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2023)



元氏县2022年前仙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标段编号
S1301320001000215001001

招标人
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代理机构
河北诺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河北乐源泵业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或者费率
76.5414

优惠率或其他

合同订立日期
2022-10-21

合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按甲方通知要求供货。

合同期限开始时间
2022-10-21

合同期限结束时间
2023-12-31

公告主要内容
/

项目负责人
赵瑞杰

联系电话
18733966888

合同如下:

1-已签章.pdf
1-已签章.pdf

合同编号:YSGBP2022-01元氏县2022年前仙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甲方: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乙方:河北乐源泵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元氏县2022年前仙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等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元氏县2022年前仙乡片高标准农田建项目(一标段井泵、低压线、配电箱、井首装置工程);建设地点:前仙乡片项目区域;工程内容:井泵配套61台(套),井首装置61个;低压线3.975km:配电箱61处;包括所有器材安装工程;大口井防护5眼;泵房2座;沧泵池1处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审批文号:石农(2022)224号。二、工程期限1、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6日。2、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31日。3、如遇以下情形可按监理单位的签证,报甲方单位书面批准后顺延工期。(1)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2)由于建设地点工程量超过设计工程量。三、工程价款及调整1、签约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伍仟肆佰壹拾叁圆伍角整(¥:765413.50元)2、合同价格调整:在合同有效期内,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和政策变动不会导致中标工程量清单中单价的变化。四、付款方式1、乙方申请入场施工获批后,正式入场施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正常施工期间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有资质的机构审计后,付至决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及报账相关手续。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2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合同文件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六、施工与设计变更1、乙方要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根据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和图纸进行施工,乙方不得擅自修改。2、在施工过程内,甲方有权利对不符合实际需求的个别工程实施地点、工程量等进行调整变更。甲方在行业规范内,经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4方现场勘测论证、签证,出具调整变更方案,报请上级批复或备案,并及时提供给乙方变更设计,尽量不影响施工进度。3、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提供的变更批复手续为准。4、工程量据实结算。七、双方责任1、需要乙方采购的工程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材料进场需经甲方确认,并且甲方认为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用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1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加强施工工序管理,确保每一工序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甲方现场代表认可,承包人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同时建立完整、可追潮的施工技术档案。3、乙方负责在工程期限内完成项目设计的所有工程量,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工程或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及竣工报告,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确保顺利通过县级验收、市级验收、省部级抽查复验。5、若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进场施工,甲方依法另行发包给顺序中标人完成。6、乙方不得对工程进行转包,甲方一经发现,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另行发包给他人完成,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7、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时间和款额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必须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8、本工程要求乙方按工期交工,若推迟交工,每推迟1天,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的0.3%的工程延期滞纳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八、施工安全乙方负责安全施工,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贵,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人员引起的各种纠纷和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负责。九、质量保修1、本工程质保期限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2、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到场进行维护维修,如不能按时进行工程维修维护,则1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予以维修维护,所需费用从乙方质保金支出,并加收10%的服务费。十、违约责任1、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严重程度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给中方造成的损失。2、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米c十一、农民工工资保证本标段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有违犯规定现象,予以严重处罚。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三、纠纷解决办法5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两种:是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截:二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赋子的含义相同。十五、签订时间、地点本合同于30年二月24日,在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签订。十六、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合法有效。十七、附则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公章):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学中心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印彩乙方(公章)河北乐源泵业有限公司法定代农或委托代理人(签字):013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