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采购合同公告(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2023)
[公开招标]2023年吉林省土壤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中的内业测试化验留样抽检合同备案
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2023年吉林省土壤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中的内业测试
化验留样抽检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SJL-JZ2023083000001GKXMHT1
二、合同名称:2023年吉林省土壤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中的内业测试化验留样抽检合同
三、项目编号:JLSZC202301754
四、项目名称:2023年吉林省土壤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中的内业测试化验留样抽检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6152号
联系方式:13039302830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2699号
联系方式:0431-850001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吉林省土壤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中的内业测试化验留样抽检
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1,0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订立后15天开始,期限1年;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152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8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8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doc
合同.doc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JL-JZ2023083000002GKXMHT1分包编号:JLSZC202301754-1分包名称:2023年吉林省土壤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中的内业测试化验留样抽检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签订日期:2023-08-30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采购计划-[2023]-02632号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需求的2023年吉林省土壤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中的内业测试化验留样抽检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JLSZC202301754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小组评定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标的: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具体要求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1吉林省土壤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中的留样抽检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和《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等国家和吉林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导则、规范的要求,对各阶段开展全程省级质量控制,完成2023年吉林省土壤普查质量控制中的样品留样抽检工作,对我省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的检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并掌握我省检测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实施情况和准确性,了解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情况。技术规格/服务要求:2023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中“7.3.4 留样抽检”部分组织实施,在我省检测实验室样品检测的同时,对其留样进行抽检,以达到监督检测实验室准确性的目的。其内容包括:留样抽检、留样检测、结果判定及提出不合格结果处理建议等。按照国家规定留样抽检比例不低于5‰的要求,我省今年预计需要完成留样抽检250个样品,由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承担。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的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中检测方法等相关要求进行全参数的检测。验收要求:2024年3月1日前完成相关所有留样抽检工作,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编写留样抽检工作总结,国家审核通过后视为验收合格。25040001000000注:本合同中标的以评标时供应商投标文件为准。2.合同价格:(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3.服务时间、地点、方式3.1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15天开始,期限1年。3.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152号。3.3服务方式: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4.付款方式4.1服务完成后,供方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服务质量检验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等。4.2财政付款: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与采购中心无关。5.履约保证金:无6.质量保证金:(不收取)。7.合同补充条款:无。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本合同书;9.2中标通知书;9.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9.4供方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9.5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9.6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需方: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邮政编码:供方: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税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