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面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镇海区星辰幼儿园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1E6587X20231401 

二、合同名称:星辰幼儿园屋面景观提升及部分教学楼地面改造工程(二次重发)合同  
三、项目编号:NBDH202306-069-2 
四、项目名称:星辰幼儿园屋面景观提升及部分教学楼地面改造工程(二次重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镇海区星辰幼儿园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治学路26号
   联系方式:0574-86552589 
   供应商(乙方):浙江宸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海洋经济孵化园(芦浦村乐家山后) 
   联系方式:1356605791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星辰幼儿园屋面景观提升及部分教学楼地面改造工程(二次重发)    数量:1.00     单价(元):63001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星辰幼儿园一层、二层走廊地面PVC塑胶铺设,屋顶塑木地板地面铺设、青石板路面及汀步铺设,浆砌鹅卵石路面,防腐木廊架、防腐木昆虫柜、昆虫标本墙及防腐木小屋制作安装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经理:胡敏明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浙2332022202309809  

    2.合同金额(元):63001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8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屋面景观提升施工合同.pdf屋面景观提升施工合同.pdf

屋面景观提升施工合同.pdf

星辰幼儿园屋面景观提升及部分教学楼地面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浙江宸丰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8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宁波市镇海区星辰幼儿园承包人(全称):浙江宸丰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星辰幼儿园屋面景观提升及部分教学楼地面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星辰幼儿园屋面景观提升及部分教学楼地面改造工程工程地点:位于镇海区星辰幼儿园内建设规模:星辰幼儿园一层、二层走廊地面PVC塑胶铺设,屋顶塑木地板地面铺设、青石板路面及汀步铺设,浆砌鹅卵石路面,防腐木廊架、防腐木昆虫柜、昆虫标本墙及防腐木小屋制作安装等。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星辰幼儿园一层、二层走廊地面PVC塑胶铺设,屋顶塑木地板地面铺设、青石板路面及汀步铺设,浆砌鹅卵石路面,防腐木廊架、防腐木昆虫柜、昆虫标本墙及防腐木小屋制作安装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8月12日(具体时间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23年99月2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等级标准:合格。四、合同价款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零壹拾陆元(¥66300166元)中标下浮率(合同下浮率)9.4_%,大写:下浮百分之玖点肆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元);(4)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定民工工资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可调总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胡敏明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施工响应文件中其他内容;(9)施工招标文件;(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7023年_9月二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镇海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建皖0011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式建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武份,承包人执动价发包换(公章(公章)住所住0212046518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款的确定,根据以下2条确定:1、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2、中标价(合同综合单价=标底中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二)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1、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情况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1)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性调整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错项5)清单工程量偏差;6)物价变化;7)暂估价;8)计日工;9)现场签证;10)不可抗力;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2)误期赔偿;13)施工索赔;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2、变更估价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若有二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且单价不一致的,参照单价较低的类似项目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1)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中标下浮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本项目暂列金额结算依据为:由发包人按实签证的工程量、规定的工程取费类别、“计价依据”结合中标下浮率后确定,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其计价依据、定额及取费参照:本合同“计价规则及计价依据”的(1)条款执行;材料、人工及机械费信息价按照:本合同“计价规则及计价依据”的(2)条款执行。无信息价材料或信息价与本地市场价有明显差异的材料须经发包人审定。(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如有暂定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以发包人签证价格结算,暂定综合单价结算时调整方法:每项暂定综合单价调整金额=(发包人签证的综合单价-暂定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调整金额不执行中标下浮率并计取相应部分的税金,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6)按项计入的工程量清单(除暂估价外),结算时按中标价[中标价=业主标底清单中的相应金额×(1一中标下浮率)]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3、计价规则及计价依据:(1)工程结算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甬建发(2022)34号)及省市其他有关造价依据取费标准: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2)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3)利润费率:按相应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4)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市区工程,根据浙建建发【2022】37号文件按安全文明施工费率乘以1.15计取)、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均按相应一般计税费率取中值计取,不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费、标化工地增加费及优质工程增加费;5)规费费率:根据浙建建[2018]61号文,投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预算按相应工程规费一般计税费率的30%计取,如遇政策文件变化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6)增值税税率:根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按一般计税费率9%计取。(2)人工、材料信息价:人工市场价格按《宁波造价》2023年第5期人工市场信息价格计取,材料价格按《宁波造价》2023年第5期镇海区市场信息价(镇海区市场信息价未涉及材料按同期宁波市区材料市场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2023年第5期常用材料价格信息计取,无以上市场信息价材料按市场价计取(以上价格均为除税价)。(3)本项目所有的材料结算时均不因信息价波动而调整,不考虑施工期间人工及机械费波动等因素。(4)基准日(以本工程采购公告发布日为准)前遇到政策性文件应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的,执行调整;基准日以后发布政策性文件的不作为调整工程造价的依据(强制性政策除外)。5、本项目的工程量(含措施费)结算时按实结算。(三)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价款的40%。(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发包人可不预付或按降低的预付款支付:如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未提供保函的,视同承包人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若承包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承包人违约、拒绝履行、无法履行合同,或者撤销、解除合同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形下,应当退还预付款)。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四)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提供符合要求的全套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纸质及电子版)并经监理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70%(含预付款)(工程变更均不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工程结算时一次性调整);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8.5%,剩余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的责任:1、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顺延工期;3、协议赔偿停工损失。二、材料和设备供应(一)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发包人未按照条款约定的材料及设备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供应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是:无1、赔偿承包人的直接经济支出(主要指差价、返工停工损失等);2、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质量、工期违约损失(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全部由承包人采购;2、除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任何材料的进场都需提交质保单和检验报告,并经发包人质量管理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三)对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特殊要求: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四)1、承包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严禁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若以次充好,发包方有权令其退货,情节严重时也可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因承包方施工材料等原因所引起的施工质量等问题均由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2、主要材料的品牌、型号、价格,采购前事先须报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同意并确认后方可采购,未经发包人许可上述材料不得进场。3、工程所用材料、配件,图纸中未明确具体品牌规格型号的,承包人所选用的,必须经发包人签证同意。