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生实事项目 微公交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中采单CZZC-D2023-004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钟楼开发区微公交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中采单CZZC-D2023-004
二、合同名称: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钟楼开发区微公交
三、项目编号:中采单CZZC-D2023-004
四、项目名称: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钟楼开发区微公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联系方式:88890415
供应商(乙方):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中吴大道2188号
联系方式:138611931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钟楼开发区微公交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具体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主要标的数量:175
主要标的单价:22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拾捌万伍仟元整
合同金额(小写):38.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年底常州市钟楼区开发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为准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8-23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8-24 10:05:01
九、其他补充事宜:暂无

附件:

3749094223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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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钟楼开发区微公交甲方: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常州中采招投标有限公司签订地:常州市钟楼区签订日期:2023年8月23日,-1-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对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钟楼开发区微公交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定,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和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合同标的内容1.项目名称: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钟楼开发区微公交项目;2.坐落位置: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3.服务范围: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4.服务期限: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三、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385000元(大写:叁拾捌万五千元人民币)。最终付款额以实际服务天数*2200元/天得数为准。分项价格:序号项目数量1单价2200元/天,-2-2天数175天总价总价385000元四、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付款方式:乙方服务期限结束后,30天内根据实际服务时间及单价一次性结算;2.发票开具方式:开具正式发票。五、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履行期限: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2.履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3.履行方式:分期履行。每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其余时间正常履行。六、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七、甲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改进需求。(二)甲方义务:1.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八、乙方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权利:,-3-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如甲方提出服务改进需求,乙方有权调整服务费用。二、乙方义务: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作质量满足相关验收相关标准。3.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九、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扣除未提供服务天数*单价价格计算;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4-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袁杏娣代理人:代理人:杭汉军电话:电话:1386119312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天宁支行账号:账号:1105020309000001154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中吴大道2188号日期:日期:,-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生实事项目 微公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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