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旅投集团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3)



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标段编号
S1301000001003078001001

招标人
石家庄旅投集团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金额或者费率
849.0834

优惠率或其他

合同订立日期
2023-08-08

合同工期
45天

合同期限开始时间
2023-08-09

合同期限结束时间
2024-02-08

公告主要内容
环城联络线(含支线)约10.8 公里;桥梁总长 约15.82 公里,包括天桥8 座(不含涉铁天桥)、栈桥4 座、穿桥21 处;环城联络线出入口17 处、出入口广场6 处、接驳口11 处;建 设驿站6 处,总建筑面积约49514.91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47157.0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57.85 平方米); 体育设施场地 4 处; 配套建设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等项目全部内容。

项目负责人
关彤军

联系电话
86055845

合同如下:

8.9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已签章.pdf
8.9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已签章.pdf

8.9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pdf
8.9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pdf

8.9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pdf

8.9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pdf
8.9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pdf

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1(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2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11.一般约定··14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技术标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联络1.7严禁赔赔1.8保密2.发包人·:212.1发包人一般义务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决定2.4支付合同价款2.5设计文件接收3.设计人··223.1设计人一般义务3.2项目负责人3.3设计人人员33.4设计分包3.5联合体4.工程设计资料··26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4.2逾期提供的责任5.工程设计要求.···27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30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2工程设计开始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4暂停设计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34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35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3710.合同价款与支付··3710.1合同价款组成10.2合同价格形式410.3定金或预付款10.4进度款支付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10.6支付账户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4012.专业责任与保险4113.知识产权··4214.违约责任·43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5.不可抗力·4415.1不可抗力的确认15.2不可抗力的通知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6.合同解除·4617.争议解决·4617.1和解17.2调解17.3争议评审17.4仲裁或诉讼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951.一般约定·512.发包人··513.设计人··495.工程设计要求···55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55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56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56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5610.合同价款与支付·57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5812.专业责任与保险·5813.知识产权·5814.违约责任·5915.不可抗力·6016.合同解除·6017.争议解决·6018.其他··61附件··62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石家庄旅投集团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人(全称):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2.工程地点:石家庄市(涉及鹿泉区,栾城区,裕华区,高新区)3.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环城联络线(含支线)约10.8公里;建设桥梁总长约15.82公里,包括天桥8座(不含涉铁天桥)、栈桥4座、穿桥21处:;环城联络线出入口17处、出入口广场6处、接驳口11处;建设驿站6处,总建筑面积约49514.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7157.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57.85平方米);建设体育设施场地4处;配套建设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4.建筑功能:环城联络线、桥梁(包括天桥、栈桥、穿桥):环城联络线出入口、出入口广场及接驳口:驿站;体育设施场地:配7套建设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5.投资估算:约_82864.21万_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环城联络线(含支线)约10.8公里:桥梁总长约15.82公里,包括天桥8座(不含涉铁天桥)、栈桥4座、穿桥21处:环城联络线出入口17处、出入口广场6处、接驳口11处;建设驿站6处,总建筑面积约49514.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7157.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57.85平方米);体育设施场地4处;配套建设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等项目全部内容。2.工程设计阶段: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出县竣工图纸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出具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等工作。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服务工作等全部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设计人分工详见附件8联合体协议书。三、工程设计周期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8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肆拾玖万零捌佰叁拾肆元整(¥8490834.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8010220.75元,税金480613.25元,税率为:6%)。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郭晨光项目负责人:关彤军总体规划负责人:乔润卓驿站设计负责人:郝卫东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9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文件1210天提交时间已发包人要求为准2初步设计文件1220天提交时间已发包人要求为准3施工图设计文件1215天提交时间已发包人要求为准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67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承担过的主要项目项目负责人关彤军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总体规划专业负责人乔润卓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桥梁专业负责人牛永贤/高级工程师/结构专业设计人焦盘亮高级工程师/道路专业设计人邢智磊/高级工程师/交通专业设计人梁晓佩/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设计人肖亚男高级工程师电气专业设计人张坤/高级工程师/绿化专业设计人王瑶/高级工程师/造价专业负责人许兵华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驿站设计负责人郝卫东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驿站建筑专业负责人常伟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驿站结构专业负责人李勇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驿站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李果娟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驿站暖通专业负责人张英敏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驿站电气专业负责人刘晓杰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驿站景观专业负责人高永鑫高级工程师驿站室内专业负责人高华高级工程师驿站工程造价负责人周晓颖工程师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69附件5:设计进度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设计方案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70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一、设计费总额:捌佰肆拾玖万零捌佰叁拾肆元整(¥8490834.00元)二、设计费总额构成: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8490834.00元固定单价(L元/平方米或费率%)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4.