨询人原因导致终止协议,咨询人向委托人支付60%的咨询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2)若委托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委托人应按协议咨询服务费用的1%支付带纳金,但因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程序引起的延误除外。(3)咨询人逾期不能提交成果报告的,每逾期一天,咨询人应按协议咨询服务费用的2%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若咨询人逾期10天不能提交成果报告的,委托人有权不支付全部咨6页共14页询服务费,并可要求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权利。4、双方同意由委托人委托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计算主观差错率。主观差错率是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主观原因而造成的差错金额与最后定案金额对比计算的差错率。以下情况属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主观原因造成的差错:(1)图纸或签证资料不清晰或互相矛盾的地方未经核实,以暂估工程量或签证工程量或送审工程量计算而引起的偏差。(2)错套定额或计费程序错误。(3)重复计价,如:多计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包干的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清单或定额子目包含的工作内容或项目、多计重复的签证、变更工程等。(4)工程清单中出现工程量计算错误、虚列项目、漏项漏量。(5)材料价格未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计价或未通过询价而自行估价引起的偏差超过材料价格5%。(6)无定额可套且未对工艺进行核实而自行估价导致的工程造价偏差超过该单位工程造价10%或超过本次编审总造价的2%。(7)已计算签证或变更增加工程,但未扣减对应的减少工程(无论须扣减的对应减少工程有无签证)。(8)编审资料与实际施工不符,且现场查勘明显可以发现的减少工程项目而未扣减的。(9)其它计算错误,如:点错小数点、汇总错误等。7页共14页如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对主观差错率的计算有争议,可向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申请复核。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编审结果出现主观差错,由委托人书面通知市财政局并由其根据其主观差错率(以下简称差错率)的大小作如下处理:(1)概算、预算(含最高报价值、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进度款:1.差错率在1%—3%以内的,如非故意行为造成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否则,扣除咨询服务酬金的20%。2.3%3.5%4.差错率>8%,扣除咨询服务酬金的100%。(二)工程竣工结算:1.1%2.3%3.5%4.差错率>8%,扣除咨询服务酬金的100%。第七条合同变更与终止1、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2、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页共14页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4份,委托人2份、咨询人2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九条队附加条款对于须报东莞市财政投资审核办公室审核的项目,最终以东莞市财政投资审核办公室出具的最终结果作为工程造价咨询费计费基数。对于不须报东莞市财政投资审核办公室审核的零星工程,则以建设单位核定的工程造价作为工程造价咨询费计费基数。公过9页共14页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广东省及东莞市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10页共14页出行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寸成住所:住所所:东莞市东城区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四楼401开户名称:开户名称: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帐号:帐号:4400177860805116977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3112电话:电话:22624448传真:传真:22698009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033年7月22日年月日11页共14页用2、一%%90%%℃128%60%2388S-100000元%%L。%%‘%℃%2℃%%9亿以元%二%18%8%845%8Y0021%s0%(0001号)按主Y100017全价00中非工·全09001-1098全价%6%%9%%2%%8℃5%00S-I01全0%%8%℃%9388%℃5%%IIoo%2.838%%8%%℃%%%8℃5%%%1数收招超百工计甲好的长1喜事(4好)按乐受称名目项询称名目项询游载市(2)称名目项询称名目项询由工由工称名目项询称名目项询工预程算或核工预程算或核工预程算或核由工由工序号序号2333A556778页14共页2第6注:1.本计费标准均未考虑各咨询人的投标下浮,具体的咨询服务费用应按《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下浮率计算。2.计算咨询服务费用时,以单独出具的成果文件为独立核算单位。对一个造价咨询合同含有多个成果文件的,计算咨询服务费时,以单独出具的成果文件为独立核算单位。每项单独成果文件出具后,可根据该项单独成果文件按标准计算费用的60%支付合同进度款。结算时以合同所有成果文件累计数作为基数计算总费用。3.公路、港口及水利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费按定额计价法收费标准计费。公路、港口及水利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审核按照编制费乘以0.9系数计算。4.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安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按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收费标准和单独编制预算收费标准的60%两项相加计算,其他情况预算编制费按照定额计价法收费标准计费。上述工程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费按照相对应的编制费乘以0.9的系数计算。另外房屋建筑抽钢筋费另计。5.实行驻场审核项目的收费标准按本计费标准乘以1.20系数计算。6.除房屋建筑外,以上编审预、结算的咨询费用已含编审项目的抽审钢筋实际用量的费用。7.根据委托,同一咨询人对同一项目的概算及预算(最高报价值)进行编制或审核的,则按以下原则计算:(1)如第一次委托编审概算,第二次委托编审预算(最高报价值)的,则第一次委托的费用按其相应类型及对应的成果文件计算费用,第二次委托的费用按其第二次委托相应类型及对应的成果文件计算60%的咨询费用。(2)如同时委托编审概算及预算(投标控制价)的,则按预算咨询费的120%的计算。(3)如第二次委托编审预算(最高报价值)的范围与第一次委托编审概算的范围明显不同的,则第二次委托与第一次委托不同范围部分按其相应类型及对应的造价计算额外的咨询费用。8.属于结算二次审核的项目,咨询费按本计费标准乘以1.20系数计算。第13页共14页9.变更工程预算编制可委托原项目预算编制单位编制,咨询费参照编制预算的计费标准计算。10.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基数为审定金额。审定金额的意义: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审定金额指审定的变更增加工程造价及变更减少工程造价绝对值之和;单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审定金额指审定工程结算总造价。另外,效益收费的基数为净核减(或净核增)。11.工程结算编制,收费基数“结算价”的定义,在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结算价”指编制的变更增加工程造价及变更减少工程造价绝对值之和;单价合同方式条件下,“结算价”指编制的工程结算总造价。12.收费不足1600元的,按1600元计收。13.特殊项目的收费标准另行商议。14.按以上内容计算咨询费后,不另行计算其他一切费用(如现场查勘、外出考察、外聘专家等)。15.以上咨询费为含税金额。第14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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