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采购合同公告(荆州市沙市区应急管理局2023)
荆州市沙市区应急管理局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四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四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SQ-202212-FS003(4)
四、项目名称: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四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荆州市沙市区应急管理局
2、地址:荆州市沙市区红星北路30号
3、联系方式:13507210034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气象服务中心(湖北省专业气象服务台)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港二路6号
6、联系方式:13886099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四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完成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四次)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49.7
5、合同金额:49.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30日历天、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应急管理局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沙计采备【2022】XM00266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3-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8-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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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四次).pdf采购合同-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四次).pdf
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四次)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荆州市沙市区应急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湖北省气象服务中心(湖北省专业气象服务台)2023年3月6日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荆州市沙市区应急管理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北省气象服务中心(湖北省专业气象服务台)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并编制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论证目标及内容1.目标乙方对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编制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报市级气象主管部门认定同意,获得书面批复意见。2.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湖北省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工作,论证内容包括以下事项:(1)对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现场进行踏勘,收集开发区的现状、规划、企业名单等相关资料,确定论证范围和重点,勘测周边国家气象站、区域自动气象站的相对位置和周围环境。(2)根据踏勘结果,收集园区论证范围内周边的气象站信息,以及周边国家气象站、区域自动站的相关气象资料,整理评价范围内及周边的气象灾害资料。(3)编制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分析园区气候背景,结合园区附近气候特点,采用参证站近30年资料对气压、气温、降水、风速等气象要素的年际、年及日变化进行分析;分析高影响天气,可根据园区性质特点,选择性地重点分析参证气象站雷暴、闪电、冰霜、大风、暴雨等天气现象的长年代变化;关键气象因子的分析及参数推算,分析园区论证范围内的风荷载、雪荷载并进行不同重现期的极值推算等,推荐合适的暴雨强度公式;给出论证结果的适用性及建议,说明论证结论的适用性及2不确定性,并提出园区规划建设实施过程中应关注的气象条件因素,给出建议。(4)组织专家对所编制的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评审,之后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报市级气象主管部门认定同意,获得书面批复意见,提交给委托方。二、有关具体要求1.论证范围: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2.完成时限:30日历天。具体:2023年3月20日前提交报告初稿,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报告评审,2023年4月6日前获得市级气象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若非因乙方的因素造成工作延误的,工作期限相应顺延。3.适用期限:本次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成果适用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适用期间若因乙方踏勘、资料收集分析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论证科学性、适用性不强,需重新论证,乙方无条件重新编制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4.质量保障:论证报告编制负责人对本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终身负责,必须亲自完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分析、报告编写论证等工作,不得委托资质不够、经验不足的相关人员来完成,绝对确保论证报告编制质量。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须保证其服务成果没有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导致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四、验收标准和方式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该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报市级气象主管部门认定同意,获得书面批复意见。2.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乙方提交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深度和质量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并满足国家、地方的规范、标准、规程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作的要求。33.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以是否通过专家评审和市级气象主管部门认定同意的方式验收。乙方应保证成果文件通过评审专家和市级气象主管部门的审查,如未能通过审查,乙方应无偿修改,并补充完善,直至审查通过。4.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荆州空港经济区北片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纸质版6份,电子版PDF文件1份,批复意见1份。五、报酬支付及处罚措施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费用包干。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服务价款为固定总价:¥49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元整)。合同总价包括现场调查、数据分析、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管理费、税金等完成本合同工作的所有费用。2.支付方式: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提交成果后120日内,甲方一次性给付全部上述合同款。3.乙方在取得甲方支付款项前,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合格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4.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编制论证报告或报告质量不过关,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按合同总价的5%-10%给予处罚。六、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应互相遵守合同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的修改和不可抗力1.本合同的修改,双方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15天内予以答复。双方同意修改的补签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2.不可抗力2.1“不可抗力”指非一方正常控制的、在现有条件无法预料的和无法避免的、使得该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战争、暴乱、地震、洪水或其他不利的天气条件。2.2不可抗力不包括应一方代理人的疏忽或有意行为引起的事件,也不包括一方在签署合同时能合理考虑到的事件和履行合同义务时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2.3受阻于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消除无法履约的因素,以最少的延期完成其合同项下的义务。2.4受阻于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最晚不得超出事件后14天,提供不可抗力的性质和发生原因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同样,在情况恢复正常后尽快通知另一方。2.5各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受不可抗力影响,合同规定需完成任务的时间相应延长,所有延长的时间应与不可抗力影响该方不能履约时间相同。2.6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0天内仍然不能履行服务的主要部分时,各方应就不可抗力事件采取适当措施达成一致意见进行协商。八、其它1.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附件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的,以合同正文为准。5区甲方(盖单配市a乙方(盖章):湖北省气象服务中心(湖北省专业气象服务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张雯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湖北沙区红星如路30元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港二路6号电话:0716-8897753电话:027-81804963传真传真:027-87803703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12420000790552650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东湖开发区支行(826558)帐号:帐号:3202009019200047110日期:22年3月0日日期:22年3月10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