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防控教室照明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建瓯市教育局2023)



一、合同编号:[350783]ZHGL[CS]2023002

二、合同名称:建瓯市城乡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设备

三、项目编号:[350783]ZHGL[CS]2023002

四、项目名称:建瓯市城乡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建瓯市教育局
地址:建瓯市瓯宁路11号
联系方式:0599-3839877
供应商(乙方):武夷山市精雕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488-150号
联系方式:131940143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近视防控教室照明设备
1(批)
¥1,739,550.00
¥1,739,550.00
按招标文件执行。

合同金额: 1,739,5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叁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07日至2029年08月06日
履约地点:建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合同文件.pdf
建瓯市教育局
2023年08月10日

合同编号:[350783]ZHGL[CS]2023002,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建瓯市教育局住所地:建瓯市瓯宁路11号联系人:雷盛旺联系电话:0599-3839877传真:电子邮箱:jozbz6@163.com乙方:武夷山市精雕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488-150号联系人:游财生联系电话:13194014319传真:电子邮箱:459291107@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783]ZHGL[CS]2023002的建瓯市城乡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二、合同标的单价(元):1,739,550.00数量:1.00单位:批,总金额(元):¥1,739,550.00-第1页-品目编码品目编码A02061999品目名称品目名称其他照明设备采购标的采购标的近视防控教室照明设备品牌品牌海德信产地类型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节能,环保规格型号规格型号按招标文件执行。按招标文件执行。按招标文件执行。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叁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叁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1,739,550.00))三、合同金额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叁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1,739,550.00元);3.2合同总价组成:货物款、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等费用;3.3其他需说明事项:以上金额为含税金额;四、合同标的交付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即视为完成交付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4)其他供货要求:无五、质量标准及要求五、质量标准及要求-第2页-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其他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无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72个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1、、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6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应保证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统一眩光值、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教室光环境指标达,期内,乙方应保证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统一眩光值、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教室光环境指标达到国标及本指引要求。,到国标及本指引要求。2、、乙方在质保期内,每学年对教室照明光环境情况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做好检测记录。对光环境不达标的乙方在质保期内,每学年对教室照明光环境情况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做好检测记录。对光环境不达标的教室,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规范整改。检测委托有CMA资质的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测教室比例不低于该项,教室,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规范整改。检测委托有资质的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测教室比例不低于该项目教室总数的2%,且至少抽测一间教室。具体检测项目至少应包含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统一眩光值,目教室总数的,且至少抽测一间教室。具体检测项目至少应包含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统一眩光值、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指标,且相对于前一年的平均照度维持率应≥95%。同时复测每种类型灯具各一盏,检测项目,、功率密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指标,且相对于前一年的平均照度维持率应。同时复测每种类型灯具各一盏,检测项目包括蓝光危害、闪烁指标等,检测结果均应符合本指引要求。,包括蓝光危害、闪烁指标等,检测结果均应符合本指引要求。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1.1验收标准:本项目货物质量标准以及检验、检测、调试、验收等事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6.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及最终验收两个阶段。a.出厂检验: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灯具的“CCC”产品认证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b.最终验收:设备安装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委托有CMA资质的省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实施灯光改造的教室进行-第3页-抽样现场检测,出具CMA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应至少包含教室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黑板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统一眩光值,色温及显色指数等指标。抽测教室比例不低于该项目教室总数的3%,且至少抽测一间教室。现场检测方法:现场检测应在没有天然光和其他非被测光源影响下进行,应排除杂散光射入光接受器,并应防止各类人员和物体对光接受器造成遮挡。现场进行照明测试时,LED灯具在燃点15min后进行,测试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测试设备应经过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现场检测内容包括:课桌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黑板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勾度、统一眩光值、照明功率密度、灯具色温和显色指数等,上述内容宜按T/JYBZ00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统一眩光值(UCR)应在离教室后墙水平距离0.5m和1.1m的中点各测试一次,取两个值中较大的值作为测量值,视线水乎朝前观测。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5履约验收:按招标文件要求6.6退、换货:按招标文件要求6.7其他:无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11,739,550.002023-09-30武夷山市精雕广告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达到付款条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八、履约保证金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期限九、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止十、违约责任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第4页-无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10%(4)其他违约情形无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其他条款十四、合同其他条款无十五、其他约定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零份,无-第5页-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十六、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建瓯市教育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武夷山市精雕广告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詹华梓,法定(授权)代表人:游杰纳税人识别号:113507830039820382,纳税人识别号:91350782550986281K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瓯市支行,开户银行:武夷山兴业银行武夷山支行账号:13950101040007136,账号:195010100100124712签订地点:建瓯签订日期:2023年08月07日-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近视防控教室照明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