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采购的,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重新采购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配件,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4、无信息价的工程材料及配件采购的价格确定应事先征求发包人同意,并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或竞争性报价,否则发包人不予签证如有材料改变或代用应经发包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或发包方和监理方派驻代表签字后,方可用于工程。5、砂采用净淡砂,淡化海砂禁止使用(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6、发包人有权变更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材料设备。7、如果发现承包人未按规定采购材料设备或承包人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设备或存在偷工减料现象,或不按发包人、监理人确认的品牌及型号采购使用材料的,每发现1起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将处以3000元的处罚。凡涉及该材料和设备的工程必须全部返工,且竣工工期不得延续,由此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全部赔偿。8、部分材料的品牌选用时应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的三选一材料表中所规定的品牌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品牌。三、安全文明施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搞好交通保通措施。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加强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除各专业单位的施工人员外,禁止本工程以外的闲杂人员进入,若承包人及工程以外的闲杂人员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专业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专业单位承担;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及各专业单位责任现职不清的或相互扯皮推卸的,由承包人负责总体协调与处理。3、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各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和文明施工措施,尽量避免施工期间对小区居民的影响。承包人的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经发包人许可后方可实施,并且要视施工现场条件允许。4、承包人应对其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四、保修(一)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设备和材料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质保期高于24个月的,以制造商的质保期为准;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电线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4、其他约定:其它内容的保修期限为2年。(二)保修担保的金额为结算总价的1.5%,保修担保金额在上述要求的保修期满后28天内分别结清。(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五、违约、索赔和争议1、违约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10000元/天(算至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为履约保证金的30%,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达到质量承诺标准(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以及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承诺)违约金限额为履约保证金的30%,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1)未履行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为履约保证金的10%,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项目经理考勤天数按每人每月22日计算,缺勤扣500元/日;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考勤天数按出全勤计算,缺勤扣200元/日:(2)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为履约保证金的20%,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3)未履行竣工验收后30天内报送决算承诺违约金限额为履约保证金的10%,该项限额不足时,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全部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的须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更换项目经理的需向发包人支付每人次30000元以内的违约金,更换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的支付每人次5000元以内的违约金,违约金从项目工程款中扣除。2、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宁波市镇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2)采取第一种方式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六、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价款的1%的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或支票或保险保单。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在本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后28天内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履约情况向承包人退还履约担保。七、其它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无论遇到何种困难(经发包人同意除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发包人未签证费用等)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每停工一次罚款30000元)。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人员工资拖欠或纠纷,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履约担保或工程款中扣除部分工程款支付施工人员工资(行政监管单位进行协调的除外),对发包人造成负面影响的,发包人每次将扣罚承包人5000元的工程款3、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因承包人安全防护措施不当给他人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伤)的应承担全部责任。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及时清理运出现场,不得在场地内乱堆乱放。承包人自身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包装材料、剩余的边角料、水泥砂浆等)全部由承包人外运处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得作为弃土外运向发包人计取费用。5、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设施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也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其它单位,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7、承包人在投标时应仔细核对采购清单与施工图,凡清单、施工图、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国家和地方规定及施工工艺等要求施工的子项分项等均视作包含在报价中,不另外增加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8、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包括竣工资料),移交前的保管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竣工后,承包人应在5日内做好全面清理工作,并及时将多余材料及施工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如逾期未能撤离而影响发下一步工作安排的,发包人有权自行进行处理,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从承包人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均可9、由于本项目为学校改造项目,只能在暑假期间施工故承包人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历天内必须进场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全部的履约保证金且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此对发包人造成无法正常开学等影响的,发包人则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全部的履约保证金且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则从本项目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1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全部的履约保证金,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则从本项目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1、工程质量保修书2、工程安全施工协议3、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宁波市镇海区星辰幼儿园承包人(全称):浙江宸丰建设有限公司为保证星辰幼儿园屋面景观提升及部分教学楼地面改造工程_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所有施工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均为保修项目。、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设备和材料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质保期高于24个月的,以制造商的质保期为准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电线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4、其他约定:其它内容的保修期限为2年。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相同。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根据承包人配合情况,发包人有权调整质量保证金退还期限。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4.保修(养护)期内因承包人工程质量而保修的,相应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1.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息。六、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无息返还保修金(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七、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本工程故障或缺陷不能按时进行维修、或无法修复的,发包人将罚没承包人的质保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日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星辰幼儿园屋面景观提升及部分教学楼地面改造工程工程项目地址:位于镇海区星辰幼儿园内建设单位(甲方):宁波市镇海区星辰幼儿园施工单位(乙方):浙江宸丰建设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采购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等。三、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加地址:4电话:电话: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1日甲方监督盖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市年羊月年月日3302111005附件工程安全施工协议发包人(全称):宁波市镇海区星辰幼儿园(甲方)承包人(全称):浙江宸丰建设有限公司(乙方)、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2023年8月11日202年8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面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