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博乐市民政局2023)



一、采购人名称: 博乐市民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宏睿社工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 博乐市民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151101000003671413 
五、合同编号: 11N01028739120233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1.0
49999
49999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博乐市民政局 
        联系人: 支庆年 
        联系电话: 15739087150 
        传真: / 
        地址: 博乐市锦绣路4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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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8739120233202).pdf关于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8739120233202).pdf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博乐市民政局乙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宏睿社工服务中心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名称2023年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二、项目金额合同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大写),49999元(小写)。经费40%用于服务支出,50%用于人力成本,10%可用于社工站建设及日常办公耗材等其他相关费用。三、项目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2023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如服务期满乙方未完成约定服务内容和服务指标,则顺延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服务指标之日。2.地点:博乐市四、付款人及付款方式1.付款人:博乐市民政局2.付款方式:总额为49999元(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价款的50%,即24999.5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玖佰玖拾玖元伍角整);项目执行3个月内,拨付总价款的30%,即14999.7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玖拾玖元柒角整);项目执行5个月内支付剩余20%即4999.9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玖拾玖元玖角整)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为:开户户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宏睿社工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城南支行银行账号:65050110099700000460五、人员配置乙方按照服务合同规定配备驻站社工,每个社工站配备社工人数1人。六、社工站建设社工站办公用房不少于20平方米,可“一室多用”,确保社工开展服务有专门场地,并逐步按照社工工作专业要求建立个案室、小组活动室,社区社会组织解化基地等活动场所。七、统一标识办公场所门外显著位置挂设“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社工服务站”的标牌,室内设置“中国社会工作”标志,若兼做志愿服务,室内还应有“中国志愿服务”标志。八、服务内容1.开展社会教助服务:主要针对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心理疏导、社区参与、资源链接、社社会功能恢复与提升会融入等服务。2.开展社区老年服务:重点关注特殊困难老人、空巢独居和残疾老年人群体,开展精神慰籍、社区参与、文化娱乐、兴趣培养、自助互助、社区援助、康养知识培训等服务。3.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开展入户走访,筛查困境社区困境儿童;针对困境儿童开展问题预防、儿童权益保护、心理和行为干预、成长发展、生活学习技能培训、卫生和安全知识培训、责任意识培训、亲子关系培训等服务。4.开展志愿者服务:做好志愿者的相关记录,推动志愿者队伍的发展。九、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具体为:1.乙方是否按照甲方确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提供服务、服务内容是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街道)社工作站建设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标准执行。2.乙方对服务对象的服务是否存在不到位的情形或受到服务对象的投诉。3.乙方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善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甲方形象受损等情形。(二)乙方聘用服务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管理人员。(三)甲方有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四)服务对象对服务内容或需求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会融入等服务。2.开展社区老年服务:重点关注特殊困难老人、空巢独居和残疾老年人群体,开展精神慰籍、社区参与、文化娱乐、兴趣培养、自助互助、社区援助、康养知识培训等服务。3.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开展入户走访,筛查困境社区困境儿童;针对困境儿童开展问题预防、儿童权益保护、心理和行为干预、成长发展、生活学习技能培训、卫生和安全知识培训、责任意识培训、亲子关系培训等服务。4.开展志愿者服务:做好志愿者的相关记录,推动志愿者队伍的发展。九、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具体为:1.乙方是否按照甲方确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提供服务、服务内容是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街道)社工作站建设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标准执行。2.乙方对服务对象的服务是否存在不到位的情形或受到服务对象的投诉。3.乙方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善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甲方形象受损等情形。(二)乙方聘用服务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管理人员。(三)甲方有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四)服务对象对服务内容或需求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服务项目。(五)甲方应积极支持、协助乙方的工作,并协助乙方解决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承按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专款专用,只能用于项目方案中涉及到的项目支出及项目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二)乙方有接受甲方对服务时间和各项服务内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义务。(三)乙方有按甲方的要求对不合格的服务管理人员进行及对更换的义务。(四)服务对象对服务内容或需求发生变化时,在甲方要求调整服务项目时,乙方有及时调整服务项目的义务。(五)乙方有对甲方以及委托第三方对乙方的各项检查、考核结果有提出异议的权利有关负责人。(六)乙方应有保障其服务管理人员的安全服务措施,如发生包括工伤在内的人身伤害的,由乙方与其服务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处理,与甲方无关。(七)乙方服务管理人员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如给服务对象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与其服务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十一、服务验收及原则1.本合同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周期。由甲方进行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2.乙方需保留服务痕迹资料。3.乙方按本合同第八项“服务内容”的工作,进行各类工作资料归档。4.验收:由甲方进行验收,乙方按本合同完成第八项“服务内容”且按要求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验收结果则为“合格”,否则,验收结果则为“不合格”。十二、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任何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任一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向博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乙方涉及社会工作站人员劳动合同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十四、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不能单方对本合同内容做任何实质性变更。订立补充合同不得与原合同发生冲突。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博乐市民政局改保无正文)面力乙方(盖章):(盖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合同合同编号:11N01028739120233202采购单位(甲方):博乐市民政局服务单位(乙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宏睿社工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宏睿社工服务中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宏睿社工服务中心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宏睿社工服务中心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3]3707号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品牌:,政府购买服务:500001项49999.0049999.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9999.0049999.0049999.0049999.0049999.0049999.0049999.0049999.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3]3707号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149999.00一般公共预算直接支付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宏睿社工服务中心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周婉地址:,地址:博乐市阿拉山口路9号电话:,电话:090922838861/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城南支行账号:,账号:6505011009970000046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城南支行账号:账号:6505011009970000046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