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峡青年节峰会策划执行服务 大型会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州市委员会2023)
一、合同编号:[350101]MYZB[GK]20230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第十一届海峡青年节峰会策划执行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101]MYZB[GK]2023001
四、项目名称:2023年第十一届海峡青年节峰会策划执行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州市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文博路6号
联系方式:15060016817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131111111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大型会议服务
1(场)
¥2,000,000.00
¥2,000,000.00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合同金额: 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04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2023 年第十一届海峡青年节峰会策划执行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2023 年第十一届海峡青年节峰会策划执行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州市委员会
2023年08月24日
2023年第十一届海峡青年节峰会策划执行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甲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州市委员会乙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1]MYZB[GK]2023001的2023年第十一届海峡青年节峰会策划执行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2、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招标编号为[350101]MYZB[GK]2023001的2023年第十一届海峡青年节峰会策划执行服务项目,含《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合同标的的具体服务项目内容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乙方所中标的投标文件。1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含税):贰佰万元(¥2000000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的执行日期为准;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文博路6号及活动所在地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4.3交付条件:采购方将策划方案提交相应的政府部门进行财政评审。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5.1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本项目的创意策划、形成活动方案,并提交甲方书面同意。5.2甲方委托乙方重新编创主题曲,并拍摄制作主题曲MV。5.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外场内场氛围布置。5.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舞台布置,包括舞台搭建、音响系统、灯光系统。5.5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本项目的视频音频等内容。5.6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媒体宣传。5.7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的网络直播。5.8甲方和乙方共同完成本项目主持人和登台嘉宾的邀请。登台嘉宾、往返交通、在榕交通、彩排期间工作餐由乙方负责。5.9乙方的搭台布展等工作,需符合活动防疫要求。5.10因甲方原因,对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有增减部分,最后费用根据实际开销情况进行结算,以双方盖章认可的清单预算为结算依据。6、验收2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采购方提交相应的政府部门进行财政评审。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R不邀请。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7.1合同签定后,项目活动结束前甲方应支付成交金额50%,即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7.2项目结束后,经政府部门财政审核后支付剩余成交金额。剩余付款的实际金额以政府有关部门对本项目活动进行财政评审验收后出具的财政评审结果报告为准。7.3每次付款条件具备后,乙方应先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确认后再予以付款。南广源有8、履约保证金无。9、合同有效期自甲乙方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止。10、合同条款10.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据项目要求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并提出修改要求。10.2甲方若要求更改或变动项目,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在变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需根据实际情况支付。10.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高质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全同10.4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目从事任何为中国法律所禁止的事项。310.5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活动的招投标报价等商业秘密,因参与本项目活动所获知的一切内部信息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10.6双方往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文博路6号联系人:林煜联系电话:83995516乙方通讯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28号联系人:刘怡宁联系电话:3887856910.7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10.8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10.9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且该书面文件需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方为有效,方可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10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所有通知及发票均以双方在本合同上的地址及名称为准。在本合同地址拒绝签收时,以邮局提交的拒签证明作为已送达的依据。10.11双方均具有签署本合同的授权,并保证依法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11、违约责任11.1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山爆发、太阳黑子变化等,也包括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如战争、暴乱、黑工、疫情等),致使本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除外。11.2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停止项目的进行,甲方按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带纳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时,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款第4项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出现重大播放事故、技术故障等失职事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款第4项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1.3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合同。否则,按本条款第4项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1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在本合同期内,由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合同内容无法履行,或导致合同实际终止的,违约方除了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1.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在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除了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外,守约方有权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在合同总金额20%的范围内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12、知识产权团12.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2.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512.3本活动的节目版权归甲乙双方共有,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给第三方使用。13、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3.2若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不可抗力14.1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同时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并按照协议规定,顺延时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已产生的费用需要根据实际开支予以结算支付。14.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包括本项目《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以及乙方所中标的投标文件)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优先适用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中对该争议的具体约定。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5.3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送福建闽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15.4其他:无。(以下无正文)6甲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州市委员会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文博路6号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林煜联系方法:0591-83995516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账号:351008010018150028004乙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28号单位负责人曾曾祥辉委托代理人:刘怡宁联系方法:0591-38878569账号:3500188000705250152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2签订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签订日期:2023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峡青年节峰会策划执行服务 大型会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