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辆 灭火类 水罐车采购合同公告(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



一、合同编号: HNXF-2022BMJCCL-06
二、合同名称: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总队部门集中采购消防车辆项目-灭火类(一)
三、项目编号: HNXF-2022BMJCCL-06、07、08
四、项目名称: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部门集中采购消防车辆项目-灭火类(一)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东环路588号
联系方式:0745-2209535
供应商(乙方):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聚源中路18号
联系方式:185119445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6吨水罐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ZXF5171GXFSG60/M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00000元
合同金额: 17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根据合同约定日期前送达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数量送货至市州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8-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08-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怀化支队(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HNXF-2022BMJCCL-06.pdf

怀化支队(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HNXF-2022BMJCCL-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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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HNXF-2022BMJCCL-06采购合同编号:HNXF-2022CL1-怀化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甲方)(乙方)供应商(全称):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项目信息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部门集中采购消防车辆项目一灭火类()(1)采购项目名称:(包1)(2)采购计划编号:HNXF-2022BMJCCL-06(3)项目内容:6吨水罐车(进口底盘)(4)项目负责人:刘维18511944518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车辆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质保期备注保修期质保期备注保修期6吨水罐车(进口底盘)ZXF5171GXFSG60/M6(以实际为准)1辆170170合同签订之日起27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全部标的物交付。2年8年小写:¥17000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1)合同签订之日起27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全部标的物交付。(2)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乙方应主动联系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确认设计方案后进行生产;部分车型设计需要进行细化沟通的,根据采购人要求,以PPT形式汇报整车详细的配置和设计方案,配置和设计方案经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评审通过后再进行生产(联系人:熊会明,联系电话:073188119283)。(3)甲、乙双方同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交货期限内交货时,则乙方须在距交货期10个工作日前向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交延迟交货书面申请,申请应包含提出延迟交货的理由及延迟交货的具体时间,并提交证明材料。(4)若乙方超过交货期30个日历日(不含提交申请延退交货项目)未向湖南省消防效提总队提交验收申请,则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2、交货地点甲、乙双方同意送达至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四、交货、验收及整改方式1、交货方式(1)甲、乙双方同意在交货期内,由乙方向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申请验收,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申请按批次通知甲、乙双方参加验收。(2)验收时,乙方应按要求将全部产品在规定时间一次性按时送至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购法)点。验收合格后,按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具的车辆装备验收情况告知函规定的时间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3)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直至验收、培训合格,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含运输至使用单位的费用)。(一)2、验收方式(1)甲、乙双方同意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验收组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查、产品一致性进行检查、产品性能进行测试,逐台次进行验收,及时出具验收(单)报告。(2)甲、乙双方同意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在标的物生产期间可以适时组织入厂实地检查,如有检查意见,乙方应按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具的检查意见进行完善。(3)大型或者复杂的标的物采购项目,甲、乙双方同意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参加验收工作。(4)经验收组一致认定需要送第三方机构检验的标的物或部件,甲、乙双方同意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将相关产品送权威检验机构检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5)乙方非合同所有标的物制造厂商的,必须邀请产品制造厂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验收,否则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有权驳回乙方验收申请,且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计算在交货期限内。3、验收整改(1)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提供的标的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承诺在验收情况告知函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申请复验。(2)若乙方未在承诺的整改期限(小于等于验收情况告知函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验,则甲方可以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3)若乙方整改完毕复验仍不合格,则甲方可以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五、付款方式1、付款人:货款由合同签订单位自行组织支付。(即由甲方或甲方下属单位支付)2、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付合同金额40%的作为预付款,第二次为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后一个月内,乙方提供正规全额税务发票和合同总金额5%的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不少于2年,2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可申请退回保函),合同签订单位无息支付剩余款项。六、售后服务要求1、车辆正常保养(1)乙方按照底盘和上装保养手册提供免费首保服务;(2)保修期内,车辆正常保养不收取工时费,需要更换易损易耗件的,使用单位可自行购买,2如需乙方提供的,则按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价收取配件费用:购买,如需乙方提供的,则按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价收取配件费用。2、车辆故障维修1)在交付培训合格使用的前三个月内,发动机、变速箱等影响车辆行驶安全成车教泵炮、常臂、臂架等影响主要功能发挥的部件出现两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免费整体更换该车(2)质保期内,除人为原因损坏情况外,如车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重大技术缺陷或重大安全隐患,乙方无有效整改方案的,必须免费更换新车或退车。(3)保修期内,除人为原因损坏情况外,车辆故障均由乙方解决,不收取任何维修工时费及配件费用(用户已经报修,因厂家拖延等原因导致超过质保或保修期的,也计入质保或保修期内)。(4)保修期外,售后故障维修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零配件和工时费报价。(5)乙方每年必须对所售整车及主要设备开展不少于1次巡检回访,并免费培训用车单位的相应操作人员。3、乙方在收到使用单位售后请求后,需在1小时内响应并安排技术人员远程指导排除故障;故障未能远程指导排除的,乙方需在12小时内安排售后人员携带维修工具和零配件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对需到本地特约服务站维修或临时采购国产特殊配件的,必须在72小时内解决故障:对需返厂维修或需临时采购进口配件的,必须在7天内解决故障(如遇不可抗逆因素,需经使用单位同意)。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应能安排售后服务人员能在4个小时内到达省内各县区消防救援站开展工作。4、如发生重大灾害灾情战勤保障技术需要,乙方需安排2名(含)以上相关人员遂行出动并进行现场技术保障。七、违约责任(一)质量违约责任1、乙方标的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复验合格,但申请复验时间已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的(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并经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同意的项目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部分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直接在待付货款中扣除)2、乙方标的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复验仍不合格,甲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复验不合格标的物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预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二)逾期交货违约责任1、乙方申请验收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或整改完毕申请复验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的(由甲方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的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逾期交货标的物总金额的0.0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直接在待付货款中扣除)2、乙方未在验收情况告知函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30个日历日,且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并经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同意的项目以延退交货时间计算)整改完毕并申请复验,甲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申请复验标的物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3(三)其他违约责任1、乙方申请交货验收时,未一次性将全部标的物送至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未送达指定地点标的物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直接在待付货款中扣除)2、乙方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30个日历日(不含提交申请延迟交货项目)未向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交验收申请(含整改后复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有预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3、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有预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4、非因甲方原因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有预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的相退还至甲方账户)。5、乙方擅自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做离明(有预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6、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采购过程中存在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已支付的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同时乙方赔偿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甲方。7、乙方未能按照售后服务要求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售后服务计划履约的:第一次,约谈乙方负责人:两次及以上列入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不良供应商名单,并视情形上报财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口提请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口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防序解释:通(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含设计方案评审结果)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整本合同内容)(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采购需求(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十、其他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十一、合同生效4起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合同份数机构1份,乙方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日年8月合同订立时间:220232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长沙方:(公章)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乙甲方: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红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511944518电话:传真:010-52271165传真: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账号:11006116201801009622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车辆 灭火类 水罐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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