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房修缮改造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



一、合同编号:11N01269007x20231

二、合同名称: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缮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282023BCS00027
四、项目名称: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缮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城南209国道西
联系方式:18613583821
供应商(乙方):山西宇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汇丰街办滨河时代广场A座1303号
联系方式:1829579668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1,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缮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456654.8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工期:6个月项目经理:张少华执业证书信息:证书编号:晋建安B(2019)0005673

2.合同金额(元):4456654.8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检察院合同.pdf检察院合同.pdf
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缮改造项目合同(11N01269007x20231).pdf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缮改造项目合同(11N01269007x20231).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包人(全称):山西宇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方山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绣改造项且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维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方山县人民检察院院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维改造项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批准日期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与施工图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伍万陆仟陆佰伍拾肆元角陆分(¥4456654.86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张少华。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在业及限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器(8)其他合同文件。分。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给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06月2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方山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建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组份,承包人执壹份。发包人(公P)(公章)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签字)(签字)身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140108MAOGT5HYXN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街办滨河时代广地址:场A座1303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30000法定代表人:马月霞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9135124990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太原农村商业银行万柏林区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01461010300000004215账号: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缮改造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69007x2023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包人(全称):山西宇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方山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绣改造项且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给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方山县人民检察院院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两房修维改造项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一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批准日期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与施工图要求标准。人回贷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国质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伍万陆仟陆佰伍拾肆元捌角陆分(¥4456654.86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张少华。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合同立及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网文件机现规(8)其他合同文件。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格改,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所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06月2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方山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账号:传真:地址:开户银行:电子信箱: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共委班代理人发包人有公)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组织机构代码:(签字)本合同一式建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组份,承包人执壹份。法定代表人: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街办滨河时代广组织机构代码:91140108MAOGT5HYXN邮政编码:030000开户银行:电话:19135124990委托代理人:电子信箱:传真:账号:101461010300000004215场A座1303号承包人:(公章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获委托代理人工程太原农村商业银行万柏林区支行马月霞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两房修缮改造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