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合同公告(潜山市教育局2023)



包件(标段)信息

序号
包件(标段)编号
包件(标段)名称
估算价(元)

1
QSZBCG2023—230-9-重1
2023-2024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第九包)
4115923.00

合同信息

一、合同编号:QSZBCG2023—230   (任务书编号:FS34088220230210号) 
二、合同名称:2023-2024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九包)
三、项目编号:QSZBCG2023—230   (任务书编号:FS34088220230210号) 
四、项目名称:2023-2024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九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潜山市教育局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舒州大道399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0556-8937869
供应商(乙方):潜山市万合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皖潜大道632号
联系方式:150556362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2024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九包)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4115923.00元
合同金额:4115923.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2023年09月01日—2024年06月30日,约195日历天(不包括寒假、法定节假日)],地点:潜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8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8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

第九包合同协议书.pdf
第九包合同协议书.pdf

2023-2024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第九包)合同协议书甲方:潜山市教育局乙方:潜山市万合商贸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八月2023-2024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第九包)合同协议书甲方:潜山市教育局乙方:潜山市万合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潜山市教育局“2023-2024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协议书。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食品食品内容:荤(鸡鸭肉、猪肉、牛肉)、素(蔬菜类)、豆制品(豆腐、豆腐干、油豆腐、豆腐皮、腐竹等)、水产品、禽蛋(鸡鸭鹅蛋、鹌鹑蛋)、调味品等。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壹拾壹万伍仟玖佰贰拾叁元整,小写:¥4115923.00元;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的全部价款、税费、配送、装卸、储存分拣场所费用、相关服务设施、人员工资费用、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检测、包装、保险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结算价根据用餐人数、天数和午餐食品价格按实结算。午餐食品价格标准暂定如下:小学生(不含大米和食用油)午餐食品按6.7元计算,初中学生(不含大米和食用油)午餐食品按7.7元计算,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三、质量要求1.食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2.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其标签、说明书明示的内容。3.食品配送过程中质量出现问题,应由乙方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食品质量对学生造成损害和安全事故,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4.货到现场后由于计划学校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包换、包退,但费用由计划学校承担。四、服务期和供货地点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2023年09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止。约195个日历天,不包括寒假、法定节假日。以实际供货天数为准)。应根据各计划学校需要及时供应)。2.交货地点:每次分送至各学校。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按照“一日一供”的方式为本合同范围内的计划学校供货。五、配送和验收1.各计划学校每周的星期五将下一周的带量食谱报送至乙方,乙方若认为带量食谱确需更换或调整的,乙方需提前一天告知计划学校,经计划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调整。乙方在满足各计划学校供餐的菜品和时间送到各学校指定地点,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乙方承担,做到一日一送,具体结算以各计划学校签字和盖章的学生用餐人数单、食品收货单为准。2甲方有权随时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抽检,乙方有义务进行配合,抽检不合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必须经各计划学校相关管理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3.乙方需随车携带每日所有食品溯源证明,否则计划学校有权拒绝验收签单。规格包装的食品交付时,必需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计划学校有权拒收。乙方擅自推迟送货,计划学校有权拒绝验收签单。4.乙方应具备应急配送能力,紧急情况下在接到计划学校通知后在确保正常供餐的时间内送达食品。如因个别品种市场短缺无法采购,乙方应及时与学校管理人联系进行调整更换。六、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由乙方和供应的计划学校每月按实际使用量结算(含寄宿制学校非营养餐使用量)。2.付款方式:按月进行预(支)付。3.各供餐学校按照带量带价食谱对供应商每天配送的荤(鸡鸭肉、猪肉、牛肉)、素(蔬菜类)、豆制品(豆腐、豆腐干、油豆腐、豆腐皮、腐竹等)、水产品、禽蛋(鸡鸭鹅蛋、鹌鹑蛋)、调味品等食品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复核。七、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甲方在食品使用中遇到问题,乙方要调查事故原因并免费更换直至满足最终验收要求。2.供货期内,乙方应免费宣贯食品的保存知识。3.凡在质保期内的食品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给予退换食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4.乙方保证按照计划学校的要求,及时提供食品的样品及有关说明,配合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供应食品进行抽样检验。5.认真做好销售服务,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服务到位,切实保障采购单位合法权益。6.乙方保证食品在计划学校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由计划学校指定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认可。7.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标准。8.如计划学校对乙方食品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改进意见。9.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供应食品,影响师生正常生活和学习,乙方须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适当补偿。八、违约责任1.甲方及计划学校须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及时接收食品原料,及时支付乙方食品采购款,不得无故拒收乙方食品,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乙方食品采购款。2.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规定,在履行协议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现一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二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给予退出供货警告,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三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协议,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1)夏季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不是冷链车或车辆不具有冷藏保温功能的;(2)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3)所供食品在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中不合格或不定期检查中食材不符合质量要求的;(4)转包他人的;(5)不按学校制定的带量食谱送货的;(6)所供食品原料缺斤少两的;(7)连续2次不能按时供货的,或连续2次对验收不合格食品原料不能及时更换的;(8)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9)随意变更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服务态度恶劣的。4.如果乙方所供食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1)所供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或含有毒、有害物质、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所供食品原料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的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所供食品原料引发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5.