特别约定:(1)设计费根据实际建安费金额据实结算。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设计费所属设计人设计费占比%备注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4.5777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4.2353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1,1870按照投标文件中报价占比,方案设计占总设计费20%,初步设计占总设计费30%,施工图设计占总设计费50%。四、设计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方案设计并经发包71人审核后,支付方案设计费用的80%;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并经审批部门批复后,支付初步设计费用的80%;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审查,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设计费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最终以结算价为依据,支付到结算价的90%,以此为节点的12个月内支付到决算金额的100%。设计结算金额以实际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为准。各设计人设计费用占比为暂估占比,每次付款前,三家设计人分别根据其具体工作量核算并协商设计费用占比,发包人根据三家据实设计费用占比支付各家设计费用。设计结算金额以实际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为准。三家设计单位的设计费用结算也是以其最终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为准,最终的设计费占比根据各家最终建安费与总建安费的占比及三家设计人具体工作情况相应调整。具体支付如下:1.设计人完成方案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方案设计费总额的80%,即向石家庄市国王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2.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并经审批部门批复后,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7个工作日支付初步设计费用的8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72责任公司支付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3.设计人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审查,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设计费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4.以结算价为依据,支付到结算价的9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结算价*90%-已支付金额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结算价*90%-已支付金额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结算价*90%-已支付金额元。5.以结算完成为节点,12个月内支付到决算金额的10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决算金额*100%-已支付金额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决算金额*100%-已支付金额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决算金额*100%-已支付金额元。发包人付款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出具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票后向设计人支付相应款项,如设计人提供的发票不合格或未提供,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算违约。73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非因设计人原因,调整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变更设计费用。计费依据:参照《200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照本合同金额计费标准,计算新增工作量的设计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项目中断或终止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设计人有权提出费用申请。74附件8:联合体协议书三、联合体协议书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展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方案阶段的整体协调、路线驿站的选线选址调整优化、总体统筹和汇报等工作:2.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环城联络线(含支线):桥梁,包括天桥(不含涉铁天桥)、栈桥穿桥:环城联络线出入口,出入口广场,接驳口:体育设施场地:配套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出具竣工图纸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出具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等工作:3.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驿站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出具竣工图纸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出具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等工作。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得效,台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e6.本协议书一式肆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座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75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用(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07月06日联合体协议由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签字盖章后上传原件扫描件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公章;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d8f4a17a520d153bd76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11.一般约定·····························································14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技术标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联络1.7严禁贿赂1.8保密2.发包人································································212.1发包人一般义务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决定2.4支付合同价款2.5设计文件接收3.设计人································································223.1设计人一般义务3.2项目负责人3.3设计人人员3.4设计分包3.5联合体4.工程设计资料·······················································26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4.2逾期提供的责任5.工程设计要求·······················································27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30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2工程设计开始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4暂停设计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34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35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3710.合同价款与支付··················································3710.1合同价款组成10.2合同价格形式10.3定金或预付款10.4进度款支付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10.6支付账户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4012.专业责任与保险··················································4113.知识产权···························································4214.违约责任···························································43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5.不可抗力···························································4415.1不可抗力的确认15.2不可抗力的通知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6.合同解除···························································4617.争议解决···························································4617.1和解17.2调解17.3争议评审17.4仲裁或诉讼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91.