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养殖畜禽粪污及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采购合同公告(茅箭区大川镇人民政府2023)
茅箭区大川镇人民政府十堰市茅箭区浪溪村生态养殖畜禽粪污及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十堰市茅箭区浪溪村生态养殖畜禽粪污及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三、项目编号:HBZKJS-2021011
四、项目名称:十堰市茅箭区浪溪村生态养殖畜禽粪污及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茅箭区大川镇人民政府
2、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大川路177号
3、联系方式:13597903728
4、供应商(乙方):武汉美佳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城海外人才大楼A座4楼403室
6、联系方式:0719-80294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十堰市茅箭区浪溪村生态养殖畜禽粪污及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1812000
5、合同金额:181.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9、采购计划备案号:茅采计备【2021】XM0069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11-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8-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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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溪村生态养殖畜禽粪污及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pdf浪溪村生态养殖畜禽粪污及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pdf
十堰市茅箭区浪溪村生态养殖畜禽粪污及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合同甲方:茅箭区大川镇人民政府乙方:武汉美佳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11月甲方:茅箭区大川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武汉美佳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法定程序,遵守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土堰市茅箭区浪溪村生态养殖畜禽粪污及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地点:茅箭区大川镇浪溪村工程内容:十堰市茅箭区浪溪村生态养殖畜禽粪污及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质量合格项目经理:余志娟(注册编号:鄂142181903808)技术负责人:章磊(证书编号:GB-201720406)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6日竣工日期:2022年02月23日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三、质量标准及验收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合格。废水经处理后出水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四、合同价款与支付、结算方式4.1合同价款:合同金额(含税):(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1812000.00元)。-1-4.2工程款支付:4.2.1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543600.00元)为预付款。4.2.2乙方土建主体完工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543600.00元)为第一期进度款。4.2.3乙方设备进场安装完成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453000.00元)为第二期进度款。4.2.4工程验收及审计完成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审核确认表金额的97%;剩余3%作为本项目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3结算方式:4.3.1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模式。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发生据实结算,此工程有部分分项工程需因地制宜设计,存在不可预计情况,即工程签证较多。竣工结算为竣工图可计量总价+工程签证总价(工程签证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认可,避免后期结算发生争议)。4.3.2结算编制依据:依据竣工图纸、工程签证单、投标文件等有关报价文件进行结算。4.3.3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参照鄂建办(2019)93号取税,税金记取9%。4.3.4计价定额:依据鄂建办(2018)27号,定额采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房-2-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4.3.5材料价格: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竣工日作为结算时间,即材料价格参照十堰市2021年10月,即湖北省十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十堰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价)造价信息计取;《工程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则通过市场调查等方式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工艺价格按材料价及合理的人工费和机械费考虑;设备价格按照采购合同价,增加运输费、安装费、其它费考虑。4.3.6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按照甲方结算工作流程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后报审计部门审计,并将审计提出的审核意见反馈给乙方,由三方共同完成最终结算,最后由审计部门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书》及《结算审核确认表》,《结算审核确认表》作为最终结算支付的依据性文件。4.3.7乙方的竣工结算价经审计后,核减金额超过10%的,其超出部分的审计咨询费由乙方支付。1519634.4变更:(1)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需经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共同签字确认。本工程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超过原合同价10%的部分均由乙方承担。(2)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签证与施工合同约定的调整内容所涉及的工程造价签证,并在签证中明确工程数量、工程价款调整方法和具体依据。五、甲乙双方职责5.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3(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经甲乙双方人员现场勘查并充分认可具备施工条件。(2)甲方帮助乙方做好现场协调,负责项目施工期监督和竣工验收。5.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和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并承担建设期间所有安全生产责任。(2)乙方应负责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保护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如果发现文物、化石和古墓等,乙方及时通知甲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乙方工期顺延。因乙方未能通知甲方,并未能得到甲方的处理意见擅自施工所造成的损害、损失、赔偿等费用增加,或延误工程竣工时间,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款。(3)乙方应采取措施,并负责控制和处理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发生的伤害、赔偿、罚款等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延误,均由乙方负责承担。(4)施工现场残留、废弃的垃圾,应及时运到甲方或当地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或对作业的影响。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当地行政部门的罚款、赔偿等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确保设施设备质量和各项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做好隐蔽工程分段验收和管网闭水试验工作。(6)乙方应负责施工期间的相关地方协调工作。-4-(7)乙方不得将本建筑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本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六、违约、索赔和争议6.1甲方违约责任(1)未能按时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项目设计、预算资料等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2)甲方未按约支付工程进度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的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2乙方违约责任(1)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累计达到30日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停止对乙方的付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除外。(2)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合同标准,乙方必须予以维修、返工、重做以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且费用自担工程不得延误。(3)乙方违法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停止对乙方的付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6.3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请双方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采用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6.4对连续5天降100mm以上暴雨,20年一遇连续5天的严寒、酷暑天气造成的损失,按不可抗力处理。其他不可预见的抗力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七、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完全具备实施本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许可范围,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并竣工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5-承担工程质量保修的全部责任。八、本项目的质保期为壹年。九、本合同必须在乙方取得中标通知书之后签订,并与招标文书内容一致。十、本合同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正文完,以下为签章页)(盖章单位)i甲方:茅箭区大川镇人民政府(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3足品2021年11月26日(盖章单位乙方:武汉美佳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气众佳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美120102015192021年11月6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养殖畜禽粪污及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