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



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1832023000077-1

二、合同名称: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32023000077

四、项目名称: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邛崃市天庆街283号
联系方式:13088033886
供应商(乙方):成都荣帛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石养路2号11栋
联系方式:028-861514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350(亩)
¥1,466.00
¥513,100.00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412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补充耕地目标任务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53号)文件要求,省、市要求各地加快启动实施一批补充耕地项目,缓解当前占补平衡的紧张形势。为加快推进邛崃市垦造水田及土地整治项,同时结合邛崃市近期对垦造水田及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安排,拟启动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 513,1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叁仟壹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30日至2025年07月30日
履约地点: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7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火井天台山合同.pdf火井天台山合同.pdf
火井天台山中小企业声明函 (1).pdf火井天台山中小企业声明函 (1).pdf
火井天台山中小企业声明函.pdf火井天台山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7月31日

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人(甲方):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应商(乙方):成都荣帛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邛峡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01832023000077)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412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补充耕地目标任务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53号)文件要求,省、市要求各地加快启动实施一批补充耕地项目,缓解当前占补平衡的紧张形势。为加快推进邛崃市垦造水田及土地整治项目,同时结合邛崃市近期对垦造水田及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安排,拟启动邛峡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垦造水田及土地整治项目,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通过本次采购选择一名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第二条合同履行(一)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立项资料编制成果,具体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竣工资料编待施工完成后开展。(二)履约地点:成都市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第三条合同标的采购标的名称所属行业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一)规划立项资料编制1.工作底图编制及摸底调查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412号)文件精神及补充耕地、垦造水田相关政策技术要求,制作土地开发复垦、垦造水田摸底调查底图。开展摸底调查,对图斑现场现状进行调查,对符合实施条件的地块纳入拟申报范围。2.采集项目地块实施前优于0.2m分辨率且清晰的正射影像、激光点云,锁定实施前地块现状。项目区地块1:500-1:1000比例勘测定界。23.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川自然资规(2022)1号)、《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和《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定界技术导则》、《四川省垦造水田工程技术指南》(川自然资发(2022)31号)、《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及后期管护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3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王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4号)等要求的技术标准规范,通过现场踏勘及对相关资料分析研究,充分掌握项目区基础条件,在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的前提下,着重提升补充耕地质量,对具备灌溉水源条件的应优先开展水田垦造。规划设计工作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修复和其他工程,根据规划建设方案和规划图布局设计,编制项目投资预算。根据资源分布情况,一并将提质改造和耕地恢复(进出平衡)纳入规划设计。4.申报、备案。资料编制完成后,协助采购人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审查。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后按要求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v5.0备案。5.规划主要成果(1)勘测定界报告;(2)规划设计报告;(3)规划设计预算书;(4)规划设计图册(现状图、规划图、单项工程设计图等);(5)其他申报立项所需附件。(二)项目变更1.变更预算书;2.变更规划设计图;3.部门、专家变更意见;4.土地平整、垦造水田、灌溉与排水、道路工程等变更工程布置图;5.变更工程设计图册;6.项目成果矢量数据,以及届时上级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变更组卷资料。(三)竣工测绘和竣工资料编制1.主要工作内容在项目完工后,根据实际工程现状进行竣工实测,形成竣工矢量图,对新增耕地地块2实地拍照举证,优于0.2m影像资料,项目竣工图,编制完成项目竣工报告,以及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组卷。2.项目主要成果优于0.2米影像资料,竣工图、竣工报告等。按照《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及后期管护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3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4号)文件要求进行组卷,提交成果资料。3.备案入库项目经省市部门验收合格后,完成指标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v5.0备案入库工作。(四)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4.《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2013);5.《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年版(川自然资发(2022)29号);6.《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垦造水田工程技术指南》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31号);7.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8.《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川自然资规(2022)1号);9.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412号);10.《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川自然资规(2020)8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12.《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都认定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61号);13.《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4号);14.《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及后期管护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3号);3注:如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五)成果内容要求资料要求:包含文字说明及图件纸质成果不少于2套(电子文档2套),文本可采用*.wps、*.doc(*.docx)格式,图件为*.dwg、*jpg格式。第四条履约验收方法及标准(一)验收时间:甲方接到乙方履约完毕通知后10日内组织履约验收(二)验收方法:一次性验收。(三)验收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四)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2013);《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2022年版(川自然资发(2022)2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垦造水田工程技术指南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31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川自然资规(2022)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412号);《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川自然资规(2020)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61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4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及后期管护办法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2)43号);若编制规范或工作要求有调整以最新版本为准。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成果。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报告材料:(1)乙方已提供了全部服务及完整的文档资料,规划设计取得立项批复;(2)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和服务需求的事项和规范中的要求;(五)采购人无故超过规定时间20日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乙方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第五条合同定价方式、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成交单价为:1466元/亩。4(二)本合同签订时,确定的数量为350亩,即合同价款为:¥513100.00元(大写:人民币_伍拾壹万叁仟壹佰圆整),最终按照取得的合格证书据实结算,已包括乙方履约所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调研费用、成果制作、交通费用、通讯费用、人员食宿费用、设备投入、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支付方式:1.第一次支付:取得立项批复并完成备案后10个工作个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40%,合计205240.00元(大写:贰拾万零伍仟贰佰肆拾圆整);2.第二次支付:取得变更批复并完成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20%,合计102620.00元(大写:壹拾万零贰仟陆佰贰拾圆整);3.第三次支付:乙方取得验收合格证或验收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格证上验收的新增耕地和垦造水田(旱改水)指标面积计算合同总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未支付金额的50%;4.第四次支付:完成项目指标备案入库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未支付的全部金额。(四)乙方账号信息:账户名称:成都荣帛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291040104002425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西支行行号:103651091040第六条知识产权(一)乙方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二)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标的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进行处理。第七条无产权瑕疯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疯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甲方变更合同项目内容或其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5充协议。(三)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甲方变更合同项目内容或因政策、行业技术标准发生改变及甲方其它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或无效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协议未达成一致,乙方有权拒绝开展后续工作且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结算工作经费。(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一)因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资料、附件资料失实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乙方已实施工作,甲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项目经费,由此带来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三)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技术规范、政策变化及甲方对本项目工作要求、安排进度发生变化,导致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成果资料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例如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爆炸、骚乱、战争或类似战争的情况、暴动。(二)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受影响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应及时书2MMW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详尽资料,说明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TM7.71分条款的原因。(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响双方均无须对因其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负责,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被视为违反本6协议。但受影响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义务。(四)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五)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合同解除(一)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口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二)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非甲乙双方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一)项目招标文件。(二)项目修改澄清文件。(三)项目投标文件。(四)中标通知书。(五)其他。(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地址(住所):地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3年7月日签约日期:2023年7月30日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成都荣帛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138.75万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柒仟伍佰元),资产总额为108.39万元(大写:壹佰零捌万叁仟玖佰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成都荣帛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7月17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邛崃市火井镇和天台山镇补充耕地(含垦造水田)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成都荣帛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138.75万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柒仟伍佰元),资产总额为108.39万元(大写:壹佰零捌万叁仟玖佰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成都荣帛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3年7月17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