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2023)
东平云谷地块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电力迁改监理)
采购项目名称:
东平云谷地块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电力迁改监理)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45779480072306281768
项目业主: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服务机构:
广东诚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东平云谷地块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电力迁改监理)
合同编号:
4406045779480072306281768
合同总金额:
¥10,408.26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7月20日至2025年07月20日
服务内容:
对东平云谷地块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电力设施进行施工监理
合同附件
电力迁改监理合同.pdf
电力迁改监理合同.pdf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2023年07月26日
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项目名称:东平云谷地块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电力迁改合同编号:委托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监理人:广东诚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委托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监理人:广东诚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合同名称:东平云谷地块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电力迁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广东诚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东平云谷地块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电力迁改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平云谷地块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电力迁改2、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3、工程等别(级)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建安费约398500.82元。年月起至年5、计划工期:自月起至年月止(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发包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东平云谷地块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电力迁改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监理项目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主要特性参数为:临迁:永迁:3、监理阶段:施工期至保修期全过程。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自年_月_日至保修期全过程。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暂定为人民币¥11177.95元,大写:壹万壹仟壹佰柒拾柒元玖角伍分。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专用合同条款;3、通用合同条款;4、监理大纲;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叁份。委托人(盖章)石湾镇街监理人(盖章):广东诚誉工程咨询监理造城建和水利办公室有限公司热理有法定代表人法定请询我授权代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章4060司经办人(签章):经办(签章X单位地址:单位地址:6佛9P市南海区桂城南三路7号12-13楼邮政编码:528000邮政编码:528200电话:电话:0757-82574311电子信箱:/电子信箱:gdchengyuscb@126.com传真:/传真:0757-8257132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同济支行账号:/账号:44422301040002141签订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监理依据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和联系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3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4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5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6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8果缺席又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委托人可以每缺席一次处以500元罚款第二十三条23.1监理人对材料、试块、试件检测结果做好见证记录,每周一将上周的送检情况形成台账报送委托人,并附上相关检测报告;对出现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在当日告知委托人,同时监理人必须将检测不合格的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委托人。对于未及时报送相关台账材料以及未将不合格检测结果告知委托人的,委托人将对监理人进行书面警告并罚款1000元;出现两次或以上的,委托人将对监理人处罚2000元/次并进行书面通报和诚信扣分。23.2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监理人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及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积极配合区水务局、监督站、发包人等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工作,督促承包人对检查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并按相关部门的意见,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如发现承包人超时未提交整改报告且未作任何说明的,罚款1000元/次,在当期监理费中扣罚。第二十七条27.1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于监理工作不到位或对工地存在问题视而不见或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委托人,委托人将对监理人进行书面警告并罚款1000元;出现两次或以上的,委托人将对监理人处罚2000元/次并进行书面通报和诚信扣分。上述处罚金额直接在监理费用进度款中扣除。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工程全部分部工程。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组成及支付方法一、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398500.82*16.5/500*0.85=11177.95元。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专业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暂定监理费为¥11177.95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壹13佰柒拾柒元玖角伍分,最终监理费以审定的结算工程建安费为计费基数。1、本工程的暂定监理服务收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即本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其中: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以审定的工程建安费预算价为计费额,并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2、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如委托人不再实施某个或多个专业工程时,监理人须无条件配合并按现在相关规范进行监理服务,同时监理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且结算时扣除该专业工程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费用。监理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委托人办理工期顺延手续、协调后期竣工验收事宜。3、本工程的监理服务费最终按实结算,其计算公式为: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其中: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以审定的工程建安费结算价为计费额,并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4、委托人在监理人的服务工作完成后应对该单位的总体服务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评价,将其服务质量与合同支付挂钩。当监理人的考核评分大于等于85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100%支付结算款;当监理人的考核评分大于等于70分且低于85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90%支付结算款;当监理人的考核评分大于等于60分且低于70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80%支付结算款;当监理人的服务质量评分低于60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50%支付结算款;若过程中已付金额超过最终考核后的结算金额,则要求监理人退还超付部分;若监理人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委托人造成严重影响的,除不支付相关费用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且2年内不得承接委托人所有服务类项目。二、支付时间为:分期按进度支付。1、监理费预付款:不设;2、进度款拨付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合同签订后且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验收送电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向甲方提供本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图后3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按结算价向监理人一次性付清余下工程款。三、支付方式为:监理费审批完成,乙方出具有效发票后15天内付款。本工程由政府财政投资,发包人将根据财政拨款的到位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本工程不支持附加服务酬金,14全部费用已包含在监理人的监理服务费总价中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如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应按监理人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按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此外还应赔偿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诉讼机构:诉讼管辖法院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其他无。合同附件15、监理内容(以下内容由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选定,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一)设计方面:1、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2、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3、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4、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5、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6、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7、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8、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9、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10、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管理设备购置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2、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3、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4、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的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工程变更16下达工程变更令。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提出建议并形成相关台账;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13、其他相关工作。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一)定期的信息文件—一监理月报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2、大事记。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10、安全和环境保护。11、进度款支付情况。12、工程进展图片。(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的投入的建议。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三)日常监理文件: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四)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应在一个月内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归档资料,并按委托人要求装订成册。(五)文件报送份数:2份17附件一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东平云谷地块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电力迁改工程项目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单位(甲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监理单位(乙方):广东诚誉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18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往书一式四份甲方单位: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纯办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东房路79号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三路7号12-13楼电话:0757-82284030电话:0757-82574311年月年月日日附件二19安全监理责任书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在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20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7.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八司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流建和水(以下无正甲方:(盖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克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签章经办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果房路79号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三路7号12-13楼电话:0757-82284030电话:0757-82574311年月期:日期:日日期:年月日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压力管迁改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