本项目是国家投资项目,事关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社会关注度高,政治影响力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违约一方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九、争议解决办法1.因食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市监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食品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食品不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合同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一、特别约定:1.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为82318.00元(人民币大写:捌万贰仟叁佰壹拾捌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待服务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返还。2.上级主管部门改变供应方式或相关要求的,造成本合同供应量或供应内容变化,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计划的调整。3.在协议有效期内,由教育主管部门不定期的组织供餐学校对乙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80至90分(不含)的为良好;70分至80分(不含)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4.仓储点要求:(1)功能分区合理,必须具备隔热防潮性能、冷藏功能,通风良好;(2)保持洁净;(3)要有降温、降湿措施;仓储点内要有温湿度表,每日对温湿度进行检查、记录,夏季对储存1个月以上的货位进行检温和质量普检,如发现湿度大,要进行降湿;(4)仓储点内要定期清仓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十二、其他退出机制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直接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停止其供餐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应名单,并追究其相关责任。(1)有转包或分包行为;(2)向学校供应掺假掺杂或无证(预包装食品)变质或不合格的食品,或供应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供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拒不退换的;(3)乙方所供食品单价超过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价格动态信息20%或本地大型商超(或农贸市场)或十个包的供货单价平均值的20%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约谈,连续约谈2次以上的,停止其供餐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应名单;(4)与学校一起徇私舞弊、克斤扣两、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套取营养餐资金行为者,除中止合同、取消供货资格外,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5)出现违反供货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货质量标准、供货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6)供货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7)在协议供货时间内无故停止供货一天以上者。十三、其他1.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市监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食品监督抽检。并依法处理。若抽检不合格的,将该公司记入信用档案。2.乙方所供食品在保质期内,送至供货点必须在相应食品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时间以内(例如:某调味品的保持期为6个月,则该调味品送至供货点必须在6个月*1/3=2个月以内)。3.乙方为本项目按照所投食材数量(肉、禽、蛋等)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并甲方备案。4.本合同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5.乙方应与各计划学校签订《合同书》(统一格式)。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与某校方发生合同争议,处理方式和程序是:先由本协议甲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潜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争议后,除法院裁判或经协商一致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6.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二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2023年8月28日日期:2023年8月28日附件一:2023-2024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年度考核表被考核人:,考核时间:年月日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内容及分值分值得分备注产品合格证与实物匹配情况0~10食品保质期0~10食品供货周期及进度0~10绩效性考核(75分)食品质量30分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0~10食品安全保障0~10绩效性考核(75分)服务情况45分校企配合0~5售后服务情况0~10应急处置预案0~10小计得分小计得分食材样品、质检报告报送食材样品、质检报告报送0~10供货学校、数量统计表报送供货学校、数量统计表报送0~5基础性(25分)档案资料报送档案资料报送0~5食材包装食材包装0~5小计得分小计得分合计得分合计得分合计得分考核结论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参加考核人员签字:附件二: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说明:以下产品需要取得许可才能从事生产经营的,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序号产品名称分类质量标准1荤鸡(鸭)肉(1)原料:屠宰前的活鸡(鸭)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2)加工:屠宰后的鸡(鸭)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后再加工。在加工过程中不适用任何化学合成的防腐剂、添加剂及人工色素。(3)感官要求:色泽: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肉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鸡(鸭)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鸡(鸭)肉汤固有的香味。状态:具有鸡(鸭)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鸡(鸭)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5)规格:鸡(鸭)肉(鸡(鸭)大腿或鸡(鸭)胸脯肉),配送包装的冷鲜肉,每包5kg~20kg。(6)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1荤猪肉(1)原料要求:屠宰前的活猪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的新鲜猪肉。(2)感官要求:色泽:肌肉呈均匀红色、有光泽,脂肪洁白,具有猪肉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肉质紧密、弹性好,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具有猪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猪肉的技术要求、卫生指标、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的卫生要求等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4)供货时提供24小时内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1荤牛肉(1)原料要求:屠宰前的活牛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的新鲜牛肉。(2)感官要求: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具有牛肉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牛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具有牛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牛肉的技术要求、卫生指标、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的卫生要求等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4)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2素蔬菜类(1)叶菜类(包括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2)茄果(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3)瓜类(包括黄瓜、丝瓜、苦瓜、冬瓜、南瓜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4)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芜菁甘蓝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5)薯芋类(包括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6)葱蒜类(包括大葱、分葱、四季葱、韭菜、大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幼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7)豆类(包括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8)水生类(包括茭白、藕、荸荠、慈菇、菱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9)多年生类(包括竹笋、黄花菜、芦笋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黄花菜鲜花不能直接煮食。