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府谷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23)



一、合同编号:FGZC2023-GC-030

二、合同名称:府谷镇王乃人家屋后崩塌治理项目工程

三、项目编号:FGZC2023-GC-030

四、项目名称:府谷镇王乃人家屋后崩塌治理项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府谷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地址:府谷县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18098014678
供应商(乙方):西北舜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后水圪坨中巷
联系方式:180912766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府谷镇王乃人家屋后崩塌治理项目工程
1(项)
¥903,800.00
¥903,800.00
府谷镇王乃人家屋后崩塌治理

合同金额: 903,8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零叁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9月20日
履约地点:府谷县高石崖五组杨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王乃人家屋后崩塌施工合同90.38.pdf王乃人家屋后崩塌施工合同90.38.pdf
府谷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2023年08月21日

合同编号:2023号王乃人家屋后崩塌治理项目施工合同方:府谷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甲乙方:西北舜天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6月1发包人(全称):府谷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承包人(全称):西北舜天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王乃人家屋后崩塌治理工程(甲方)(乙方)1.2工程建设地点:府谷县府谷镇1.3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府发科发【2023]202号1.4工程规模、特征:地质灾害崩塌治理1.5承接方式:工程建设全过程总承包1.6资金来源:中省市县级资金第二条:工程量见施工图设计。第三条:合同文件组成3.1施工合同;3.2中标通知书;3.3施工图设计;23.4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书;3.5现行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陕西土地复垦技术标准》(SL223-199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文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检验评定》(试行)(2006)等规范。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第五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文件竣工文件4份。(按省自然资源厅项目文本要求四套资料、相册一套、影像资料四套)第六条:工期、质量本工程自2023年6月20日开工至2023年9月20日完工。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达到合格标准。质保期以国家地质灾害防3治施工行业标准以及专家组认定期限为准。施工中确保作业人员、过往行人以及公共设施等安全,完善组织机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施工。第七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7.1本工程中标价格为¥:903800.00元(大写玖拾万叁任捌佰)。该造价已包含实施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总价以最终验收合格决算审计价为准。7.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费:工程按照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按形象进度付至当月工程造价的80%。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且竣工资料交付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实际量总价的8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收到审计决算报告书30个工作日内支付所有剩余工程款。第八条:甲、乙方责任8.1甲方责任8.1.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任;甲方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日以内,乙方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8.1.2开工前,甲方组织对工程设计及任务的交接,由设计单位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8.1.3甲方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对乙方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8.1.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文件、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8.1.5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全权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协调和安全、进度、质量等管理工作。8.2乙方责任8.2.1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8.2.2乙方加强工序管理和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准备足够的资金和材料,按设计方案要求,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积极协调处理工程建设相关事宜,如需甲方协调沟通有关部门单位的,提前报告,确保工程安全、进度和质量。8.2.3开工前必须将所有上岗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单位盖章)交甲方审查备案。8.2.4本工程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建造师,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乙方对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由于乙方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无条件进行返工,并根据受损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8.2.5乙方不得转让合同,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四条中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索赔。8.2.6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管理,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全部安全工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8.2.7乙方做好区域内的市政设施(天然气、水、电线路、路灯、井盖、路面等其它建筑物)的防护工作,否则损坏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修复。措施费用根据现场签证据实结算。8.2.8施工区域内的树木由乙方按照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负责移栽,并保证成活率。移栽数量及发生费用由市场价格和现场签证据实结算。8.2.9乙方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水准线和坐标控制点,技术人员仔细放线,认真复核,及时和设计、监理单位沟通对接。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工期予以顺延。69.2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如果经鉴定质量问题因乙方造成,由乙方单位承担返工费,如果由其他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发生费用。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9.3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对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负责赔偿。9.4当发生转包和分包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汇报,另选施工单位。第十条:材料供应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复检资料,并经监理、乙方材料员、质量员共同验收认可,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如有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重新验收认定,由此造成停、窝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发生的费用。第十一条:竣工验收11.1由甲方负责组织竣工验收。11.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竣工报告后20日内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初验,初验合格期满后申请上级进行终验。11.3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工序质量检查,由乙方组织自检7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检查;接通知后,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甲方、乙方、监理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11.4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按资料整编规定编制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甲方应在20日内组织初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乙方进行整改。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县劳动仲裁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第十五条: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检验评定》相关要求和标准。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签字页甲方:府谷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乙方:西北舜天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补维训法定代表人地址:府谷县公共资源交易大楼3楼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后水坑坨中巷邮政编码:719400电话:0912-8111817电话:0912-871991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驼城支行传真:0912-8719915银行帐号:26006301040003903签订日期:2023年6月20日甲方:府谷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签字页乙方:西北舜天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补维训法定代表人地址:府谷县公共资源交易大楼3楼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后水坑坨中巷邮政编码:719400电话:0912-8111817电话:0912-871991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驼城支行传真:0912-8719915银行帐号:26006301040003903签订日期:2023年6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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