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水土保持设施验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2023)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石化仓储区南迳湾油气管廊边坡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石化仓储区南迳湾油气管廊边坡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46752366012304241430
项目业主: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鸿诚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石化仓储区南迳湾油气管廊边坡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合同编号:
4404046752366012304241430
合同总金额:
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2日
服务内容: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中标人应提供满足咨询、报审工作所需文件份数,编制成果需给招标人提供各项目电子版2份(含PDF及WORD格式,存入U盘),文字版8份。若需要提供超过上述数量的文件份数,中标人应无偿提供。
合同附件
(合同扫描件) 石化仓储区南迳湾油气管廊边坡整治工程水保验收合同_1.pdf
(合同扫描件) 石化仓储区南迳湾油气管廊边坡整治工程水保验收合同_1.pdf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08月23日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石化仓储区南泾湾油气管廊边坡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合同工程名称: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石化仓储区南泾湾油气管廊边坡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程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委托方(甲方):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受托方(乙方):广东鸿诚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七月甲方: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乙方:广东鸿诚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石化仓储区南泾湾油气管廊边坡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及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内容和要求(一)技术咨询、服务内容(1)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石化仓储区南泾湾油气管廊边坡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包括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为完成验收所需的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直到本项目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证明。(2)乙方保证以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对工程的建设期和试运营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进行验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反馈验收信息,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第二条报酬及支付方式第1页共6页支付方式如下:付款方式:支票或转账。第三条甲方责任(1)甲方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工作。(2)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水土保持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3)对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工作成果,双方同意其所含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成果提交甲方后,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作者的名义在学术研究领域发表、申报评奖。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为任何方式之使用第2页共6页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上述设计成果做任何复制、修改、转让、自行或提供给他人做任何方式的使用。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服务费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第四条乙方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工程水土保持服务。(2)乙方按本合同内容、进度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并配合完成土保持验收工作。(3)乙方应保护在履行本合同中所接触或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不得将甲方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4)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性成果)及乙方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5)乙方应提供满足咨询、报审工作所需文件份数,编制成果需给甲方提供各项目电子版2份(含PDF及WORD格式,存入U盘),文字版8份。若需要提供超过上述数量的文件份数,乙方应无偿提供。第3页共6页第五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未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支付总合同款20%给乙方作为违约金。如果乙方已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支付总合同款20%给乙方作为违约金外,还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乙方对服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已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于合同履行所支出的相关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5)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约定依法取得本合同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第六条其它(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本合同乙方相关责任以外的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第4页共6页(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未果的,双方同意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7)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8)本合同生效后,可按规定到建设工程方案审批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第5页共6页(以下为签署页)甲方: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联系人:电话:日期:2023年7月10日乙方:广东鸿诚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莞城段63号2单元301室联系人:刘田电话:15322483192日期:2023年7月10日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沙苑分理处银行账号:******************账户名称:广东鸿诚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设施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