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重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3)
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2日
一、 采购项目名称: 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
二、编号、采购方式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3]083号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日期:2023年7月25日
4、采购项目预算:¥1553085.99元
5、成交金额:¥1537500.00元
三、合同双方
甲方: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乙方:湖南晨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地 址: 安仁县永乐江镇五一北路交通局院内
(3)联系人: 郭泽红13873591468
(4)邮 编: 423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江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路街道人民东路25号就业局就业培训中心办公楼
(3)联系人: 巫华丽18273593505
(4)邮 编: 423000
(5)电 话: 0735-2838889
(6)电子邮箱:279373003@qq.com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 2023-8-2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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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晨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2)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3】083号(3)项目内容:拆除老桥,重建新桥,桥长31.04m,桥宽8.5m,上部结构采用2×13m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桩基接盖梁埋置式桥台;挡土墙等附属工程。2.项目经理:黄艳阳3.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15375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4.合同工期、地点合同工期6个月,总日历天数:1180天。地点:金紫仙镇潭湾村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_标准。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进场后,预付款按项目中标合同价30%支付;待全部项目完工后按完成工程量75%支付,工程结算审计后,按工程结算总价的97%支付,预留3%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如质保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负责维修。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回提请仲裁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9、违约责任1、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按碳商文件相关规定执行。2、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违约金为0.1万元/日。3、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消除不合格工程的行为,违约金为3万一5万元。4、施工期间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立即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返工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甲方通知2天内不予维修,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维修,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而不予返还。5、承包人无视甲方、监理人的口头或书面指令,对甲方人、监理人的书面指令未及时书面答复的,每个指令处违约金500元;不履行指令义务,每个指令处违约金0.1-0.3万元。6、发生严重违约,甲方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7、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5%。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竣工验收后终止。1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程发包人: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湖南晨高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2y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013年8月日10年月1日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湖南晨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X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计量由我中心安全综冶股签字认可。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二份。工建设券发包人: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湖南晨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TT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十(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年日2023年_8月2日月22安仁县S563线下桥拆除重建工程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法人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湖南晨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_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N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_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二份发包人: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盖单位章)承包人:湖南晨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A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c4(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2013年8用年8月3日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为减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地恢复环境自然植被面,本项目发包人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湖南晨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2、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的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各种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问题。5、凡发现乙方在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有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行为,甲方应责令乙方及时整改,若情节严重,甲方应及时上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认真执行。2、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及“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的环保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临时雇请的雇佣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雇佣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应配备专职环保监督员,专职负责本合同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检查工作,有权发布指令,防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三、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视其情节对乙方批评、处以违约金或终止合同:1、情节轻微者,甲方可对乙方予以通报批评,并向乙方课以1~10万元违约金;2、累计三次因环境问题被有关方面通报批评,或情节严重,甲方可以终止乙方在合同段的工程承包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湖南晨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或其委托代理z的年8月3年月21日13102818882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工程质量保证协议书为了确保安仁县S563线垄下桥拆除重建工程工程质量,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依据国家公路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工程质量标准根据省、市公路局要求和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承包人承诺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为优良工程与实现优良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二、质量保证体系1、承包人应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质保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建立健全质量责任终身制,明确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责任人,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在各施工路段设立施工标牌,写明各分项工程名称、规模和质量责任人等,并在开工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2、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划分,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工程质量报表中,只有获得业主批准的责任人签字才有效,每发现一次冒名签字处100元违约金。4、承包人上报的各类质量文件,如试验检测、测量、质量检验、质量评定等资料一律采用电脑打印,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不予签字。三、加强质量检测1、承包人要对各项工程每道工序进行严格的质量自检,自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工地使用的各种工程材料进行全面抽样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入使用。对已进入工地的不合格材料,限期清退出场,并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处违约金1-5万元。2、业主将自行或委托相关单位对承包人的试验进行抽查,如发现伪造试验数据处以1000元/处的违约金。3、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四、建立工地试验室承包人应按交通质监部门要求建立临时工地试验室,临时工地试验室的建立还必须满足招投标文件、施工检测的要求。所有的试验仪器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标定。工地试验室面积应不小于投标文件承诺的面积,并应配备标准的养生室。工地试验室不能做的实验,可委托有质资的实验室进行委托实验,施工方与委托实验室签定委托实验合同,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对委托实验的真实性负责。只有经质监部门、业主、监理处检查工地试验室合格后,才能签发开工令,由于工地试验室验收不合格导致不能按时签发开工令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负。五、树优良样板工程承包人应严格工程质量管理、牢固树立优良工程意识,每一单项工程的首件工程都必须是优良样板工程。同类型的单项工程,按优良样板工程施工方法全面展开施工。六、质量社会监督承包人应配合质监站、业主建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建立质量社会监督牌,其格式与内容按有关要求填制。七、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的内容予以变更。工程承包人:湖南晨高建设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安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盖量账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h(签字12年8月21月22年880009日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拆除重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