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车辆采购合同公告(新疆若羌县公安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10465645820236408

二、合同名称:若羌县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N(CS)2023-035
四、项目名称:若羌县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若羌县公安局
地 址:楼兰路779号
联系方式:13150231111
供应商(乙方):库尔勒天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74号小区华州物业旁1栋
联系方式:1399901121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若羌县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5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东风规格型号:EQ5040XJAYY6D1

2.合同金额(元):75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7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车辆合同.pdf

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23-07-25-01甲方:库尔勒天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库尔勒市乙方:新疆若差县公安局签订时间:2023年07月25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综合协商,甲、乙双方就若差县公安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牌号商标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东风猛士东风牌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辆1757000757000合同签订付款之日起60日内交货合同签订付款之日起60日内交货合同总金额¥757000元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柒拾伍万柒任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柒拾伍万柒任元整第二条条质量标准:按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标准执行。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质量保证条件及质保期限为准。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配备的工具清单、手续为准,随车供给,由双方交车时点清。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乙方付清全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全部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甲方所有。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甲乙双方填写验收清单后交货,乙方自提,库尔勒交货。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合同车辆至库尔勒市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要求验收,地点为库尔勒市,车辆交付时,甲乙双方验收签字确认。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50%车辆定金,合计378500元,合同尾款车辆验收完毕一次性结清,结算地点:库尔勒市。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经买卖双方协商解除:2)不可抗力的原因。第十五条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合同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出卖人买受人出卖人(签章):库尔勒夫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受人(签章):新疆若芜县公安局住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74号神州汽车城法定代理人:陈台利住所: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电话:(0996)2110208委托代理人:传真:(0996)2110208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化传真:大道支行开户银行:帐号:65050110188900000131帐号:邮政编码:841000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