一般约定·····························································512.发包人································································513.设计人································································495.工程设计要求·······················································55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55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56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56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5610.合同价款与支付··················································57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5812.专业责任与保险··················································5813.知识产权···························································5814.违约责任···························································5915.不可抗力···························································6016.合同解除···························································6017.争议解决···························································6018.其他·································································61附件·······································································6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石家庄旅投集团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人(全称):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2.工程地点:石家庄市(涉及鹿泉区,栾城区,裕华区,高新区)3.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环城联络线(含支线)约10.8公里;建设桥梁总长约15.82公里,包括天桥8座(不含涉铁天桥)、栈桥4座、穿桥21处;环城联络线出入口17处、出入口广场6处、接驳口11处;建设驿站6处,总建筑面积约49514.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7157.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57.85平方米);建设体育设施场地4处;配套建设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4.建筑功能:环城联络线、桥梁(包括天桥、栈桥、穿桥);环城联络线出入口、出入口广场及接驳口;驿站;体育设施场地;配套建设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5.投资估算:约82864.21万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环城联络线(含支线)约10.8公里;桥梁总长约15.82公里,包括天桥8座(不含涉铁天桥)、栈桥4座、穿桥21处;环城联络线出入口17处、出入口广场6处、接驳口11处;建设驿站6处,总建筑面积约49514.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7157.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57.85平方米);体育设施场地4处;配套建设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等项目全部内容。2.工程设计阶段: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出具竣工图纸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出具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等工作。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服务工作等全部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设计人分工详见附件8联合体协议书。三、工程设计周期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肆拾玖万零捌佰叁拾肆元整(¥8490834.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8010220.75元,税金480613.25元,税率为:6%)。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郭晨光。项目负责人:关彤军总体规划负责人:乔润卓驿站设计负责人:郝卫东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文件1210天提交时间已发包人要求为准2初步设计文件1220天提交时间已发包人要求为准3施工图设计文件1215天提交时间已发包人要求为准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承担过的主要项目项目负责人关彤军/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总体规划专业负责人乔润卓/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桥梁专业负责人牛永贤/高级工程师/结构专业设计人焦盘亮/高级工程师/道路专业设计人邢智磊/高级工程师/交通专业设计人梁晓佩/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设计人肖亚男/高级工程师/电气专业设计人张坤/高级工程师/绿化专业设计人王瑶/高级工程师/造价专业负责人许兵华/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驿站设计负责人郝卫东/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驿站建筑专业负责人常伟/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驿站结构专业负责人李勇/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驿站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李果娟/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驿站暖通专业负责人张英敏/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驿站电气专业负责人刘晓杰/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驿站景观专业负责人高永鑫/高级工程师/驿站室内专业负责人高华/高级工程师/驿站工程造价负责人周晓颖/工程师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附件5:设计进度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设计方案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一、设计费总额:捌佰肆拾玖万零捌佰叁拾肆元整(¥8490834.00元)二、设计费总额构成: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8490834.00元固定单价(/元/平方米或费率/%)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4.特别约定:(1)设计费根据实际建安费金额据实结算。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设计费所属设计人设计费占比%备注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4.5777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4.2353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1.1870按照投标文件中报价占比,方案设计占总设计费20%,初步设计占总设计费30%,施工图设计占总设计费50%。四、设计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方案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方案设计费用的80%;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并经审批部门批复后,支付初步设计费用的80%;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审查,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设计费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最终以结算价为依据,支付到结算价的90%,以此为节点的12个月内支付到决算金额的100%。设计结算金额以实际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为准。各设计人设计费用占比为暂估占比,每次付款前,三家设计人分别根据其具体工作量核算并协商设计费用占比,发包人根据三家据实设计费用占比支付各家设计费用。设计结算金额以实际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为准。三家设计单位的设计费用结算也是以其最终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为准,最终的设计费占比根据各家最终建安费与总建安费的占比及三家设计人具体工作情况相应调整。具体支付如下:1.设计人完成方案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方案设计费总额的8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2.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并经审批部门批复后,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7个工作日支付初步设计费用的8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3.设计人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审查,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设计费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4.