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资源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中专学校2023)



伊犁职业中专(师范)学校图书资源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标项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58217340202313602 

二、合同名称:伊犁职业中专(师范)学校图书资源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标项4)合同  
三、项目编号:XJQSQZB2023-007-04 
四、项目名称:伊犁职业中专(师范)学校图书资源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标项4)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中专学校(伊犁师范学校) 
   地      址:伊宁市学府路1号
   联系方式:0999-8218398 
   供应商(乙方):新疆知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天津南路682号创业大厦B段一层A-459 
   联系方式:1527661231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图书回溯建库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1.00     单价(元):2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北京蓝鲸知图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2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职业中专学校(伊犁师范学校)校内;,全部货物在合同签订后45且历天内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四标段.pdf四标段.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伊型职业中专(师范)学校图书资源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标项4)甲方:伊型哈萨克自治州职业中专学校(伊型师范学校)L乙方:新疆知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伊宁市签订日期:2023年5月23日第1页共13页2023年04月19日,伊型哈萨克自治州职业中专学校(伊型师范学校)以公开招标方式_对_伊型职业中专(师范)学校图书资源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标项4)项目进行了采购。经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_评定,新疆知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伊型哈萨克自治州职业中专学校(伊型师范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_新疆知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详见成交产品明细表(附件一);1.2.2货物数量:详见成交产品明细表(附件一)1.2.3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28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整人民币)。合同总价已包括第3页共13页货物供给、货物包装、运输费、安装费、调试、维护、售后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成交价的40%(¥112000元),待图书馆管理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到货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成交价的25%(¥70000元),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后支付成交价剩余的35%(¥98000元);验收合格后,货物进入质保期。1.4.2发票开具方式:里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全部货物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全部安装调试完毕;1.5.2交付地点:伊型哈萨克自治州职业中专学校(伊型师范学校)校内;1.5.3交付方式: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1.6质保期、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1.6.1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1.6.2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和保养,免费更换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损坏的零部件及设备。提供7*24小时售后技术服务支持,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给出具体可行解决方案,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如现场不能解决乙方提供替代设备给甲方使用,直到故障设备修复为止。1.6.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技术培训。1.7违约责任1.7.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7.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第4页共13页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01091.7.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满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7.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三新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eoi1.7.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7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实现权益而支付的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保险费、拍卖费等费用。1.8履约保证金1.8.1乙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日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中标方诚信履约。1.8.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款的10%。1.8.3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或保函等。第5页共13页1.8.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无任何遗留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1.9合同争议的解决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合同各方一致确认本合同中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2.0风险转移货物交付后风险转移,交付前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及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2.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伊梨哈萨克自治州职业中专学单位名称(公章):新疆知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校(伊梨师范学校)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单位地址:伊宁市学府路1号职教园区南路682号创业大厦B段一层A-0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999-8212028电话:15026056646开户银行:工行伊宁解放路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账号:3006022129200214266路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40004582173405账号:991903448010802邮政编码:8350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396402726E邮政编码:830000第6页共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书资源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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