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告设计 广告制作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博尔塔拉执法支队2023)
一、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博尔塔拉执法支队
二、供应商名称: 精河县城镇正悦传媒广告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博尔塔拉执法支队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441101000004678428
五、合同编号: 11N56437027720233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设计、广告制作
详见附件
件
1.0
7000
7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博尔塔拉执法支队
联系人: 精河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 13999775669
传真: /
地址: 博乐市长江路29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6437027720233002).pdf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6437027720233002).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56437027720233002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博尔塔拉执法支队服务单位(乙方):精河县城镇正悦传媒广告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精河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精河县城镇正悦传媒广告店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精河县城镇正悦传媒广告店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精河县城镇正悦传媒广告店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设计、广告制作--设计类型:根据客户需求设计制作,版面大小:根据客户需求,颜色:彩色,使用材料:根据客户需求制作1件7000.007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7000.007000.007000.007000.007000.007000.007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柒仟元整柒仟元整柒仟元整柒仟元整柒仟元整柒仟元整柒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于30个工作日内结清。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1、精河执法大队需制作宣传栏合计7000元。2、严格按甲方设计、制作等要求,并随时接受客户咨询。3、在客户定稿遇到其他要求或更改,将在接到变更通知书后尽快做出反应,尽量减少因规格或材料变更所造成的损失,并尽量降低规格变更对工期的影响。4、如有质量问题、包退包换,如有其它问题,与甲方协商一致解决。5、随时为客户提供“专业、信用、真诚、优质、热情的服务”。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精河县城镇东方银座商住楼一层107号1/2电话:,电话:1377902272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账号:300925910920018508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电话:电话:1377902272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账号:300925910920018508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设计 广告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