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专业PLC实训室设备 PLC创新教学实训组件 电工教学实训组件 电子教学实训组件 电学实验箱 电子实验组件 PLC教学实训终端 综合布线采购合同公告(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3)
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电器专业PLC实训室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72750045202314402
二、合同名称: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电器专业PLC实训室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TZB-2023060020
四、项目名称: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电器专业PLC实训室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仙居县职教中心
联系方式:13968540552
供应商(乙方):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五路10号
联系方式:0571-899781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电器专业PLC实训室设备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504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天煌教仪
2.合同金额(元):504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必须在30日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交货、调试并交付使用。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8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30817182120298合同.pdf
20230817182120298合同.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电器专业PLC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3060020甲方: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乙方: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仙居县签订日期:2023年月月日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乙方(中标供应商):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电器专业PLC实训室设备采购及编号:CTZB-2023060020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总价PLC创新教学实训组件THPF-A型详见投标文件25套12172304300电工教学实训组件THETDG-1型详见投标文件2套1000020000电子教学实训组件THETDD-1型详见投标文件2套1000020000电学实验箱定制详见投标文件25套150037500电子实验组件定制详见投标文件25套802000PLC教学实训终端ACERVeritonD650详见投标文件25台370092500操作台TKSXZ-111200操作台详见投标文件25套102025500综合布线定制详见投标文件1批30003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504800合同总价:5048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肆仟捌佰元整)合同总价:5048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肆仟捌佰元整)合同总价:5048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肆仟捌佰元整)合同总价:5048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肆仟捌佰元整)合同总价:5048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肆仟捌佰元整)合同总价:5048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肆仟捌佰元整)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第三条:权利瑕疯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包装要求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第五条:供货期限及方式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甲方签署合同后,保证在30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交货、调试并交付使用。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完成交货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安装地点:由甲方指定。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4.乙方免费提供中标设备的安装调试服务。第七条:验收1.乙方应提供系统设备的有效检验材料,经甲方认可后,与合同的技术指标一起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对系统设备验收合格后,在《仙居县政府采购验收反馈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验收中发现系统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乙方必须更换,并负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2.乙方应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设备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甲方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经甲方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3.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售后服务1、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的设备实行免费保修4年(具体按耗材原厂规定)。在此期间,投标人应免费处理因质量发生的故障。3、在设备(或系统)整个使用期内,乙方应确保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在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1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处理,维修过程中所需材料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最长不超过24小时必须送达甲方。若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小时内提供相应备用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损坏件更换,不收取额外费用,响应时间必须满足甲方工作正常运行的要求。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_履约保证金,即5048元。签订合同后,如乙方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不予返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担保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工程保函(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3)履约保证金在所有设备质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中止,履约担保金不返还,如乙方不能按投标承诺和合同要求履约,甲方将有权扣除相应甚至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所有设备质保期结束前持续有效。第十条:货款的支付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金额40%的款项;供货完成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第十一条:辅助服务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指导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十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2、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2、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且甲方可以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乙方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方及乙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免费保修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免费保修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第十四条: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罚款2万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5天应不能供货,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第十七条:违约处理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3)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第十八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合同生效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甲方及乙方加盖印章后生效。第二十条: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2、投标文件;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甲方: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乙方: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仙居县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五路十号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约地点:签约日期:2023年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一份,仙居县财政局一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器专业PLC实训室设备 PLC创新教学实训组件 电工教学实训组件 电子教学实训组件 电学实验箱 电子实验组件 PLC教学实训终端 综合布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