(10)芽苗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豆腐干呈均匀的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质地细腻,边角整齐,有一定的弹性,切开处挤压不出水、无杂质,有豆腐干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油豆腐呈金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有弹性,无杂质,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有油豆腐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3豆制品豆腐呈均匀的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软硬适度,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有豆腐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豆腐皮(百叶等)呈均匀的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组织结构紧密细致,富有韧性,软硬适度,薄厚均一致,不粘手,无杂质,有豆腐皮特有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腐竹呈均匀的黄色,有光泽,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有腐竹特有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鸭蛋4禽蛋鸡蛋(1)蛋壳表面光泽、完整、坚实;(2)蛋白浓厚、透明、无杂质异味;(3)蛋黄完整。4禽蛋鹅蛋(1)蛋壳表面光泽、完整、坚实;(2)蛋白浓厚、透明、无杂质异味;(3)蛋黄完整。4禽蛋鹌鹑蛋(1)蛋壳表面光泽、完整、坚实;(2)蛋白浓厚、透明、无杂质异味;(3)蛋黄完整。5水产类水产水产品类质量验收标准:水产品要求个体体重基本一致,无其他杂类水产,按照要求提供。6调味品调味品品质要求:必须符合明示标准要求。无异臭、异味、异物;净含量要求:标明净含量±2%,净含量偏差之和≥0;包装要求:凡进厂的各类辅料外包装必须统一且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赏味日期以及规格。(二)产品质量要求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签明示要求,预包装食品依法须取得生产许可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产经营,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学生营养餐(新鲜生猪肉、牛羊肉)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感官指标:(1)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2)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3)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4)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其他要求:(1)每头猪必须保证是新鲜猪肉,并提供检验合格证明。(2)猪肉、牛羊肉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2.学生营养餐(家禽)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感官指标:(1)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橙黄色;(2)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3)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4)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其他要求:(1)提供检验合格证明;(2)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肌肉柔润而发亮;(3)要求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3.学生营养餐(蔬菜)产品供应质量标准要求新鲜度:(1)水量:充足,无过分萎蔫、皱皮。(2)色泽:正常,无变色。(3)硬度:叶菜挺立,瓜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4)机械伤:无外力造成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5)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6)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7)成熟度:适中,无过熟、腐烂。(8)包装:有包装筐,完整,干净。(9)姜的质量验收标准色泽黄,表面无皱缩、无霉变,出芽现象,水分含量适中。(10)葱的质量验收标准葱白乳白,无虫无病,葱叶较长。(11)蒜的质量验收标准蒜瓣饱满,无霉无出芽。4.学生营养餐(豆制品)产品供应技术参数感官指标:(1)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2)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其他要求:(1)新鲜、干净、无灰尘、无异味。(2)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3)鮮豆腐饱满、结实、颜色正常。5.学生营养餐(调味品)产品供应质量标准要求验收标准按照常规、通行办法执行。6.学生营养餐(新鲜家禽蛋)产品供应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要求感官指标:(1)色泽: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去壳后蛋黄呈橘黄色或橙色,蛋白澄清、透明,无其他异常颜色。(2)状态: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蛋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具有韧性,蛋白稀稠分明,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气味: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其他要求:(1)外形完整匀称,无破损,颜色正常;(2)新鲜,蛋清、蛋黄分开不浑浊。(三)供货方式:1.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一日一供”的方式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学校供货。2.送货时间:供应商按照“一日一供”的方式及时为学校提供新鲜优质、价廉物美的荤素菜、禽蛋类等食材以及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制订的菜谱供货,数量由学校根据学生数据实提供,每天送货时间必须满足各个计划学校供餐时间的要求。3.供货数量: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详细的清单,学校不定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实际供货数量不一致,须供应商据实核查汇报,并予以处罚相关人员。4.验收应急方案:供应商供货验收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将在1小时内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补送给学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有学校验货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供应商在不影响食堂伙食供应为前提1小时内补送;如遇突发事件供应商无法及时送货,与学校沟通,双方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协商由供应商配送员或学校派员购买,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连续两次或者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发现质量问题的,计划学校可按照退出制度来执行,更换供应商。5.供货商必须无条件配合计划学校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所供食材质量进行检测。6.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1)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3)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5)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6)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四)运输要求:1.夏季必需使用冷链配送车进行配送;2.食材必需使用专门的容器盛装,搬运时,不得触地,不得用脚踩。(五)配送和验收1.各计划学校每周的星期五将下一周的带量食谱报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若认为带量食谱确需更换或调整的,成交供应商需提前一天告知计划学校,经计划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调整。成交供应商在满足各计划学校供餐的菜品和时间送到各计划学校指定地点,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做到一日一送,具体结算以各计划学校签字和盖章的学生用餐人数单、食品收货单为准。2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抽检,成交供应商有义务进行配合,抽检不合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必须经各计划学校相关管理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3.成交供应商需随车携带每日所有食品溯源证明,否则计划学校有权拒绝验收签单。规格包装的食品交付时,必需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计划学校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擅自推迟送货,各计划学校有权拒绝验收签单。4.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应急配送能力,紧急情况下在接到计划学校通知后在确保正常供餐的时间内送达食品。如因个别品种市场短缺无法采购,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计划学校管理人联系进行调整更换。(六)配送学校名单(以实际人数为准)序号乡镇学校序号学校名称就餐学生数100彭河学校139101塔畈中心小学362第九包塔畈乡四中99塔畈乡中心学校208102冯冲小学20103体元小学55104潜山四中20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