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拜城县财政局2023)
拜城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56765x20231601
二、合同名称:拜城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bcx-jzxcs-2023-007-01
四、项目名称:拜城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拜城县财政局
地 址:拜城县胜利路33号
联系方式:18195186235
供应商(乙方):新疆财讯睿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65号1栋13层1304、1305号
联系方式:1779922622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拜城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8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合格服务时间: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8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5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文档.pdf合同文档.pdf
预算绩效咨询服务合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财政局“拜城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二次)”项目招标采购要求(项目编号:bcx-jzxcs-2023-007-01)及预算绩效咨询服务业务需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自愿、平等、公平与合作的原则,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财政支出预算绩效咨询服务”。(2)服务内容: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文件要求,完成2023年全过程预算绩效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2022年度绩效自评审核服务。按照上级部门绩效上报时间节点要求协助拜城县财政局按时对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所填报的项目自评、部门单位20%的项目自评以及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进行审核。2、2023年度事前绩效审核及评估服务。协助拜城县财政局按时审核本级预算单位上报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3、2022年度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服务。对拜城县财政局所选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服务,并形成评价结果,出具第三方报告。4、2023年度绩效目标审核服务。按照上级部门绩效上报时间节点要求协助拜城县财政局按时审核预算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所上报的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5、2023年度绩效目标监控服务。按照上级部门绩效上报时间节点要求协助拜城县财政局按时对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1系统中所填报的项目监控及部门整体预算监控进行审核。6、2023年度时效性检查服务。协助拜城县财政局深入预算单位开展时效性检查,检查单位数量不少于预算单位的30%,并对检查结果汇总,配合财政做好相关问题整改及复查工作。7、2023年衔接资金绩效相关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绩效上报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成衔接资金项目目标、监控、自评阶段规范审核工作协助项目实施单位、拜城县财政局编写自评报告,并在财政扶贫动态监控平台审核录入工作,衔接资金档案整理、装订工作,乡村振兴局与衔接资金有关的其他工作。8、培训服务。协助拜城县财政局按照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对本级部门单位进行不少于3次的培训服务,全年培训覆盖率达98%。以上每个节点配合甲方完成下属单位报表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再提交财务处审核、报送阿克苏地区财政。具体项目数量根据2023年度实际执行。9、为保障服务水平及效果,乙方提供1人全年常驻,专业团队节点辅助方式,协调甲方的工作,并积极参与与甲方的工作组织,提供咨询服务。(3)服务标准: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并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工作。(4)交付时间、地点:甲方指定。第二条服务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若甲方按照以上条款支付完毕服务费后,上级部门再次核查出现需要完善等情况,乙方需积极配合完成最终审核。2第三条服务价款及付款方式1、总价:总金额,即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其中:不含税金额801,886.79元,增值税额48,113.21元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伍仟元整(¥425,000.00)至乙方账户(2)2023年12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伍仟元整(¥255,000.00)至乙方账户:(3)自治区财政厅通报2023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至乙方账户;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行号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北路支行行号:105881000173帐号:65050161695000000136第四条服务质量、成果要求1、项目完成后甲方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项目的验收工作,如存在问题,乙方应进行改进,直至验收合格为止,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工作视为验收合格2、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乙方的投标承诺或国家相关标准。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为保证项目服务的完成,给予乙方积极支持,为3乙方提供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金额3、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4、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协助甲方完成其他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服务。5、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6、乙方需安排专人长期在甲方地点坐班负责预算绩效工作,如有事离开需告知甲方相关工作负责人员,不能随意更新坐班人员,如服务期内更换人员超过2次,造成甲方损失扣减服务费的3%。第六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作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第七条风险责任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等工作条件不符合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方,甲方接到补正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并予以补正的,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九条合同的转让1、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第十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多次无正当理由要求在终止合同的,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且不受该条第1款5%的限制。3、乙方不能服务(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不能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4、其他未尽事宜,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5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项目质量进行鉴定。项目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考核细则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148号)的管理要求,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工作进行考核。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签订之日起生效。2、在甲方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且乙方提供令甲方满意的绩效评价服务工作情况下,可以续签一年合同,但续签不超过两次。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