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墙粉刷及卫生间改造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河南信息工程学校2023)



一、合同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512-A

二、合同名称:河南信息工程学校1-4号宿舍楼内墙粉刷及卫生间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512

四、项目名称:河南信息工程学校1-4号宿舍楼内墙粉刷及卫生间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河南信息工程学校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10号

联系人:李晗天

联系方式:65853316

2.供应商(乙方):河南隆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林州市国家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展示中心

联系人:杜丽娜

联系方式:633885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5569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2023年8月18日在河南信息工程学校完工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房屋墙面卫生间改造修缮
30日历天
曾东辉
豫24121228684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7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7月31日

1-4号宿舍楼改造合同.pdf1-4号宿舍楼改造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河南信息工程学校承包人(全称):河南隆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河南信息工程学校1-4号宿舍楼内墙粉刷及卫生间改造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河南信息工程学校1-4号宿舍楼内墙粉刷及卫生间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河南信息工程学校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河南信息工程学校1-4号宿舍楼内墙粉刷及卫生间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竞争性碳商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伍万陆仟玖佰元整(¥25569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付款方式及质保期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待工程施工至总工程量的50%时再付合同总价的5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付至100%,并向甲方2提供结算总价3%的工程质量保函。2.质保期:2年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曾东辉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竞争性碳商文件及附件、响应文件及附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3年07月19日签订。20233年07月19日签订。3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河南信息工程学校_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河南信息工程学校(公章)承包人:河南隆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tat保证工程长户单位在拔付工乙方账户名称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工做股份有限账号4105016728410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使用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9月22日建市[2017]214号文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河南省、郑州市相关的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6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家或行业如有新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则要求从新。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0)施工组织设计。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10.1条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用于其他工程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用于本工程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投标前,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必要的复核和修正,并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疑问,否则,视同承包人8完全认可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原则上除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见通用条款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已具备施工条件。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本工程验收前7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承包人为满足发包人对施工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要求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增加的投入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b、承包人自行协调周边施工环境;C、承包人作为施工责任人,施工期间一切与施工相关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其余事项按《通用合同条款》3.1条执行。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曾东辉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24121228684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2)0014585联系电话:0371-63388570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林州市国家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展示中心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事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开工之日起到竣工结束,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日,每天必须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更换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有同等级资质及经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离开。10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风雨、海啸、大雾、海冰、暴雪、台风或龙卷风。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在报价中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10.2变更的流程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流程约定:承包人收到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应第一时间编制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的预算,将设计变更预算及台账上报发包人成本部。从设计变更下发至上报设计变更预算14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并在每月上报工程进度款之前完成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预算及台账的上报。10.3涉及隐蔽工程的设计变更关于涉及隐蔽工程的设计变更的约定:若收到的设计变更单或者现场签证单涉及隐蔽工程,应在各方认可后施工之前通知发包人成本部相关人员预计施工日期,并配台发包人成本部人员在工程隐蔽之前到现场查勘设计变更施工内容。若发生以下情况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在审计结算阶段不予计取,其造价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①未提前通知发包人预计施工日期,造成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后,不能及时查看现场;②未在相关部门查勘现场之后进行隐蔽,造成各方在查勘现场时不能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内容进行认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天内审查完毕并报发包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3天内审批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5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_%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_%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_%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材料价格、工程设备价格、机械使用费、人工费波动均不调整合同价格。(2)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3)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增加的,由承包人全部承担。(4)合同中明示的风险,承包人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已综合考虑到签约合同价款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变更:见专用合同条款第10款约定。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6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L。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专用条款12.4.1条约定执行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待工程施工至总工程量的50%时再付合同总价的5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付至100%,并向甲方提供结算总价3%的工程质量保函。17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L。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3.2.2条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承包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8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一(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14.1条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14.2条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保修期满后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9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合同价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竣工验收完成并提交全套工程验收合格资料后,经审计并将结算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付至结算总价的100%,中标供应商须在支付前提交工程质量保函,工程质量保函金额为结算总价的3%。:(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20(2)因(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1(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或承包方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竣工交付时间延期,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予以扣除。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21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2种方式解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墙粉刷及卫生间改造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