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台式电脑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



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购置台式电脑3台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30719430424
二、合同名称:台式电脑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1
四、项目名称:购置台式电脑3台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
2、地址:汉阳大道140号闽东国际城4楼
3、联系方式:84842825
4、供应商(乙方):武汉市汉阳区盛源电子商务经营部
5、地址:汉阳区江堤中路30号
6、联系方式:189715008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台式电脑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3.0000台
4、主要标的单价:4990.0000元
5、合同金额:1.49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8日;履约地点:汉阳区妇幼保健院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5-2023-0112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7-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8-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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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逾期交货,应该承担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1.0%日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后,有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本合同内未交付部分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视为未交货。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应该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应该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4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武汉市汉阳区盛源电子商务经营部甲方:武汉市汉阳区妇幼保健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薛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徐混联系电话:18971500895联系电话:8484282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420105MA4EDPHK8Q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0105441366251开户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堤中路支行支行开户银行:工行汉阳支行帐号:211030839410018帐号:3202004809200866812单位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堤中路30号武汉名流印单位地址:汉阳区汉阳大道140号闽东国际城4楼象8栋1单元1902签订时间:签订时间:行汉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台式电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