以结算价为依据,支付到结算价的9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结算价*90%-已支付金额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结算价*90%-已支付金额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结算价*90%-已支付金额元。5.以结算完成为节点,12个月内支付到决算金额的10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决算金额*100%-已支付金额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决算金额*100%-已支付金额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决算金额*100%-已支付金额元。发包人付款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出具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票后向设计人支付相应款项,如设计人提供的发票不合格或未提供,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算违约。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非因设计人原因,调整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变更设计费用。计费依据:参照《200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照本合同金额计费标准,计算新增工作量的设计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项目中断或终止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设计人有权提出费用申请。附件8:联合体协议书三、联合体协议书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示:题复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案组段的整保协调路线驿站的选线选址调整优化、总体统筹和汇报等工作:2.石家庄市政限责任公司负责环城联络线(含支4线):桥梁,包括天桥(不含涉铁天桥)、栈桥穿桥:环城联络缴出入口,出入口广场,接驳1等内容口:体育设施场地:配套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安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出具竣工图纸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出具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等工作:3.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驿站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出具竣工图纸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出具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等工作。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台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e6.本协议书一式肆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11.一般约定·····························································14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技术标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联络1.7严禁贿赂1.8保密2.发包人································································212.1发包人一般义务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决定2.4支付合同价款2.5设计文件接收3.设计人································································223.1设计人一般义务3.2项目负责人3.3设计人人员3.4设计分包3.5联合体4.工程设计资料·······················································26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4.2逾期提供的责任5.工程设计要求·······················································27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30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2工程设计开始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4暂停设计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34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35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3710.合同价款与支付··················································3710.1合同价款组成10.2合同价格形式10.3定金或预付款10.4进度款支付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10.6支付账户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4012.专业责任与保险··················································4113.知识产权···························································4214.违约责任···························································43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5.不可抗力···························································4415.1不可抗力的确认15.2不可抗力的通知15.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6.合同解除···························································4617.争议解决···························································4617.1和解17.2调解17.3争议评审17.4仲裁或诉讼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91.一般约定·····························································512.发包人································································513.设计人································································495.工程设计要求·······················································55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55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56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56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5610.合同价款与支付··················································57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5812.专业责任与保险··················································5813.知识产权···························································5814.违约责任···························································5915.不可抗力···························································6016.合同解除···························································6017.争议解决···························································6018.其他·································································61附件·······································································6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石家庄旅投集团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人(全称):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2.工程地点:石家庄市(涉及鹿泉区,栾城区,裕华区,高新区)3.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环城联络线(含支线)约10.8公里;建设桥梁总长约15.82公里,包括天桥8座(不含涉铁天桥)、栈桥4座、穿桥21处;环城联络线出入口17处、出入口广场6处、接驳口11处;建设驿站6处,总建筑面积约49514.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7157.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57.85平方米);建设体育设施场地4处;配套建设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4.建筑功能:环城联络线、桥梁(包括天桥、栈桥、穿桥);环城联络线出入口、出入口广场及接驳口;驿站;体育设施场地;配套建设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5.投资估算:约82864.21万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环城联络线(含支线)约10.8公里;桥梁总长约15.82公里,包括天桥8座(不含涉铁天桥)、栈桥4座、穿桥21处;环城联络线出入口17处、出入口广场6处、接驳口11处;建设驿站6处,总建筑面积约49514.9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7157.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57.85平方米);体育设施场地4处;配套建设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等项目全部内容。2.