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干井棚户区改造 施工预算评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3)



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合同公示

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P52011520230005B6001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P52011520230005B6

四、项目名称:
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 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 
石林西路地质科技园3号楼
       联系方式: 
0851-84109161
       供应商(乙方):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1102,1103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 
18768667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
       数量: 
1
       单价: 
10 (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金额: 
1、报价项目: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价款金额10 (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8-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08-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行业划分: 
其他金融业
       产品类型: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PPP项目: 

       是否联合体: 

       产品供应商: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附件: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合同附件:

合同协议书.pdf
合同协议书.pdf
专用合同条款:

协议书.pdf
协议书.pdf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人: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供应商: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项目序列号:P52011520230005B61签订时间:2023年08月02日2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供应商(简称乙方):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项目(项目序列号号:P52011520230005B6)的(公开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2、项目序列号:P52011520230005B6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项目内容: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45、项目地点:采购人所在地二、服务期限本合同从2023年08月02日起至2023年11月01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5(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零玖万元(小写¥1、报价项目: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价款金额10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2090000.00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08月02日订立。八、订立地点6本合同在(石林西路地质科技园3号楼)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7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115MB1D99083L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地址:石林西路地质科技园3号号1102,1103房(仅限办公)楼,邮政编码:550001邮政编码:550008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768667999电话:0851-84109161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敦和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82800252286账号:110401241100003248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115MB1D99083L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地址:石林西路地质科技园3号号1102,1103房(仅限办公)邮政编码:550001邮政编码:550008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768667999电话:0851-84109161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敦和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82800252286账号:1104012411000032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质量要求2.1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类别的相关质量验9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关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第3条服务验收3.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项目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项目成果交给采购人。3.2.采购人或者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应当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证明/书,以此作为付款阶段的凭证。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第4条质量保证4.1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服务的功能、用途、特点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单独约定质量保证的期限、范围等。4.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可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11除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2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13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4观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评审业务协议书甲方: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法定代表人:邱运慧地址:观山湖区石林西路省地质科技园3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115MB1D99083L乙有:新警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依代表人:李绪泽3地址:云岩区未来方舟G58栋1单32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4747574299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贵州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程》及“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招标编号:ZDGX-2023-080)招标结果,兹由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办理项目评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评审业务协议书。第一条委托项目内容“观山湖区干井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施工预算评审服务”。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做好与被评审各方的协调工作。2.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召开相关评审会,安排、组织、参与初审结果的核对工作和交换意见。3.负责对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乙方执业审计纪律的情况和评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4.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评审费用。5.参照《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参审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观财评通(2023)2号)对乙方进行考核。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评审工作,由于建设方送审资料不齐等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评审进度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2.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初审结果不得自行与被审单位交换意见,不得透露给除甲方外的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乙方须亲自履行本合同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委托评审任务转委托或部分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或挂靠人。4.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经三次或三次以上均未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对甲方及被评审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所获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用于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6.经甲方确认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评审报告一式三份,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报送完整的评审资料。7.接受甲方按《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参审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观财评通(2023)2号)进行的考核。8.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并对所评审项目做出承诺:(1)接受委托项目审核报告陈述的情况是真实准确的,审核结果是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专业分析得出的结论。(2)参与项目审核的造价人员与被审核的相关单位及其有关当事人无任何利益关系,在审核期间无私下违规联系。第四条委托评审费用及支付方式1.参考筑财建[2004]92号文件中相应计费标准(预算的核减收费按1%计提)作为采购预算基数,最终结算结合乙方自报下浮10%计算本次服务费,最终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贰佰零玖万元整(¥2,90,000.00元2.本项目中途不预付进度款,最终评审报告待甲方出具认定意见后,根据甲方付款时间要求,由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3.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后即视3为甲方已完成付款义务。4.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五条服务期间委托期限为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按协议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内容,除甲方认可的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否则,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服务费总额的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延误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责任金。2.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严密防止乙方工作人员泄露保密内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信息泄密,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3.因财政部门拨款问题导致的甲方迟延付款,不属于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因乙方违约产生甲方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第七条争端的解决向项目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未约定的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章页。甲方:贵阳楼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处联系方式:0851-84109161印章:询有限工程咨)乙方: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18685119250开户银行:账号:印章:签约时间:2023.8.2签约地点:观山湖区石林西路省地质科技园3号楼710办公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干井棚户区改造 施工预算评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