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室外网球场土场地、中心球场维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晋中市体育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127103842023601

二、合同名称:体育场室外网球场土场地、中心球场维修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7992023BCS00113
四、项目名称:体育场室外网球场土场地、中心球场维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晋中市体育局
地 址:安宁东街100号
联系方式:0354-2758308
供应商(乙方):山西晋建集团三建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锦纶路58号
联系方式:187354421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体育场室外网球场土场地、中心球场维修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601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体育场室外网球场、中心球场位于晋中市榆次区安宁东街100号,该场地由于年代长远,场地地面、排水、座椅、防水项目等存在不同程度损坏,急需维修,以保障场地的正常运转。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项目经理:安一兴执业证书信息:晋2142021202267900

2.合同金额(元):601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8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体育场室外网球场土场地、中心球场维修工程合同(11N0127103842023601).pdf体育场室外网球场土场地、中心球场维修工程合同(11N0127103842023601).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名称:体育场室外网球场土场地、中心球场维修工程发包单位:,晋中市体育局承包单位:山西晋建集团三建有限公司.1发包人(全称):晋中市体育局承包人(全称):山西晋建集团三建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山西四达锦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体育场室外网球场土场地、中心球场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1407992023BCS00113(SXSD磋字[2023]005号)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体育场室外网球场土场地、中心球场维修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晋中市榆次区安宁东街100号。3.工程内容:(1)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地面、排水、座椅、防水项目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可能出现的修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根据发包人明确指令需在磋商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合同金额与合同价格形式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万零壹仟伍佰元整(¥6015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1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68.5%;剩余1.5%的合同价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4.2付款时,承包方应当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正式发票。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安一兴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关于工期的约定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应支付违约金0.5%;4.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九.工程验收1.工程的隐蔽部位施工时,乙方进行自检并留存影像资料;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提前3天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十.不可抗力.1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灾害情况,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协助;2.本项目在实施期间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应在事件解除后48小时内甲方报告,方可顺延工期;3.因变更等原因,引起项目工作量的变化等情况影响工期时,须经甲方确认并办理相关签证手续,方可顺延工期;4.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相应延长;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后,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2.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完工或提供服务,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该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不能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工程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二.监督和管理1.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安排,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全程管理;2.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目的工作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义务进行配合并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质询;3.经甲方监督检查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改正错误,由于其改正错误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1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后,即行生效;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十五.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十六、补充条款附:/十七.附则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包括了甲乙双方到本合同签订日期为止关于本项目的全部协议。十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叁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1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山西晋建集团三建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锦纶路58号代表签名(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名(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73544218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山西银行晋中文苑支行帐号:,帐号:5005309900037税号:,税号:91140700812730877U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3060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场室外网球场土场地、中心球场维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