工程设计阶段: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出具竣工图纸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出具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等工作。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服务工作等全部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设计人分工详见附件8联合体协议书。三、工程设计周期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肆拾玖万零捌佰叁拾肆元整(¥8490834.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8010220.75元,税金480613.25元,税率为:6%)。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郭晨光。项目负责人:关彤军总体规划负责人:乔润卓驿站设计负责人:郝卫东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文件1210天提交时间已发包人要求为准2初步设计文件1220天提交时间已发包人要求为准3施工图设计文件1215天提交时间已发包人要求为准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承担过的主要项目项目负责人关彤军/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总体规划专业负责人乔润卓/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桥梁专业负责人牛永贤/高级工程师/结构专业设计人焦盘亮/高级工程师/道路专业设计人邢智磊/高级工程师/交通专业设计人梁晓佩/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设计人肖亚男/高级工程师/电气专业设计人张坤/高级工程师/绿化专业设计人王瑶/高级工程师/造价专业负责人许兵华/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驿站设计负责人郝卫东/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驿站建筑专业负责人常伟/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驿站结构专业负责人李勇/正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驿站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李果娟/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驿站暖通专业负责人张英敏/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驿站电气专业负责人刘晓杰/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驿站景观专业负责人高永鑫/高级工程师/驿站室内专业负责人高华/高级工程师/驿站工程造价负责人周晓颖/工程师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附件5:设计进度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设计方案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一、设计费总额:捌佰肆拾玖万零捌佰叁拾肆元整(¥8490834.00元)二、设计费总额构成: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8490834.00元固定单价(/元/平方米或费率/%)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4.特别约定:(1)设计费根据实际建安费金额据实结算。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设计费所属设计人设计费占比%备注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4.5777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4.2353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1.1870按照投标文件中报价占比,方案设计占总设计费20%,初步设计占总设计费30%,施工图设计占总设计费50%。四、设计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方案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方案设计费用的80%;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并经审批部门批复后,支付初步设计费用的80%;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审查,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设计费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最终以结算价为依据,支付到结算价的90%,以此为节点的12个月内支付到决算金额的100%。设计结算金额以实际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为准。各设计人设计费用占比为暂估占比,每次付款前,三家设计人分别根据其具体工作量核算并协商设计费用占比,发包人根据三家据实设计费用占比支付各家设计费用。设计结算金额以实际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为准。三家设计单位的设计费用结算也是以其最终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为准,最终的设计费占比根据各家最终建安费与总建安费的占比及三家设计人具体工作情况相应调整。具体支付如下:1.设计人完成方案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方案设计费总额的8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2.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并经审批部门批复后,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7个工作日支付初步设计费用的8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3.设计人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审查,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设计费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4.以结算价为依据,支付到结算价的9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结算价*90%-已支付金额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结算价*90%-已支付金额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结算价*90%-已支付金额元。5.以结算完成为节点,12个月内支付到决算金额的100%;即向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决算金额*100%-已支付金额元,向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决算金额*100%-已支付金额元,向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决算金额*100%-已支付金额元。发包人付款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出具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票后向设计人支付相应款项,如设计人提供的发票不合格或未提供,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算违约。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非因设计人原因,调整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变更设计费用。计费依据:参照《200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照本合同金额计费标准,计算新增工作量的设计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项目中断或终止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设计人有权提出费用申请。附件8:联合体协议书三、联合体协议书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环城水系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示:题复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案组段的整保协调路线驿站的选线选址调整优化、总体统筹和汇报等工作:2.石家庄市政限责任公司负责环城联络线(含支4线):桥梁,包括天桥(不含涉铁天桥)、栈桥穿桥:环城联络缴出入口,出入口广场,接驳1等内容口:体育设施场地:配套智慧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安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出具竣工图纸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出具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等工作:3.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驿站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出具竣工图纸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出具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等工作。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台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e6.本协议书一式肆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石家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生(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石家庄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大:(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Y签字)月06日联合体协议由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签字盖章后上传原件扫描件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公章;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8fa520d//3b4a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